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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2)


  今天早晨來我家的,豈非一位真正荷馬式的或帕菲拉戈尼亞的人物嗎——他有個這樣適合於他身份的詩意的名字,抱歉的是我不能在這裡寫下來——他是一個加拿大人,一個伐木做柱子的人,一天可以在五十個柱子上鑿洞,他剛好吃了一頓他的狗子捉到的一隻土撥鼠。他也聽到過荷馬其人,說「要不是我有書本」,他就「不知道如何打發下雨天」,雖然好幾個雨季以來,他也許沒有讀完過一本書。在他自己那個遙遠的教區內,有一個能念希臘文的牧師,曾經教他讀《聖經》裡的詩;現在我必須給他翻譯了,他手拿著那本書,翻到普特洛克勒斯滿面愁容,因而阿基裡斯責怪他的一段,「普特洛克勒斯,幹嗎哭得像個小女孩?」——

  「是不是你從畢蒂亞那裡

  得到什麼秘密消息?

  阿克脫的兒子,伊苦斯的兒子,

  還是好好兒地活在瑪密同;

  除非他倆死了,才應該悲傷。」

  他對我說,「這詩好。」他手臂下挾了一大捆白橡樹皮,是這星期日的早晨,他收集來給一個生病人的。「我想今天做這樣的事應該沒有關係吧,」他說。他認為荷馬是一個大作家,雖然他寫的是些什麼,他並不知道。再要找一個比他更單純更自然的人恐怕不容易了。

  罪惡與疾病,使這個世界鬱憂陰暗,在他卻幾乎不存在似的。他大約二十八歲,十二年前他離開加拿大和他父親的家,來到合眾國找工作,要掙點錢將來買點田產,大約在他的故鄉買吧。他是從最粗糙的模型裡做出來的,一個大而呆板的身體,態度卻非常文雅,一個曬焦了的大脖子,一頭濃密的黑頭發,一雙無神欲睡的藍眼睛,有時卻閃爍出表情,變得明亮。他身穿一件肮髒的羊毛色大衣,頭戴一頂扁平的灰色帽子,足登一雙牛皮靴。他常常用一個鉛皮桶來裝他的飯餐,走到離我的屋子幾英里之外去工作——他整個夏天都在伐木——他吃肉的胃口很大;冷肉,常常是土撥鼠的冷肉;咖啡裝在一隻石瓶子中間,用一根繩子吊在他的皮帶上,有時他還請我喝一口。他很早就來到,穿過我的豆田,但是並不急急乎去工作,像所有的那些北方佬一樣。他不想傷自己的身體。如果收入只夠吃住,他也不在乎。

  他時常把飯餐放在灌木叢中,因為半路上他的狗咬住土撥鼠了,他就口頭又走一英里半路把它煮熟,放在他借宿的那所房子的地窖中,但是在這之前,他曾經考慮過半個小時,他能否把土撥鼠浸在湖水中,安全地浸到晚上——這一類的事情他要考慮很久。早上,他經過的時候,總說,「鴿子飛得多麼地密啊!如果我的職業無需我每天工作,我光打獵就可以得到我所需要的全部肉食——一鴿於,土撥鼠,兔子,鷓鴣——天哪!一天就夠我一星期的需要了。」

  他是一個熟練的樵夫,他陶醉在這項藝術的技巧之中,他齊著地面把樹木伐下來,從根上再萌發的芽將來就格外強壯,而運木料的雪橇在平根上也可以滑得過去;而且,他不是用繩子來把砍過根部一半的大樹拉倒的,他把樹木砍削得成為細細的一根或者薄薄的一片,最後,你只消輕輕用手一推,就推倒了。

