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阿特伍德 > 別名格蕾絲 | 上頁 下頁
八四


  我們來到最近的客棧。就像大報紙上關於我的詩裡所寫的,那根本不是個旅店,只是碼頭旁邊的一個廉價客棧。在那兒詹姆斯很快就喝了很多(過多的)啤酒和白蘭地,然後我們吃晚飯,他又喝了很多酒。到了要睡覺的時候,他要我們倆假裝是夫妻,睡在一個房間裡,因為,他說,這只要花一半錢。但我看穿了他,說因為我們在船上是兄妹,現在不能再變了,萬一有在船上的人還記得我們怎麼辦?所以,他和另一個男人睡一間,我自己住一間。

  但是,他想進我的房間,說反正我們很快就要結婚了。我說我們不是快結婚了,我寧願和魔鬼結婚也不會跟他結婚。他說,反正他有我的諾言作證。然後我說,我要大叫,這一屋子人可是跟只有兩具屍首的房子不一樣。他要我看在上帝的分上閉上嘴,並罵我賤貨、婊子。我說他該想些新詞用,因為那些我已聽膩了。他離開時有點氣急敗壞。

  我決定早些起身,穿上衣服就溜。因為如果我被迫與他結婚,就會立刻死去,埋在土裡。如果他現在就對我疑心重重,今後更是這樣。一旦他把我帶進一個周圍人生地不熟的農場,附近沒有朋友,我就沒命了。一定會被他在頭上敲一下,埋在廚房花園地下六尺,讓那塊地上的土豆和胡蘿蔔瘋長。

  幸好門上有門閂,我就把門閂上了。然後,我脫去衣服,只剩一件襯衫,像我過去在帕金森夫人家的小房間裡與瑪麗·惠特尼一起睡時一樣,把衣服疊好放在椅背上。然後我吹熄蠟燭,鑽到兩層床單之間(那床單居然挺乾淨,真是奇跡),我就閉上了眼睛。

  我可以在眼皮的裡面一層看見水在流動,並看見我們過湖時波浪的藍色浪峰,上面閃爍著光亮。不過這些浪大得多,顏色黑得多,像滾滾的小山峰;這些是我三年前渡過的大洋裡的波浪,感覺倒像是一個世紀之前的事了。我不知道自己今後會成什麼樣子,但我安慰自己說,一百年後我已死去,在墳墓裡安息。我想如果能早些進墳墓,麻煩會少得多。

  但是,那些波浪不停地動,儘管有一道船留下白色的浪痕,但很快又被湖水沖平了。這就像是我在把留在身後的腳印擦去:那些是我童年時留在海灘和我離開的故土小徑上的腳印,還有我到這兒之後在大洋這邊踩的腳印。我留下的所有痕跡,像擦去銀器上的黑斑一樣,或是用腳在幹沙裡一抹而過那樣,被擦乾淨,抹平滑了,好像從來就沒有過痕跡一樣。

  快睡著時我想:如果沒有我的痕跡存在,我就像是從未生存過似的,我沒留下任何痕跡。那樣的話,沒人可以跟蹤我。

  這就幾乎和清白無罪一個樣。

  然後我睡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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