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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〇


  「我本可以從亞瑟身上吸取教訓,但是我沒有;我無須假裝我有什麼特殊,我有什麼地方可以逞能呢?親愛的孩子和朋友,所以我和康佩生鬼混在一起,成為他手中一個可憐的工具。亞瑟住在康佩生住宅的頂樓屋子中,那裡距離布蘭特福德很近,康佩生把他這裡的住費用費都詳細記錄在冊,只要他身體一好就要他幹活償還。不過亞瑟卻很快還清了這筆賬。我記得第二次或第三次看到他時,那是一個深夜,他突然從頂樓狂奔而下,跑到康佩生的會客室中,只穿了一件法蘭絨的長睡衣,全部頭髮都被汗水浸濕。他對康佩生的妻子說道:『薩莉,她正在樓上和我無理取鬧,我簡直無法擺脫她。她全身都穿著白的,在頭髮間還插了白花,她都氣瘋了,在她的手臂上搭了一塊裹屍布,她還說明天早晨五時就用這裹屍布把我裹起來。』

  「康佩生說:『你這個大笨蛋,難道你不知道她現在還活著?她怎麼會爬到這樓上來呢?她沒有從門口進來,又沒有從窗口進來,怎麼上了樓梯呢?』

  「『我也不知道她是怎麼進來的,』亞瑟當時恐懼到極點,全身發抖,『可是她就站在床前的一個角落裡,那副氣瘋了的樣子。她的心都碎了,是你把她的心弄碎的!血還從她心中一滴一滴地滴下來。』

  「康佩生嘴上很硬,事實上是個懦夫。他對他的妻子說:『你把這個說夢話的病人送上樓去;還有你馬格韋契,你幫她一起送他上去,怎麼樣?』而他自己不敢挪動一步。

  「康佩生的妻子和我重新把他扶到樓上,讓他躺到床上,他卻沒命地說著胡話:『你們沒有看到她嗎!她正打開裹屍布向我身上裹來!你們還沒有看到她嗎?看看她的眼睛!看她那副氣瘋的樣子多麼可怕啊2把裹屍布從她手中奪下來,把它奪下來!』然後他便一把抓住我們,繼續和那個她講話、答話,弄得我都半信半疑,仿佛我也看到了那個她。

  「康佩生的妻子對他的這種情況已經習以為常,這時給了他一些酒喝,使他的恐懼消散。沒有多久他安靜下來,『噢,現在她走了!是管她的人來把她領走的嗎?』他說。『是的。』康佩生的妻子說。『你有沒有關照他把門鎖上,關好她?』『說了。』『你叫他把她手中拿的那東西奪下了嗎?』『叫了,叫了,一切都關照好了。』他說道:『你可真是個好人,可千萬別離開我,現在我求你了,無論如何你別走!』

  「他睡在那裡十分安靜,一直到次日早晨五時還差幾分的時候,他突然從床上大叫一聲跳了起來。他大聲驚叫著:『她又來了!她手中又拿來了裹屍布。她正把裹屍布散開。她從角落裡走出來了!她向這邊走來了。快抱住我,你們兩個都抱住我,一邊一個,不要讓她的裹屍布碰到我!哈!這次可沒有碰上。不要讓她把裹屍布撒在我的肩頭上。不要讓她把我拎起來裹。她來拖我了,快把我向下按住!』接著,他的身子向上挺了一下,便死了。

  「康佩生對於他的死處之泰然,認為簡直是拔除了一個眼中釘,對雙方都有利。他和我也就忙碌了起來。這個滑頭的傢伙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要我拿著這本《聖經》發誓。親愛的孩子,這就是這本小黑書,就是我要你朋友發誓的小黑書。

