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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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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然,沃德先生是暗示上次使命我未能如願以償。但我相信,這一暗示並無任何責備之意。他無須那麼做,或許只是想促使我下定決心。他對我相當瞭解,深知為了雪恥解恨,我願意付出一切,想到這些,我心情反而平靜,等待著新的使命。 沃德先生的神色變得嚴肅起來,對我說:「斯特拉克,我不懷疑,凡人力能辦到的事你都可以完成,不過,咱們眼下要處理的這件事同愛裡巨峰探秘大不相同。我是說,政府已決定將此事弄個水落石出,已作好一切準備,我們只需付出上萬美元,就必然能掃清前進道路上的一切障礙。」 「我也這麼認為。」 「可是,眼下,」沃德先生說,搖搖頭,「最首要的事是要找出這個神秘的發明者。這傢伙一直不為我們所知,說真的,一個出類拔萃的偵探,應該有能力把他給找出來。」 「可至今這傢伙卻竟然音信杳無?」 「不!雖然,咱們有充足的理由相信,他一直,而且繼續躲藏在卡爾多爾湖底,但咱們卻未能發現他在那一帶留下的任何蹤跡。人們自然會猜想,這傢伙有善於隱身的本領,就象普羅透斯那樣!」 「可能如此。」我說。「除非他願意露面,咱們休想知道他是誰。」 「不錯,斯特拉克,我認為,對付他只有一個辦法,那就是,向他提出一筆他無法不為之心動的鉅款,誘使他出賣他的發明權。」 沃德先生言之有理,事實上,政府眼下正設法同這位堪稱當代奇才的的發明者對話。的確世界上還沒有誰能獲得如此殊榮,報紙已經將這一消息廣泛披露,這個非凡的人一定知道政府對他此舉的意圖所在,他又如何按他的希望對這些條件作出決定呢? 「無疑,」沃德先生接著說,「他的發明對於個人毫無用處,沒有任何理由使他因此而不向他人公開。出賣這一發明對他來說是明智之舉。難道這個神秘的發明者本人就是某一位危險的罪犯?他之所以發明出這怪物,是因為他試圖永遠逃之夭夭。」 沃德先生接著又解釋,政府為尋找此人已決定採取其它措施;他可能懷著其它更為危險的陰謀,隨同他的發明隱藏起來。如果是這樣,被毀的怪物對於機械領域以及人類本身都將是無價之寶。然而,自從縱帆船《馬克爾》號在卡爾多爾湖被撞擊事件之後,警方對此人的去向仍一無所知。 就此而言,沃德先生流露出失望與擔憂。之所以擔憂是因為這表明要履行其保障公眾安全的職責更為困難。如果罪犯以這樣的速度在陸地上和海上逃脫法律和審判,我們又如何能將他們一一逮捕歸案?我們怎樣才能在海上對他們進行追捕,當可操縱的氣球的工藝性達到盡善盡美時,我們甚至不得不在空中去追尋罪犯!我告誡自己,如果我的同事和我某天事與願違無功而返?如果我們警官自己對此也束手無策,我們一定會被社會所不容。 此時,又使我想到半月前收到的那封信,這封信威脅到我的自由,甚至生命;我也回想起追蹤我的那件事。我問自己,是否我最好向沃德先生提及這些事?不過,它們是否與現在這樁怪事毫無關係,愛裡巨峰一事已被政府擱置一旁,因為火山噴射的威脅已不復存在。現在政府希望讓我承擔此事。我想,得在將來某個時候,當這封信不再是一種令人生氣的玩笑時,再對上司談及。 沃德先生再次轉入正題。「我們決心通過某些方式同這位發明者接觸。他現在不知去向,但他一定會在某個時候在美國的任何地方再次出現。