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奧威爾 > 巴黎倫敦落魄記 | 上頁 下頁
第十四章


  沒過幾天,我就瞭解了酒店經營的主要原則。不管是誰首次走進一間酒店的後勤區,都會為繁忙時候可怕的噪音和雜亂程度感到震驚,跟一間商店或者工廠裡有條不紊的工作很不一樣。乍一看好像只是管理不善,然而實際上完全不可避免,這也是根本所在。酒店工作不算特別難,然而就其本質而言,是忙一陣松一陣。另外時間上也節約不下來,比方說,你不能在還沒客人點,就提前兩個鐘頭烤好牛排,而是必須等到最後一刻,到那時,會已經積了一大堆活,然後手忙腳亂地同時來做。結果是在用餐時間,每個人頂兩個人用,不可能沒有嘈雜,沒有爭吵。的確,吵架是這個過程的一部分,因為如果誰都不指責別人遊手好閒,就不可能趕上趟。出於這個原因,在繁忙時候,所有員工都會火氣上升,髒話連篇。那種時候,動詞在酒店裡除了「操」,別的幾乎一個也聽不到。麵包房有個十六歲的女孩,她嘴裡的髒話,能讓出租車司機都甘拜下風。(哈姆雷特不是說過「像廚工一樣咒駡」嗎?無疑莎士比亞看到過幹活時的廚工。)可是我們不會昏了頭去浪費時間,而只是互相督促,努力把四個鐘頭的活壓到兩個鐘頭內幹完。

  讓一間酒店得以維持的在於這一事實,即雇員對自己的工作都由衷自豪,儘管他們工作得極辛苦,而且枯燥。然而如果有人吊二郎當,別人很快就會察覺,然後合謀讓他被炒掉。廚師、侍者和洗碗工在觀念上相去懸殊,然而在為自己的效率感到自豪這一點上,他們都是如此。

  無疑,廚師是最有技術和最桀傲不馴的階層。他們掙錢沒有侍者掙得多,可是跟侍者相比,他們威信更高,飯碗也更牢靠。廚師不把自己當成服侍人的,而自認為是手藝嫺熟的匠人。他通常被稱為「師傅」,侍者則從來不會被這樣叫。廚師明白自己的能量——知道他一個人便能決定一間餐館的成敗,如果他有五分鐘趕不上趟,一切全會亂了套。他看不起廚師以外的員工,並把侮辱侍者領班之下的當作有面子的事。他幹的活需要很高的技術,他對自己的工作像真正的藝術家般感到自豪。烹飪本身不是很難,把一切做到準確無誤才是真難。早午兩餐時,X酒店的廚師長會接到幾百道菜的點菜要求,全得端上,上菜時間還不一樣。他自己只烹製其中少數幾道,然而他要指導做每道菜,端上桌前還都要過下目。他的記性好得出奇。憑單全釘在一塊木板上,可是廚師長很少看,一切都存在他腦子裡,該上每道菜時,他會準時之至地喊「一份小牛排端走!」(或者不管別的什麼菜),從不出錯。他是個讓人無法忍受的惡霸,然而也是位藝術家。廚師中男的比女的更受歡迎,這是因為他們時間觀念很強,與他是否技高一籌完全無關。

  侍者的觀念則相去甚遠。從某種程度上說,他也為自已的本事感到自豪,然而他的本事主要是侍候人。他的工作讓他有了種思維定式,不是匠人那種,而是勢利眼那種。他永遠活在富人的視線之內,在他們用餐時服侍在旁,聽他們談話,用微笑和小心翼翼說出的一兩句玩笑話巴結他們。他有機會嘗到替人花錢的快感。另外,他還總有機會發財,因為儘管多數侍者死時生活拮据,卻偶爾會走運走很久。林蔭大道上有幾間咖啡館裡掙錢很厲害,那裡的侍者竟然貼錢給老闆讓自己當侍者。結果常常看到在錢來錢往和盼著掙到錢這兩方面因素作用下,侍者以至於在某種程度上把自己當成客人,會不辭辛苦地侍候人用餐,做得無可挑剔,因為他覺得自己也參用了用餐。

  我記得瓦倫蒂跟我說過在尼斯舉辦過的一場宴會,他去當侍者,這場宴會開銷達二十萬法郎,過了幾個月人們還在談論。「真是排場,小子,那個排場啊!天哪!香檳酒,銀餐具,蘭花——我從來沒見過那樣,儘管我可是見過點世面的。呵,真帶勁兒!」

