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外國文學 > 與狼共舞 | 上頁 下頁 |
一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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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他們的情緒並沒有被澆熄,紮營使他們快樂,從南方遙遠的冬日營地,來到此,是一段長途跋涉,現在已經走完全程。春到人間,是最快樂的時光,小馬每日長大長胖,人們也活絡筋骨,等待盛夏來臨。 由於夏日是繁衍的季節,水牛群會回來,盛筵即將展開,所有人,男人、女人,和兒童共有一百七十二名,因此而雀躍歡欣,打從心裡高興。 為了避冬,他們遊牧到南方,今天是回家的第一個早晨,大家面露微笑起來,男人們聚集在馬群中聊天說笑,女人則刈草準備早餐,這一餐,她們做得比平常豐盛。 他們是蘇族人。 鄧巴中尉以為是大草原失火所引起的黑煙,其實只是他們的炊煙。 他們紮營在同一條河邊,離席格威治營地、只有八裡路而已。 3 鄧巴中尉把所有要洗的衣服全部塞皮囊裡,把臭得熏人的毯子掛在肩上,拿了一塊肥皂,便往河邊走去。 到了河邊,把衣物全部從皮囊里拉出來時,他又想到,其實,他身上穿的衣服,更應該洗一洗。 不過,如果連身上這一套衣服都洗的話,他就沒有衣服可穿了。 除了一件大衣。 蠢!他罵自己。笑著大聲說:「這裡只有大草原和我!」 裸體的感覺實在美妙,他甚至連軍帽也一併丟入待洗的衣物中。 然後,他抱著衣服,彎身向河面,清清的河流反映他的容貌,這是兩個星期以來,他第一次看見自己,他停下來,仔細地注視自己。 頭髮長長了,臉頰似乎消瘦一些,他的體重必然減輕許多,不過,除了鬍子外,鄧巴中尉認為自己相當好看,他孩子氣地,對著水面的倒影笑了笑。 鬍子愈看愈不喜歡,中尉決定刮掉它,所以,他回去上面拿刮胡刀來。 刮鬍子的時候,中尉沒有想到他的皮膚,來到這裡以後,他的形容外貌有了一些改變,唯一沒變的是他的皮膚,白人的皮膚顏色略有差異,而鄧巴中尉則是最白的一種。 他的皮膚白得像雪,會亮得讓你的眼睛睜不開。 4 踢鳥在天亮時就起床了。從來沒有人會過問他的行為或舉止,所以,他知道離開一會兒是沒有關係的,他是族裡的巫師,他行巫的這一年來,族裡平安無事。 甚至,還發生過兩次小小的奇跡,奇跡發生令他信心大增,因此族裡的事情,大大小小都被他一肩承擔,他要做巫術,要管理眾人,要開會,還要管理自己家裡的兩個老婆四個孩子。雖然事務繁重,但他永遠保持清醒,他用耳傾聽,用眼觀察,無時無刻注意大靈所傳達下來的訊息。 族裡的每一個人都尊重踢鳥,因為踢鳥是一個不自私,不為自己謀利的男人,他們尊重他。 今晨早起的人,或許會看見踢鳥騎馬出去,但是,沒有人敢問他去那裡。 其實,踢鳥並沒有任何特定目標,他只是想進入大草原中,讓自己的頭腦清醒一下而已。 他不喜歡強烈的季節,夏天和冬天,冬天和夏天,都會令他分神,所以,在這個春天,安靜的早晨,還從黑夜已經停止時,他便迫不及待地走出營帳,他要用耳傾聽,用眼觀察,看看是否能夠感受大靈。 所以,他挑了最好的小馬,一頭寬背的粟色馬,便沿著河流而上,他走了好幾裡的路程,一直來到他自幼就存在的小山丘旁,才停止下來。 這裡,一向是他等待春天的地方,每回看到春回大地,他就非常高興,然而,今年春天是最棒的,所有的跡像都顯示,今年會有一個豐盛繁美的夏天,當然,今年也會有敵人,但是他的部落已經非常強大了,踢鳥忍不住笑了,還有什麼事會比強大更令人安心的呢? 一小時以後,踢鳥仍未停止他的前進,他告訴自己,要在這片美麗的大地上散散步,所以,踢鳥騎著他的小馬,直驅入逐漸上升的陽光之中。 5 他已經把兩條毯子都沉到水裡後,才想洗衣服必須捶打。 然而,附近並沒有石頭。 所以,他撈起濕淋淋的毯子,和衣服一起抱在胸前,光著腳,往下游走去。 一段路以後,他發現一塊突出的石頭,很適合做為洗衣服的地方,於是,這位洗衣生子,便開始工作,剛開始時,他笨拙地把肥皂用力抹進毯子裡去。 不過,洗衣服是簡單的工作,漸漸地,他便知道該怎麼做了,他先把衣物弄濕——打上肥皂,再搓洗捶打,最後再清洗掉肥皂和污垢便可,到最後,工作變得輕而易舉,不必再全神貫注了。 來到這裡才兩個星期的時間,他已經學會處理日常生活,他對第一次的縫紉工作不滿意,後來又拆掉,重新縫了一遍。 現在,他什麼事都做得很好。 在山坡上,他找到一棵可以晾衣服的橡樹,地點很好,陽光充足,而且風又不大,雖然如此,想要等到衣服幹,還必須一段時間。 裸體的中尉決定不等,他還有煙絲沒有卷完。 他回去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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