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村上春樹 > 斯普特尼克戀人 | 上頁 下頁 |
四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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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關係,即使這麼想也情有可原。畢竟較之扒竊八個訂書器,更惡劣的犯罪滿世界都是。在這裡當保安員之前,我也在第一線當了很長時間警察,情況一清二楚。」 保安員直勾勾地看著我的眼睛說道。我也在注意不給他以挑戰性印象的前提下正面迎接他的視線。 「若是頭一回,店方也不至於因為這個程度的扒竊而一一鬧騰沒完。我們也是靠客人吃飯的,都想適可而止,不把事情鬧大。本來嘛,把他帶到這房間來,稍微嚇唬嚇唬就完了;糟糕的時候也頂多跟家裡聯繫,提醒一下,而不通知學校。對這類事情盡可能息事寧人,這是我們店對待小孩扒竊的基本方針。 「問題是這孩子扒竊不是今天第一次。以前也有,僅我知道的就三次。注意,是三次!而且第一次也好第二次也好,這孩子都死活不肯道出自己的姓名和所在的學校。兩次都是我處理的,所以記得很清楚。無論說什麼問什麼,反正就是不開口。用警察的說法,就是所謂緘默。不道歉,也沒反省的樣子,很有抵觸性,態度非常惡劣。對他說再不告訴姓各就帶去找警察也不怕麼,他還是默不作聲。無奈,這次硬讓他出示汽車月票,才弄明白了姓名。」他停了停,等待事情的細節滲入我的腦中。他仍然定定地注視我的眼睛,我也沒將視線移開。 「還有一點,那就是所偷東西的內容不好,不讓人憐愛。最初是十五支自動鉛筆,金額是九千七百五十元。第二次是圓規八個,金額為八千元。就是說,總是集中偷同一種東西。不是為自己用,或純屬惡作劇,或是為了賣給學校同學。」 我想像午休時胡蘿蔔向班上學生兜售訂書器的場景。事情不可能這麼簡單。 「難以理解,」我說,「何苦在一個店裡那麼明日張膽地扒竊呢?接連幹上幾次,當然要被認出,又引人警惕,逮住時處分也要加重。要想得手換一家商店豈非人之常情?」 「那種事問我也沒用,實際上在別的店也可能幹來著。若不然就是對我們店情有獨鍾,或是對我的長相看不順眼也未可知。我畢竟只是店裡一個保安,複雜情況一一考慮不來,也沒拿那份薪水。想瞭解的話,直接詢問本人如何?今天也一樣,領來這裡都三個小時了,就是不肯開口,隻字不吐。乍看樣子蠻老實,其實十分了得。所以才勞老師大駕。好好的休息時間給我打擾了,實在抱歉。 「……不過,剛才我就注意到了,您曬得相當可觀嘛。倒是跟這件事沒有直接關係——暑假您去哪裡了?」 「沒去什麼特殊地方。」我說。 他還是煞有介事地打量我的臉,就好像我是問題的一個重要部分。 我再次拿起訂書器細看。隨便哪個家庭哪問辦公室都備有的極其普通的小訂書器——臻于完美境地的廉價事務用品。保安員口叼「七星」,用大大的打火機在頂端點燃,側過臉吐煙。 我轉向孩子那邊,溫和地問道:「為什麼要訂書器呢?」 一直在看地板的胡蘿蔔靜靜地拾起臉看我,但什麼也沒說。這時我才發覺他的神色與平時截然不同,表情奇怪地消失了,眼睛的焦點也對不上,視線沒有縱深感。 「不會是受誰威脅才幹的?」 胡蘿蔔仍不回答,連是否理解我的意思都無從判斷。我只好作罷。現在在這裡怎麼問恐怕都一無所獲。他已關上門,窗也封了。 「那,怎麼辦呢,老師?」保安員問我,「我的工作是在店內巡視、用監控攝影機監視、發現現行扒竊分子帶到這房間來,這份薪水我拿了。至於往下怎麼辦是另一個問題。尤其對象若是小孩子,就更傷腦筋。您看如何是好呢,老師?這方面當老師的更清楚吧?或者乾脆把事情端到警察那裡去?那一來作為我可就省事了,大可不必這麼往棉花堆打拳頭,白白搭上半天時間。」 說實在話,此刻我腦袋正另有所思。超市這大煞風景的保安室不容我不想起那個希臘小島上的警察,接下去又不能不想堇,想她的失蹤。 所以竟好一會沒弄懂保安員想要對我說什麼。 「跟他父親也說了,得好好教育孩子,跟他講明白扒竊是一種犯罪,再不會給您添麻煩了。」她用缺乏起伏的聲調說。 「因此不希望弄得滿城風雨——剛才就聽好多遍了。」保安主任甚為不耐煩地說。他在煙缸裡磕落煙灰,然後重新轉向我說:「不過依我看,同樣的事情幹三次無論如何也是太多了,有必要在哪裡刹住。老師您對此有何高見呢?」 我深吸一口氣,將思緒拉回現實:八個訂書器,九月一個星期日午後。 我說:「在同孩子談話之前,什麼都不好說。這孩子以前從未招惹是非,腦袋也不笨。至於他為什麼如此無謂地扒竊,現在還無法判斷。往下花時間找他好好談談。談的過程中我想肯定可以發現起因或線索。給您添麻煩了,實在非常抱歉。」 「我說,我是不好理解,」對方在鏡片後眯起眼睛,「這孩子——仁村晉一——是您教的學生吧?就是說天天都在教室見面吧?是這樣的吧?」 「是的。」 「四年級了,在您班上待一年四個月了,不錯吧?」 「不錯。從三年級教上來的。」 「班上一共多少學生?」 「三十五人。」 「那麼,是很可以照料到的唆。可是,完全沒有料到這孩子會捅出漏子,連跡象都沒覺察到,是吧?」 「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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