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孔薩利克 > 迷情毒案 | 上頁 下頁
七二


  沃特克的和氣是有限度的,他說:「那你就吐出來!藍眼睛,褐眼睛,綠眼睛,灰眼睛?尖鼻子,扁鼻子,翹鼻子,細鼻子?」

  「這……我可說不準。」普爾弗有些狼狽,「說實話,這些我沒注意,我注意的是別的部位。」

  「胸脯和屁股!」

  「對。」普爾弗感到很難受,心想我真傻,何苦自告奮勇找警察作證來!警察對待我就像我兜裡揣著一把血淋淋的匕首。說是懸賞5,000馬克徵求線索,可真的向他們提供情況時,他們又凶得像當官的訓小兵。他繼續說:「對了,還有頭髮是黑的,但太陽光一照又有點發紅,像栗子的顏色,不錯,栗子色,特別顯眼。當她從游泳池邊上走過時……」

  賴伯補充說:「長長的腿……」

  「您說對了,探長先生。」普爾弗回憶起來眼裡都閃光,「腿長得跟時裝模特一般。那女人實在令人傾倒!」

  沃特克仿佛看見那位神秘女郎就在眼前,他現在理解了,像羅伯特那樣涉世未深而情竇初開的小夥子勢必會聽命於她,以至犯罪也在所不惜。

  他問:「您能畫出她的臉嗎?」

  普爾弗搖搖頭:「我能游泳、潛水、跳水、急救,打網球、打高爾夫球……可畫畫從來沒學過。」

  「我們有一台電腦,可以根據您的描述畫出圖像來,只需要您提供準確的資料。」

  沃特克又和氣起來了,要是能畫出那個女人的臉部圖,那偵破工作就有了王牌了。

  他說:「我們喝瓶啤酒吧,也許有助於您回憶。」

  普爾弗擠擠眼睛說:「刑警請喝啤酒,還有這種好事?」

  「我們不光運死人。」沃特克走進旁邊的一間房間,派一名女秘書去拿三瓶啤酒。這時候賴伯和普爾弗去了電腦室,坐在能畫出人臉的機器面前。一位專門操作電腦的年輕警官已經在屏幕上勾畫出一幅女子頭部的概貌,就等著按普爾弗的描述來修改和補充了。

  普爾弗先喝了半杯啤酒,然後望著電腦圖說:「鼻子細一點。」

  圖像一閃,臉上換了個鼻子。

  普爾弗興奮地說:「真棒,太棒了!整個臉部再瘦長一點,別那麼圓……」

  嗒——嗒——嗒……圖像變了,普爾弗佩服至極:「你們真行啊!」

  敲鍵盤的年輕警官笑著說:「電腦裡儲存了好幾千種可能性,無論是歐洲人、剛果人或者中國人,我們都能畫出來,普爾弗先生,請繼續說吧。」

  「下巴尖一點,對,就這樣!眼睛麼……我看有點兒斜。」

  賴伯不高興地問:「她難道是亞洲人?」

  「當然不是!只有一點點兒斜,眼睛倒是大大的。眉毛修過,嘴唇厚點。頭髮是鬈的,不是這麼短,相當長……顴骨略高……對,就這模樣!」電腦停止發出響聲,普爾弗靠到椅子背上,拿起啤酒杯,手都有點抖了。他結巴地說:「了不起,真了不起!就是這個女人,就是她……」

  「祝賀您!」沃特克拍拍普爾弗的肩膀說:「您的記憶力很好。那女人看起來就像雜誌封面上的美女……」

  「就是嘛。」普爾弗滿意地看著電腦圖說,「她能征服任何一個男人。」

  賴伯問道:「您不會記錯?」他覺得這幅畫太理想化了,太完美了。這樣的女人只會走在時裝大師範思哲或者拉格費爾德的展示臺上,而不會走在攝政王游泳池的池邊上。

  「不會錯,就是她!」

  「那我們就將她的畫像發表!」沃特克再次拍拍普爾弗的肩膀,他難得這樣和藹可親,這說明他很高興。「您幫了我們大忙。」

  「真的?」普爾弗喝完啤酒問,「那5,000馬克呢?」

  「要是您提供的線索能使我們抓住那個女人和兇手,您就能得到這比賞金。祝您成功!」

  電腦圖印出來了,並發給了所有的報紙、雜誌、電視臺和警察局。照片下面的文字是:「誰認識這個女人?在哪兒見到過她?有關情況請報告……」

  沃特克開心地說:「這下就等電話鈴響了!這麼個女人在哪兒都會引起注意的。」

  不過,這幅圖有個小小的、但是決定性的錯誤:它並不像烏麗克·施佩琳本人。

  「你知道你的腦子出毛病了嗎?你應該進療養院,那裡面的房門都沒有門把!」

  海梅斯大夫認為沒有理由再跟他的朋友哈比希客客氣氣了。他們倆坐在哈比希的書房裡,海梅斯拿著羅伯特情人的照片看了很久,他能理解像羅伯特那樣的男孩會迷上這個女人,但他不能理解的是,哈比希竟然拒絕把照片提供給警察。不管海梅斯怎麼責備,哈比希只有一個回答:「不給,就是不給!我自己來處理!」任何道理都說不服他。

  「我在羅伯特和蓋爾達的墳上發過誓,我要尋找那個女人。我說話是算數的!」哈比希從海梅斯大夫手裡拿過照片,把它放在桌上。海梅斯說話還是那麼直來直去的:

  「在墳上答應的事可多了……」

  「我不是那種人!」

  「胡伯特,你這是自己害自己!警察比你有辦法得多:新聞報導、電視報導、全面通緝……他們可以求助於千百萬人!那個女人不會無人知曉,肯定有不少線索,只有警察才能佈置巨大的通緝網。」

  「不能讓警察把她抓起來……我要親自把她弄到手。」

  海梅斯屏氣斂息地問:「你要殺死她嗎?胡伯特,你在想什麼啊!你願意落個殺人犯的下場嗎?」

  「我不是謀殺,最多是一時衝動的誤殺,會得到從輕處理。」

  「無論如何也得判10年徒刑。」海梅斯用拳頭敲桌子說,「要不然就進沒有門把的房子,你願意去那兒嗎?」

  「結果怎麼樣我才不管呢!」

  「可我要管,作為你的朋友……」

  「作為朋友你該幫我。」

  「我會的……我要把你摁住!」

  「我還有個主意。我把照片拿去複印,你也拿一張,跟我一樣找遍每一家夜總會,我們分區去找,包括市區和郊區。」

  海梅斯對這個建議一時不知怎麼回答,怔了半晌才用手指點點自己的腦門說:「我不會充當謀殺的幫兇。」

  「你是幫助伸張正義!在我們國家公理快沒有了。對犯人人道,對受害者倒是不幫忙。」

  「我真奇怪,你怎麼變得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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