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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〇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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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軍部隊的舍營不同於駐軍部隊的舍營,為了避免多走路,行軍部隊很少遠離道路進行舍營,它是沿著行軍道路進行舍營的。只要舍營地的距離不超過一日行程的最低標準,舍營對迅速集中是不會有什麼不利的。 在敵前(用術語說) ,也就是在雙方前衛之間的距離不大的情況下,前衛和前哨的兵力和位置應該根據舍營地區的大小和部隊集中所需要的時間來決定。或者,如果前衛和前哨的兵力和位置是根據敵情和其他情況決定的,那麼,舍營地的大小反而應根據前方警戒的抵抗能贏得多少時間來決定。 至於應該如何看待先遣部隊的抵抗,我們在本篇的第,三章中已經談過了。從先遣部隊的抵抗時間中,必須扣除傳達命令和部隊準備出發的時間,剩下的時間才是向集中地點行軍可能利用的時間。 最後,為了在這裡把我們的觀點概括成為一個符合一般情況的結論,我們想指出,如果舍營地的半徑相當於前衛的派出距離,而且集中地點大致位於舍營地的中央,那麼,在前衛抵抗敵人所贏得的時間中,可以用來傳達命令和部隊準備出發的時間在大多數情況下是夠用的,甚至不用煙火信號、炮聲信號等傳達命令,只用遞騎傳令( 只有這種方法才是十分可靠的)也是如此。 因此,當前衛的派出距離為三普裡時,大約有三十平方普裡的地區可供舍營。在中等人口密度的地區,這樣大的面積上大約有一萬戶人家,軍隊如果有五萬人,除去前衛,每戶人家大約要容納四人,因而是很舒適的。軍隊的人數如果多一倍,每戶也只不過容納九人,這樣的舍營也不能算是十分擁擠的。與此相反,如果前衛的派出距離不能超過一普裡,那麼舍營地的面積就只有四平方普裡,這是因為,儘管前衛贏得的時間不會隨著前衛派出距離的縮短而按同樣的比例減少( 前衛的派出距離為一普裡時,可以指望贏得六小時的時間) ,但是,在同敵人相距這樣近的情況下,卻不得不加強戒備。在這個面積內,只有居民十分稠密時,五萬人的軍隊才能勉強找到舍營的地方。 從這裡可以看出,可供一萬至二萬軍隊在一起舍營的大城鎮或者比較大的城鎮起著怎樣的決定性作用。 根據這個結論我們可以說,如果我們距離敵人並不太近,而且派遣有適當的前衛,那麼,即使面對集中的敵人也依然可以舍營。1762年初腓特烈大帝在布勒斯勞,1812年拿破崙在維帖布斯克都曾這樣做過。但是,即使由於我們距離集中的敵人相當遠,而且已經採取了適當的措施,因而不必擔心軍隊集中時的安全,我們也決不能忘記:一支軍隊倉卒集合時是作不了別的事情的,它沒有立刻利用當時情況的能力,因而大部分作戰能力得不到發揮。由此可以得出結論,只有在下述三種情況下軍隊才可以完全進行舍營:(1) 敵人也在舍營;(2)根據部隊的狀況絕對有舍營的必要;(3)部隊當前的任務僅限於防守堅固的陣地,只要求部隊能夠及時在陣地集中。 關於舍營的軍隊的集中的問題,1815年戰局提供了一個十分值得注意的例子。齊滕將軍率領三萬人擔任布留赫爾軍團的前衛,配置在沙勒爾瓦附近,離開軍團預定的集中地點桑布勒弗只有二普裡。這個軍團最遠的舍營地離開桑布勒弗約有八普裡,也就是說,舍營地的一端越過了錫內,另一端直到列日。儘管如此,越過錫內舍營的部隊在林尼會戰開始前數小時已經到達集中地點,而在列日附近舍營的部隊(標洛軍),如果不是因為偶然情況和通信聯絡不當,也是會及時到達的。 普魯士軍隊這樣舍營,對軍隊的安全無疑是考慮得不夠的。但是,必須說明,普魯士軍隊這樣舍營時,法國軍隊已經在廣大地區上舍營了,因此普魯士軍隊的錯誤只在於,當他們接到情報,知道法軍已經開始運動和拿破崙已經到達軍中時,沒有立刻改變原來的配置。 但是,普魯士軍隊在敵軍開始攻擊前有可能在桑布勒弗集中這件事情,終究還是值得我們注意的。布留赫爾在14日夜間,即在齊滕將軍真正受到敵人攻擊以前十二小時,就接到了敵人前進的情報,已經開始集中他的部隊。但是,當齊滕將軍于15日上午9 時已經同敵人激戰時,在錫內的提爾曼將軍才剛剛接到向納繆爾開進的命令。提爾曼不得不先以師為單位集中自己的軍隊,然後行軍六普裡半到達桑布勒弗,這一切是在二十四小時之內完成的。假如標洛將軍能及時接到命令,就也可能在同一個時刻到達。 拿破崙並沒有在16日下午2 時以前對林尼發起攻擊。 他擔心一方面要對付威靈頓,另一方面要對付布留赫爾,換句話說,兵力不足使他行動緩慢了。由此可見,在比較複雜的情況下,甚至最果斷的統帥也難免要謹慎地試探,因而會行動遲緩的。 這裡研究的問題顯然有一部分屬戰術範圍而不屬戰略範圍,但是,為了避免論述不清,我們寧願超出範圍多講一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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