斯特拉克,我決定命令你,在他出現時便跟蹤他,你必須隨時準備奉命離開華盛頓。別離開家一步,除了每天一次到警察署來;離家前事先打電話同我聯繫,到達警察署後,單獨向我報告。」 「沃德先生,我定會照辦!」我回答。「我還要提一個問題。是否我一人單獨行動,或者有必要其他人同我——?」 「我正在考慮這個問題,」局長說,打斷我的話。 「你可以選擇你認為最適合於這項使命的兩個人來協助你。」 「沃德先生。我將遵命。此外,如果有一天我發現了咱們需要的那發明者,我怎樣對付他?」 「最重要的是,盯住他。如果別無它法,將他逮捕。你將被授權這樣做。」 「沃德先生,這樣做確有必要。如果他打算鑽進汽車,試圖以我們所知道的那不可思議的速度逃跑,我將會不借任何代價阻止他。我們可不能同一個能夠以每小時二百英里逃跑的人講道理。」 「斯特拉克,你一定得截住他。將他逮捕後,馬上用電話通知我,事情由我來處理。」 「沃德先生,我向你保證,任何時候,白天或夜晚,我和我的搭擋將隨時待命出發。謝謝你將此重任交給我,一旦成功,我將不勝榮幸——」 「而且將對你有極大的好處,」局長打斷我的話,同我告辭。 回到家,我開始為這次難以確定期限的外出作準備。我那善良的老僕也許認為我打算再次到愛裡巨峰去;她准認為,那地方是通向地獄之門。她什麼也沒說,臉色陰鬱,只管做她的事。但我看出,她對我此行甚為憂慮。我也無可奉告,對於這樁重大使命,我必須嚴守秘密。 選擇我的兩位搭擋並不困難。他們一直在我負責的部門工作,多次直接在我的指揮下執行任務,其勇氣、機敏以及主動性都記得到證實。一位叫約翰·哈特,伊利諾斯州人,三十歲;另一位叫納布·沃爾克,三十二歲,馬薩諸塞州人。沒有比他們更為適合的助手,對此我十分滿意。 好幾天過去,有關怪車、怪船以及潛水艇的情況似乎毫無消息。謠傳很多,但警方明白,這些都是無稽之談。至於報紙上出現的聳人聽聞的故事,大多數也毫無根據可言。甚至一向最有信譽的報刊也因為不得不刊載一些莫須有的傳聞而難以被信任。 但很快,連續兩次,出現了有關那位「不速之客」的似乎是真實可信的報道。第一篇報道斷言,此人在阿肯色州小石城附近的公路上露面。第二篇報道則聲稱,他在蘇比利爾湖中央出現過。 遺憾的是,這兩則報道完全相互矛盾,因為前者肯定,這位「不速之客」被發現的時間是在六月二十三日;而後者則斷言,是在同一天傍晚。這兩地之間,就美國的領土而言,相距八百多英里。即使承認怪車的速度難以置信,但它何以穿過介於兩地之間的所有必經之道而不被人發覺?它如何能夠通過阿肯色州、密蘇蘇裡、愛阿華以及威斯康星諸州,居然暢通無阻,竟沒有任何一個特工人員對其出現發出警告,甚至也沒有任何一位對此事關注的人打電話報告? 就在這兩次暫時露面之後,如果真有其事的話,這怪車又再次音信杳無。沃德先生認為大可不必命令我或我的助手前往據報道所說的現場探查。 不過,由於這怪車仍然存在。採取某些措施也勢所必然。六月二日美國各地的報紙發表了美國政府的正式通知,以下是公告全文,行文措辭頗具官方色彩。 「本年四月,密蘇蘇裡、伊利諾斯諸州的公路上,賓夕法尼亞、肯培基、俄亥俄、田納西,曾有一輛汽車行駛;五月二十六日,在美國汽車俱樂部舉辦的汽車大賽期間,這輛汽車出現在威斯康星車道上。其後,這輛汽車不知去向。」 「六月的第一遇,一艘快艇以高速出現在科德角和塞布爾角之間的新英格蘭海域上。特別值得注意的是,這艘快艇在波斯頓海灣一帶行駛,其後,也不知去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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