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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〇八


  §向兒子學習

  生命對我而言,

  從來就不是一座水晶的階梯。

  ——斯登·休斯

  我兒子丹尼爾從13歲就開始對衝浪充滿狂熱,每天上學前放學後,他就穿上濕的泳衣,劃到衝浪線外,等著接受挑戰。有一天中午,他對衝浪的熱愛受到了考驗。

  救生員在電話中對我先生麥可說:「你兒子發生意外了!」

  「情況有多嚴重?」

  「不大好,當他衝浪沖到浪的頂端時,衝浪板的尖端正對他的眼睛刺過來。」

  麥可趕快把丹尼爾送到急診室,然後他們父子就被轉到整形醫師的辦公室,丹尼爾眼睛旁至鼻樑的地方縫了26針。

  當丹尼爾的眼睛在縫針時,我在飛機上,正結束演講準備飛回家,麥可父子倆離開醫院後就直接把車子開到機場,他在門口和我打招呼,告訴我丹尼爾在車內等我。

  「丹尼爾在車內?」我問道。我記得當時我想到那天的海浪一定不小。

  「他發生了意外,但他會好起來的。」

  對一個必須經常旅行的職業婦女而言,最糟的惡夢成真了,我快速向車子奔去,以致高跟鞋的跟都斷了,我打開車門,帶眼罩的小兒了俯身向前,對我展開雙臂,哭著說:「哦!媽媽,我好高興你回來了!」

  我在他的懷裡啜泣,告訴他當救生員打電話來,而自己卻不在時那種內心的自責與難過。

  他安慰我說:「媽,沒關係的,反正你又不知道怎麼衝浪。」

  「你說什麼?」我問道,真地被他的邏輯槁混了!

  「我很快就會好的,醫生說我8天后就可以再下水了!」

  他瘋了嗎?我原本想跟他說35歲以前都不准再靠近水,但相反的,我沒有說,只祈禱他能永遠忘記衝浪這回事。

  接下來7天,他一直要我讓他再回去衝浪,第八天我堅決地跟他說了第一百次「不」,他卻以其人之道還治其身,把我打敗了。

  「媽,你不是教我們不能放棄自己所熱愛的東西嗎?」

  接著他拿給我一件東西以便收買我,那是一首蘭斯登·休斯(Langston Hughes)的詩,詩框在畫框裡。丹尼爾買下來,「因為這首詩讓我想起你。」

  母親致愛子

  孩子,我要跟你說:
  對我而言
  生命從來就不是一座水晶的階梯
  上面有釘子
  還有碎片
  樓梯的木板也支離破碎
  地板上也沒有地毯
  空蕩蕩一片
  但我都一直往上爬
  有時到達了,落腳了
  有時轉彎
  有時在黑暗中摸索前進
  四處一片漆黑
  所以,孩子,你不要回頭
  也不要坐在階梯上
  就只因為你發現很難走下去
  你不能一蹶不振
  因為親愛的,我還要繼續走下去
  我還要往上爬
  生命對我而言
  從來就不是一座水晶的階梯。
  我屈服了!

  那時候丹尼爾不過是個熱愛衝浪的小孩,現在他可是身負重任的成人了,他在世界職業衝浪選手中排名第二十五。

  我在遠方的城市教導聽眾一個重要的原則,而就在我家後院,我受到了這個原則的考驗,這原則就是「熱愛某種東西的人會擁抱他們所喜愛的,而且從不放棄。」

  (丹妮爾·肯尼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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