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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八


  §《盲刺客·夜之奔馬》

  這個星期,他換了一幢房子,換了一間臥室。這次,臥室的門和床之間至少有空間可以轉身了。房間的窗簾是墨西哥式的,帶紅黃藍三色條紋;床頭板是鳥眼紋楓木製成的;床上的一條哈得孫灣公司生產的紮人的緋紅色毯子被拖到了地板上。牆上掛著一張西班牙鬥牛的海報。房間裡還有一張紫紅色皮革的扶手椅;一張熏橡木的桌子;一隻鉛筆罐,裡面的鉛筆都削得很整齊;一個煙斗架。煙草的微塵將室內空氣攪渾了。

  屋裡還有一個擺滿書的書架,書的作者有奧頓、維布倫、施本格勒、斯坦培克、多斯·帕索斯等等。一部《北回歸線》放在顯眼的地方,這本書十有八九是走私進來的。還有《薩蘭博》、《奇怪的逃亡者》、《偶像的暮年》、《永別了,武器》,以及法國自由作家巴比塞和蒙泰朗的書。另外,還有一部德文版的《漢穆拉比法典》。她想,這位新朋友是有一定知識修養的,而且也有錢,因此可靠性也就差一些了。他有三頂不同的帽子掛在彎木衣帽鉤上,還有一件純羊絨的格子晨袍。

  兩人進去後,他轉身將房門鎖上。她一邊將帽子和手套脫下,一邊問道:你看過這些書嗎?

  看過幾本,他簡單地回答說。把頭轉過來。他從她的頭髮中剔除了一片樹葉。

  其實,在她轉頭的時候,她頭髮裡沾著的樹葉已經開始飄落下來。

  她在想,他的朋友是否知道她要來。他是否不僅知道來者是個女人——他們兩個男人之間應該約法三章,以致他的朋友不會闖進來——而且還知道她是誰,以及她的姓名等等。她希望他不知道。根據這些書,尤其是那張鬥牛海報來判斷,這位朋友原則上應該是敵視她的。

  今天,他少了幾分衝動,多了幾分憂慮。他要流連一番,要克制自己。他要細細觀察。

  你為什麼這樣看著我?

  我在努力記住你。

  為什麼?她一邊說,一邊用手遮住他的雙眼。她不喜歡被人用這種方式審視,就像被人摸弄一樣。

  這樣,等我離開以後,我仍然可以擁有你,他說道。

  別這樣說。別攪了今天的興致。

  打鐵要趁熱,他說道。這不是你的座右銘嗎?

  好像是不浪費,不匱乏吧,她說道。他終於笑了。

  此刻,她的身子卷在被單裡,被單一直蓋到她的胸前。她偎依在他身上;雙腿裹著白色被單,形成長長的、柔美的魚尾狀。他兩手擱在腦後,眼睛盯著上面的天花板。她將手中的黑麥威士忌送到他的嘴邊,讓他啜了幾口。這種黑麥威士忌比蘇格蘭威士忌便宜。她本想自己帶一瓶高級一點的酒來,可是卻忘了。

  接著講故事吧,她說。

  我得有人給我靈感,他說道。

  我怎麼才能給你靈感呢?我可以等到五點鐘再回去。

  下回你真的一定要給我點靈感了,他說。我得養精蓄銳。再給我半個小時吧。

  O lente,lente currite noctis equi!

  你說什麼?

  慢些兒跑,慢些兒跑,夜之奔馬。這是古羅馬詩人奧維德寫的詩句,她回答說。拉丁文的詩句節奏緩慢。她引經據典的做法真笨拙,他會認為她是在炫耀。她永遠都無法判斷他會認可什麼,不認可什麼。有時候,他假裝一無所知,可經她解釋後,看來他又是知道的——原本就知道。他誘使她誇誇其談,然後再把她給鎮住。

  你真是一個怪女孩,他說。為什麼是夜之奔馬呢?

  夜之奔馬拉著時間之車。詩人與他的情人在一起。這就是說,他希望夜晚能夠延長,這樣他就可以與她在一起多待一會兒了。

  為什麼呀?他懶懶地說道。五分鐘對他來說還不夠嗎?難道沒有更好的事情可以做嗎?

  她坐了起來。你累了嗎?我讓你感到厭煩了嗎?我是否該離開了?

  再躺下來。你哪兒也不許去。

  她不希望他用這樣的口氣說話——像電影裡的西部牛仔。他這樣做是要使她處於劣勢。然而,她還是舒展身子躺下了,並伸出一隻胳膊摟著他。

  把手放在這兒,夫人。這樣很舒服。他閉上了眼睛。他接著說:情人——一個多麼古雅的稱呼!維多利亞中期的叫法。我應該親吻你精緻的小鞋,或者不斷地向你奉上巧克力吧。

  也許我古雅。也許我像個維多利亞中期的女子。那麼就叫愛人吧。或者叫性伴侶也可以。這樣叫是不是更超前?對你來說更公平?

  那當然。不過,我想我還是傾向于情人這個叫法。因為事情本來就不是公平的,不是嗎?

  沒錯,她說。事情本來就不公平。不管它,還是接著講故事吧。

  他說道:夜幕降臨,快樂之民出城後經過了一天的行軍,就在路上安營紮寨。歷次戰鬥中俘虜過來的女奴們從皮袋中將發酵過的猩紅色朗酒倒出來,並端著一碗碗煨得半生不熟的沙克獸肉,卑躬屈膝地侍候別人用餐。軍官們的太太坐在樹蔭下,一雙雙閃亮的眼睛從頭巾上兩個橢圓形黑洞中盯著女奴們看,留心她們有什麼閃失。她們知道,今晚她們將獨守空房,但至少她們過後可以鞭打那些笨拙或不恭的女奴——她們一定會這樣做的。

  男人們裹著皮斗篷,蹲在火堆周圍吃晚餐,邊吃邊嘀咕著什麼。他們的神情並不愉快。明天或後天(根據他們行程的速度和敵人的防範意識)他們得參加戰鬥,而這一次他們也許贏不了。不錯,火眼信使向無敵之神的拳頭保證,只要他們繼續虔誠服從、勇敢機智,他們就一定能贏。然而,這種事情總是有許多如果的。

  如果輸了,他們就會被殺死,他們的女人和孩子也難逃一劫。他們並不期望別人的仁慈。如果贏了,他們自己必須成為劊子手,而屠殺並非總是人們有時所想的那樣痛快。按照指示,他們得把這個城市的人斬盡殺絕。男孩子一個也不能留,以防他們長大以後替亡父報仇;女孩子也不能留,因為她們會用美色腐蝕快樂之民。從歷次攻克的城市裡,已經帶回不少年輕姑娘分給戰士們,根據他們的勇猛和戰績每人獎賞一個、兩個,或三個。不過,神的信使現在說要適可而止。

  這種屠殺將是費力而又嘈雜的。這樣大規模的殺戮十分繁重,還會污染環境,必須幹得徹底;否則快樂之民就會招致大麻煩。全能之神有辦法不折不扣地執行法律。

  他們的馬匹分散地拴在一邊。馬的數目極少,只有頭目們才有資格騎。這些馬匹瘦弱而易受驚,嘴巴顯得嚴峻,長長的臉上帶著憂傷,眼神無力而怯懦。然而,這並不是馬兒的錯,它們是被拉來參戰的。

  如果你有一匹馬,你可以踢它、打它,卻不可以殺它、吃它的肉,因為很久以前,全能之神的信使就是以第一匹馬的模樣出現的。據說,馬兒記住了這段故事,並為此而自豪。這就是為何它們只讓頭目們騎的原因。至少這是公開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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