  「可是,」我說,「你不是無非在場當侍者嗎?」

  「哦,當然。可是不管怎樣,真的是排場。」

  講這些的道理是,千萬別去可憐侍者。有時候你坐在一間餐館裡,打烊時間過了半個鐘頭你還在大吃大喝,覺得旁邊那個面有倦色的侍者肯定在鄙視你,但是沒有,他看著你時,心裡不是想著「真是個胡吃海喝的蠢貨。」而是在想「等那天我存夠了錢,我也要學這位。」他在侍候別人享受,這種享受他完全瞭解而且豔羨。也正是出於這個原因,侍者中很少是社會主義者,沒有得力的工會,每天工作時間長達十二個鐘頭——很多咖啡館裡,侍者每天工作達十五個鐘頭,一星期七天。他們是勢利之徒,工作性質是侍候人,他們對此頗為快意。

  洗碗工的觀念又是相去甚遠。他們幹的工作絕無前途,強度極高,讓人筋疲力竭,而且絕對不需要技巧,全無趣味。女人夠強壯的話,這種工作會全歸她們幹。要求洗碗工的,只是得一刻也不閑著,還要忍受長時間幹活和悶熱的空氣。他們無法脫離這種生活,因為他們靠薪水一個子兒也存不上,每週幹活達六十到一百個鐘頭讓他們沒時間去培訓幹別的。他們頂多希望能找到一份稍微沒那麼累的活,例如夜班保安或者衛生間服務員。

  然而洗碗工儘管地位低下,卻也有種自豪感,即作為苦工的自豪,也就是多少活都能幹。到了洗碗工那個層次,僅僅是有力氣像頭牛一樣把活幹下去,就差不多是他所能具備的唯一長處了。每個洗碗工都希望被稱作「能人」。「能人」是這樣一種人,就算被派去幹不可能的事,也都夠辦到——不管怎樣,會完成任務。X酒店裡有個洗碗工,德國人,是個有名的「能人」。一天夜裡,有位英國爵爺來到酒店,侍者們都一籌莫展,因為那位爵爺想吃桃子,酒店沒有,當時是深夜時分,鋪子都關了門。「交給我吧。」那個德國人說。他出去後沒十分鐘,就抱著四個桃子回來了,他去附近一間餐館偷來了桃子,所謂「能人」,就是這個意思。那位英國爵爺按每個桃子二十法郎付了錢。

  負責餐間的馬裡奧就具有典型的苦工思維定式。他所想的,全是如何把「活計」幹完,你要是抱怨得太多,他就會跟你為難。在地下室幹了十四年活,磨光了他身上天生的惰性,整天像活塞杆一般忙個不停。「給我頂住。」有人抱怨時,他經常這樣說。你經常能聽到洗碗工這樣說:「有我頂著。」——好像他們是當兵的,而非男清潔工。

  因此,酒店裡人人都有自己的榮譽感,工作壓過來時,我們全都準備好齊心協力完成。各個部門鬥爭個沒個,也是為了保證效率,因為每個人都盯著自己的利益,儘量防止別人偷懶和盜竊。

  這是酒店工作好的一面。酒店就是一台巨大而複雜的機器,之所以能維持,靠的是人手不足的員工,因為每個人都有明確分工,並且幹得小心翼翼。然而還有一個缺點,即員工所幹的工作,不一定就是客人花錢想要的。在客人心目中,花了錢想要的是好服務,酒店員工得到報酬,則是因為幹了「活計」——通常而言,指的是貌似好的服務。結果是儘管酒店在準時方面堪稱奇跡,然而在要緊的事項上,比最糟糕的人們家裡還要糟糕。

  比如拿清潔來說。有誰一踏進X酒店的後勤區,就會發現那裡的污穢令人反胃。我們餐間的每個陰暗角落處,都有陳年積垢,麵包箱裡蟑螂成堆。有一次我跟馬裡奧建議消滅這些討厭人的東西。「幹嗎要消滅這些可憐的小東西?」他責備我。我在拿黃油前想洗手時,他們幾個會笑話我。然而在我們認識到讓哪裡乾淨是「活計」的一部分時,還是能夠搞乾淨的。我們定期擦洗桌子,擦亮銅器,因為我們奉命這樣做,但是沒人命令我們搞到徹底乾淨,反正也沒時間那樣做,只是完成職責而已,而我們的首要職責便是準時,通過髒著幹,我們節省了時間。

