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約翰·格裡森姆 > 毒氣室 | 上頁 下頁


  炸死克雷默家雙胞胎的炸彈是極粗糙的一種。十五根炸藥用灰色電纜管的膠帶緊捆在一起。羅利·韋奇沒有用引信,他是用一個上發條的便宜鬧鐘作定時器代替引爆裝置的。他拆掉了鬧鐘分針,在鐘面上的7和8之間鑽了一個小洞,在洞裡插了一根金屬針,一旦橫掃過來的時針觸及它便會接通電路引爆炸彈。羅利需要的時間比引信能夠提供的十五分鐘更多。加之,他自認為是專家,所以希望試驗新的設備。

  也許是時針有些彎曲,也許是錶盤不完全平,也許是羅利在狂熱狀態中把它綁得太緊,抑或不夠緊,再不然就是金屬針與錶盤不相平齊。畢竟這回是羅利初次試用定時裝置。也可能定時裝置就是準確地照羅利的計劃進行的。

  不過管它是什麼原因或藉口,傑裡邁亞·道根和三K黨在密西西比州的爆炸攻勢如今已經沾染了猶太人的鮮血。所以,考慮到各方面的實際情況,這場攻勢就此結束。

  二

  搬走死傷者之後,格林維爾警方立即在廢墟周圍實行戒嚴,不許人們進入。沒過幾小時傑克遜市聯邦調查局人員接管了現場,一個拆除小組在天黑前開始徹底清理碎石瓦礫,十幾個聯邦調查局人員神情嚴肅地進行著這項單調乏味的工作:揀起每一塊細小的碎片,仔細觀察,又拿給別的同事看,然後集中收到一邊以待他日拼接組合。城邊的一座空閒的棉花倉庫被租借來存放克雷默爆炸案現場的殘片。

  聯邦調查局最初的假設後來得到確認。兇犯使用的是甘油炸藥、一個定時裝置和幾根電線。那不過是一枚被粗粗組裝而成的最低級的炸彈,安裝者可算夠運氣沒把自己炸死。

  馬文被迅速轉送到孟菲斯的一家高級醫院,他被列入病情嚴重但穩定的病人名單有三天之久。露絲·克雷默由於休克也住了院,先是在格林維爾,後來被救護車也轉送到孟菲斯的同一家醫院,克雷默夫婦同住一室而且同被施以大量鎮定劑。數不勝數的醫生和親友在一旁值班守護。露絲在孟菲斯出生長大,因而有許多朋友前來看望。

  克雷默律師事務所周圍塵埃落定之後,鄰居們,其中有些是商店老闆及其他辦公室的職員,清掃著人行道上的玻璃。他們一面觀看警方和救援人員著手挖掘,一面竊竊私語。格林維爾城裡盛傳一名嫌疑犯已經落網。就在爆炸當天的午間,旁觀的人群就全都知道了那人的名字叫薩姆·凱霍爾,來自密西西比州的克蘭頓,是三K党成員,他自己也在爆炸中受了傷。有一篇報道提供了凱霍爾在其他爆炸事件中所犯罪行的可怕細節,描述了種種令人髮指的傷害行為及殘缺不全的屍體,儘管那涉及的全是黑人。另一篇報道對格林維爾警方在爆炸後數秒鐘就循蹤抓獲這個狂人的英勇之舉備加讚頌。格林維爾電視臺的午間新聞證實了大家已經得知的消息,那便是兩名小男孩死亡,他們的父親受重傷,而薩姆·凱霍爾已被拘留。

  薩姆·凱霍爾差點就可以交三十美元獲得保釋。當被火速押往警察局時他已清醒過來,所以他向那兩個盛怒的警察說足了好話,為自己沒有為他們讓路而一再道歉。他被控以很輕的罪名,隨後被送往拘留所等候辦理獲釋手續。那兩個拘留他的警察則急速前往爆炸地點。

  一個兼作獄醫的看守帶著一隻破舊的急救藥箱來看薩姆,給他把臉上已幹的血跡洗去。血已經不流了。薩姆又重複了一遍他在酒吧打架的故事。狂暴的夜啊。獄醫離開後一個小時,一個助理看守帶著文件出現在拘留室的推拉窗前。給薩姆定的罪名是未給執行緊急任務的車輛讓路,最高罰款是三十美元,如果他能以現金結清這筆賬,那麼一旦文字具結完畢並且車子驗檢通過他就可以自由離去了。薩姆神經質地在牢房裡踱來踱去,不時瞟著他的表,輕輕撓著面頰上的傷口。

  他一定得銷聲匿跡。這次被捕已被記錄在案,用不了多久,這些鄉巴佬就會把他的名字和爆炸聯繫在一起,而到那時,是的,他得逃走。他得離開密西西比州,或許和羅利一同逃亡巴西或某個地方。道根會給他們錢。他一旦離開格林維爾就先打電話給道根。他的車還在克利夫蘭的卡車停車點停著。他將在那兒換車,然後到孟菲斯乘灰狗巴士。

  這就是他的打算。在返回現場這事上,他簡直就是個白癡。但他認為,只要他保持冷靜,那些蠢貨就會放了他。

  過了半個小時,那個助理看守拿了另一張表來。薩姆遞給他三十元現金,換回一張收據。他跟著那人穿過一條狹窄的過道來到拘留所的前臺,收到一張兩周後到格林維爾市法院出庭的傳票。「車呢?」他一面折起傳票一面問。

  「他們會開過來,你就在這兒等著吧。」

  薩姆看看表,等候了十五分鐘。通過鐵門上的小窗戶,他望著在拘留所門前停車場進進出出的車。兩個醉漢被一名粗壯的警察拖到台前。薩姆心神不安地等著。

  從他背後的什麼地方有一個陌生的聲音慢吞吞地叫他:「凱霍爾先生。」他轉過身,與一個小個子男人打了個照面,那人穿一身褪色很厲害的套裝。一枚警徽在薩姆眼前晃動。

  「我是艾維,格林維爾警察局的偵探,需要問你幾個問題。」艾維朝沿走廊一字排開的木門揮揮手,於是薩姆順從地跟在他後面。

  自他隔著一張髒桌子和偵探艾維對面坐下那時起,薩姆就很少說話。艾維才四十出頭,可已經頭髮灰白,眼角堆滿皺紋了。他點起一支不加過濾嘴的駱駝牌香煙,又遞給薩姆一支,然後問他的臉是怎麼受的傷。薩姆擺弄著香煙,卻不點它。他幾年前就已戒了煙。儘管在這樣的關口他也感到有種想要抽煙的衝動,但他只是拿煙輕輕在桌子上磕著。他眼睛看也不看艾維地說,也許是打架打的。

  艾維在喉嚨裡短促地笑笑,似乎這樣的回答是在意料之中,這下薩姆明白自己所面對的是行家了。現在他惶恐起來,雙手開始顫抖。艾維自然把這一切都看在眼裡。架在哪兒打的?跟誰打的?什麼時候打的?為什麼你在離居住地三小時路程之外的格林維爾打架呢?你從哪兒弄到的這輛車?

  薩姆一言不發。艾維向他發出的一連串問題全都是薩姆不能回答的,因為謊話會導致更多的謊話,這樣不出幾秒鐘他就會落進艾維的圈套。

  「我希望跟律師談談,」薩姆終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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