  「至於康佩生如何想壞主意,我是如何給他賣命這些事就不必細言了,因為太多了,一個禮拜也講不完。我只想簡單地告訴你們,親愛的孩子和皮普的朋友,告訴你們這個傢伙是怎樣把我引進他的羅網,成為他的黑奴。我永遠欠他的債,永遠被他牽著鼻子轉,永遠為他馬前馬後賣命,永遠為他赴湯蹈火。他比我年輕,可是他的鬼點子比我多,比我有學問,可以說比我要勝過五百倍,而且心狠手辣。我和我的太太當時也正處於艱難時期,還是不提她了!我不讓她也捲進去——」

  這時他帶著惶恐的心情看了一下四周,仿佛忘掉了自己正回憶到什麼地方;然後,他轉回面孔對著火爐,把兩手放在膝頭上攤得更大,一會兒挪開,一會兒又放口到膝蓋上。

  「詳情無須細說,」他又環顧了一下四周,說道,「我和康佩生相處的日子是我生活中最艱難的一段;就是這樣。我說沒說過,在我和康佩生一起混的那段時間中,為了一樁輕罪,我還單獨受過審?」

  我說他沒有說過。

  「好吧!」他說道,「我說一下,當時我受了審又定了罪。至於我因為有嫌疑而被逮捕的事,在持續的四五年之間有過兩三次,但最後都證據不足。事情總歸會敗露,康佩生和我兩個人都犯了重罪,因為偷盜貨幣,還有幾個別的罪名。當時康佩生對我說:『自找律師,分別辯護,互不聯繫。』這就是他說的一切。我那時是個窮光蛋,只有變賣了所有的衣服,只留下身上穿的,才找到了賈格斯為我講話。

  「當他也被押到法庭被告席上的時候,我第一眼就注意到康佩生打扮得多麼像一個紳土啊,一頭鬈髮,穿著黑色禮眼,手中拿著雪白的手帕;相比之下我多麼像一個可憐的壞蛋。起訴一開始,要簡短地舉出證據,我一看就明白,凡是重大罪證都推到我身上,而輕的卻和他有關。當證人到庭時,我又注意到他們總是把我說成是出頭露面的首要分子,並且一再發誓,所有的錢都是交在我的手上,我總是插手幹每一件壞事,總是從中得到利益。在被告律師開始辯護時,對他們的陰謀我看得更清楚了。就看康佩生請來的那位辯護律師吧,他說:『法官大人,先生們,你們看到在你們面前並排站著兩個人。你們的眼睛一看便能分清,一個比較年輕,受過良好教育,在判決時就應考慮到他的這些條件;而另一個比較年長,沒有受過教育,判決時也應考慮到這些。這年輕些的,很難看出他和這些案件有關,不過是有點嫌疑而已;至於這年長些的,一看就和案件有關係,他必須服罪。在這兩個人中如果只有一個人犯罪,或者在這兩個人中,雖兩個都犯罪,哪一個罪重,難道還會有懷疑嗎?』等等,他講的都是諸如此類的話。至於涉及到我們兩個人的品質,他又說康佩生受過教育,他的同學不是在這裡就是在那里幹事,都有地位;這些證人都和他相識,在這個俱樂部或那個社團中見過面,總不至於說對他不利的話。至於我可不同了,以前受過審訊,在監獄、感化院。拘留所,哪兒他們不認識我?再說到我們的言語方面,康佩生與他們一談話便低下他的面孔,還掏出白手帕掩住面孔,不時在語言中還夾幾句詩,一遇到我,我只會說:『先生們,站在我旁邊的這個傢伙是個罪大惡極的流氓壞蛋。』等到判決一定,結果康佩生因為原來品質好,只是交上了壞朋友,而他又能盡力檢舉揭發我,所以對他是寬大處理。至於對我的判決除了罪名外,再沒有其他的話。當時我對康佩生說:『只要出了這個法庭,我就要砸碎你的面孔!』康佩生連忙請求法官對他進行人身保護,請法官派出兩個看守站在我們中間,把我們隔開。判決書一定,他判了七年徒刑,而我有十四年。他僅僅七年,法官還對他感到惋惜,因為他本該是一個不錯的人,至於我,在法官的眼裡,是一個慣犯,而且性格暴烈,所以每況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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