  廚房裡髒得更厲害。法國廚師會把口水弄進湯裡面,也就是說,如果不是他自己喝的話,這樣說並非誇張,而是事實。他是位藝術家,然而他的藝術不是乾淨。從某種程度上說,甚至就因為他是位藝術家,所以才更髒。因為為了讓食物好看,需要肮髒地對待。比如在一塊牛排端上來讓廚師長過目時,他不拿叉子來動它,而是用手指掂起來再把它按到盤子上,拇指在盤子裡攪一圈嘗嘗肉汁,再攪一下再嘗,接著後退一步端詳那塊肉,如同一位藝術家端詳一幅畫,之後帶著歡喜,用他粉紅色的胖指頭把肉按得就位。一天上午,他每個手指都舔了上百次。他感到滿意後,會拿塊布抹去盤子上的指印,然後遞給侍者。侍者當然又把他的手指浸到肉汁裡——他的手指又髒又油膩,總是在劃拉他抹了生髮油的頭髮。在巴黎,一個人為一盤肉所付的錢比如說超過十法郎的話,他可以肯定這盤肉被人用手指這樣碰過了。在很便宜的餐館裡,情況大不一樣。在那裡,做吃的東西上沒這麼費事,只是拿叉子從平底鍋裡叉出來甩到盤子上,也不擺弄。大體而言,人們在吃上面花錢越多,吃的時候吞下的汗水和口水就越多。

  在酒店和餐館裡,肮髒是不可或缺的,因為首先要保證準時和賣相好,讓食物符合衛生倒成了次要考慮。酒店員工太忙於準備好食物了,沒想著它按說是給人吃的。在他眼裡,一餐飯只是「一份單」,就像在醫生眼裡,一個死於癌症的人只是「病例」而已。例如,客人點了一份烤麵包片,在地下很深的一間地下室裡,某個要幹很多活的人得把它烤好。他又怎能停下來對自己說「這塊烤麵包片是要吃的——我得把它弄得能吃」?他所知道的,只是它一定得看著不錯,而且必須在三分鐘內烤好。幾粒黃豆大的汗珠從他額頭滴到麵包片上,他幹嗎要擔心?不一會兒,這塊烤麵包片又掉到了地上的髒鋸末裡面。幹嗎費事重烤一塊?把鋸末擦掉快得多嘛。運上樓時麵包片又掉了,抹了黃油的一面朝下,只用再擦一下就行。一切皆是如此對付。X酒店裡,吃的東西上做得乾淨的,只有員工吃的,還有老闆吃的。大家的口頭禪是:「侍候好老闆,至於客人,他娘的怎麼糊弄都行。」後勤區處處肮髒不堪——那是一條不為人所見的肮髒脈絡,在富麗堂皇的酒店裡蜿蜒,如同人體內的腸子。

  除了污穢,老闆還挖空心思從客人身上騙錢,因為食物原材料大都質量很差,然而廚師知道怎樣做得漂漂亮亮地端上桌。肉類頂多是質量一般,至於蔬菜,沒有哪個好的管家買東西時會看上一眼。奶油要兌牛奶,一向命令如此。茶葉和咖啡都是質次一等的貨色,果醬是從沒貼標簽的大鐵皮罐裡舀出來的合成品。據鮑裡斯所言,紅葡萄酒全是便宜貨,瓶塞上有「普通葡萄酒」字樣。有條規矩是員工弄壞東西都得賠償,結果弄壞的東西很少扔掉。有一次,三樓的一個侍者把一隻烤雞掉下了我們那裡的運餐升降梯道,掉到了底部的碎麵包、爛紙之類亂七八糟的東西中間。我們只是用布擦一擦,然後再運上去。樓上還流傳著不講乾淨的事,說是用過一次的床單不洗,只是潤濕後熨一下又鋪到床上。又比如,偌大一間酒店裡,竟然沒有一把刷子和簸箕,只能拿一把掃帚和一塊硬紙板對付著用。員工用的廁所髒得好比中亞那裡的,另外除了用來洗餐具的水池,別無洗手地方。

  儘管如此,X酒店仍是巴黎十幾間最高檔的酒店之一,客人所付價格貴得嚇人。住一晚通常得兩百法郎,不包早餐。葡萄酒和煙的價格剛好是商鋪裡的兩倍,而且不用說,老闆進貨是按批發價。如果客人有貴族頭銜,要麼是個有名的百萬富翁,他所有花銷的價碼自動調高。有天早上,四樓有個美國人在節食,早餐只想要鹽和熱水。瓦倫蒂火冒三丈:「豈有此理!」他說,「我的百分之十怎麼辦?鹽和水的百分之十!」這頓早餐他收了二十法郎,客人一聲沒吭付了錢。

  據鮑裡斯所言,在巴黎的每間酒店裡都是這樣,要麼說至少在所有高檔大酒店裡是這樣。可是我想X酒店裡的客人特別容易吃虧,因為他們絕大多數是美國人——很少英國人,法國人一個也沒有——好像完全沒有美食概念。他們會填一肚子令人作嘔的美國「麥片」,用茶點時抹柑橘醬,晚飯後喝苦艾酒,花一百法郎點一份「女王小雞」,然後蘸辣醬油吃。有個匹茲堡來的客人每天夜裡在他的房間裡吃飯,吃葡萄、堅果布丁、炒蛋,喝可可飲料。也許這種人吃不吃虧,幾乎可以說無關緊要。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