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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


  第九章 獨立個性的裂縫

  在我十歲的時候,父親去世。當年他虛歲五十,現在我已經超過他活在世上的歲數了。而且我意識到,由於青少年時期沒有父親的緣故,至今我身上還殘留著無法克服的性格缺陷。

  從根本上說,這個性格缺陷大概可以說是「無政府主義」吧。我雖然一直提醒自己要尊重長者,其實往往不承認長者的權威性。另外,與這種性格似乎相矛盾的是,對於年長的行

  家,就像對待理想的父親一樣,佩服得五體投地。對這樣的人,我喪失批判力。

  這不就是說無法在個人之間建立良好的獨立自主的關係嗎?我不知道心理學家是否把我的這種性格歸結于從小無父的緣故。但是我並沒有覺得,自己是在從小不受嚴厲的父親管制下的自由環境裡無拘無束長大成人,而且直至年屆老境的。

  我這樣寫法也許令人感到唐突,我見過兩三次J.P.薩特,覺得他的性格和我一樣,便產生親近感。他在自傳中說過大體這樣的話:自己的表情必須是笑嘻嘻的才能命令別人。讀到這裡,我也有同感。表情嚴肅,這種命令者與被命令者的關係基本上不正是父子關係嗎?薩特大概也是幼年喪父之人。他在晚年不得不站在父親的立場上對待那些年輕的革命家,卻反過來像幼小的兒子一樣接受他們的指導,有時甚至任人擺佈,惟命是從,這大概就是這種性格所造成的吧?

  現在話題回到自己,每當我遇到別人要把什麼會長、理事長之類在某團體內充當家長的頭銜加給我的時候,總是幾乎誠惶誠恐,想方設法逃脫掉。而且我實在無法認認真真地履行社會明確規定的形式上的規矩,所以往往採取開玩笑的手法,設法擺脫干係。

  就是說,由於我早年喪父所造成的性格缺陷,使自己無法成為一個確立獨立的自我的大人。我覺得可以這麼說吧。我意識到自己雖然五十過半,卻在本應是大人的獨立個性上存在一道孩子般的裂縫。

  有時我發現自己以一種孩子向大人撒嬌的態度——在別人眼裡大概很奇怪——對待殘疾的長子,而且有時候覺得光自然而然地成熟起來,變成一個認真和藹的大人,十分寬容地理解我。

  正是這個原因,我從來沒有接受擔任證婚人這樣的邀請——儘管這是大人的代表性角色。但是,出於迫不得已的原因——其實是我和妻子喜歡這一對新人,主動承擔的——決定擔任一回證婚人。新郎可以說已近中年,結過一次婚,是英語教育領域的專家。新娘是初婚的美麗姑娘。

  於是我從證婚人的角度重新審視這位已有近十年交往——而且是一家人交往的——新郎。就是說,通過我這個證婚人的大人眼光,用與以往愉快的朋友關係——即類似一同玩耍的小朋友的關係——不同的方式看待他時,就會有新的發現,原來新郎的性格裡也存在著獨立個性的裂縫。

  於是,我想在婚禮上的證婚人致辭中談一談這個新發現。作為證婚人,在這種場合說這樣的話也許不合適,是一種充滿孩子氣的舉動……

  我在婚禮舉行之前草擬的致辭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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