  他使我發生興趣是因為他這樣安靜,這樣寂寞,而內心又這樣愉快;他的眼睛裡溢出他高興而滿足的神情。他的歡樂並沒有攙雜其他的成分。有時候,我看到他在樹林中勞動、砍伐樹木,他帶著一陣無法描寫的滿意的笑聲迎接我,用加拿大腔的法文向我致意,其實他的英文也說得好。等我走近了他,他就停止工作,一半克制著自己的喜悅,躺倒在他砍下的一棵松樹旁邊,把樹枝裡層的皮剝了下來,再把它卷成一個圓球,一邊笑著說話,一邊還咀嚼它。他有如此充溢的元氣,有時遇到使他運用思想的任何事情,碰著了他的癢處,他就大笑得倒在地上,打起滾來了。

  看看他四周的樹木,他會叫喊——「真的呵!在這裡伐木真夠勁;我不要更好的娛樂了。」有時候,他閑了下來,他帶著把小手槍在林中整天自得其樂,一邊走,一邊按時地向自己放槍致敬。冬天他生了火,到正午在一個壺裡煮咖啡,當他坐在一根圓木上用膳的時候,小鳥偶爾會飛過來,停在他的胳膊上,啄他手裡的土豆;他就說他「喜歡旁邊有些小把戲」。

  在他身上,主要的是生氣勃發。論體力上的堅韌和滿足,他跟松樹和岩石稱得上是表兄弟。有一次問他整天做工,晚上累不累;他口答時,目光真誠而嚴肅,「天曉得,我一生中從沒有累過。」可是在他身上,智力,即一般所謂的靈性卻還是沉睡著的,跟嬰孩的靈性一樣。他所受的教育,只是以那天真的,無用的方式進行的,天主教神父就是用這種方式來教育土人,而用這種方式,學生總不能達到意識的境界,只達到了信任和崇敬的程度,像一個孩子並沒有被教育成人,他依然還是個孩子。當大自然創造他這人的時候,她給了他一副強壯的身體,並且讓他對自己的命運感到滿足,在他的四周用敬意和信任支撐著他,這樣他就從可以像一個孩子似的,一直活到七十歲。

  他是這樣單純,毫不虛偽,無須用介紹的方式來介紹他,正如你無須給你的鄰居介紹土撥鼠一樣。他這人,還得自己慢慢來認識自己,就跟你得慢慢地才能認識他一樣。他什麼事都不做作。人們為了他的工作,給他錢;這就幫他得到了衣食;可是他從來不跟人們交換意見。他這樣地單純,天然地卑微——如果那種不抱奢望的人可以稱作卑微的話——這種卑微在他身上並不明顯,他自己也不覺得。對於他,聰明一點的人,簡直成了神仙,如果你告訴他,這樣一個人正要來到,他似乎覺得這般隆重的事情肯定是與他無關的,事情會自然而然地自己辦好的,還是讓他被人們忘掉吧。

  他從來沒有聽到過讚美他的話。他特別敬重作家和傳教師。他認為他們的工作真是神乎其神。當我告訴他,說我也寫作甚多,他想了一會兒,以為我說的是寫字,他也寫得一手好字呢。我有時候看到,在公路旁的積雪上很秀麗地寫著他那故鄉的教區的名字,並標明了那法文的重音記號,就知道他曾在這裡經過。

  我問過他有沒有想過要寫下他自己的思想來。他說他給不識字的人讀過和寫過一些信件,但從沒有試過寫下他的思想——不,他不能,他就不知道應該先寫什麼,這會難死他的,何況寫的時候還要留意拼音!

  我聽到過一個著名的聰明人兼改革家問他,他願不願這世界改變:他驚詫地失笑了,這問題從來沒有想過,用他的加拿大口音回答,「不必,我很喜歡它呢,」一個哲學家跟他談話,可以得到很多東西。在陌生人看來,他對一般問題是一點都不懂的;但是我有時候在他身上看到了一個我從未見過的人,我不知道他究竟是聰明得像莎士比亞呢,還是天真未鑿,像一個小孩;不知道他富於詩意呢,還是笨伯一名。一個市民告訴過我,他遇到他,戴了那緊扣的小帽,悠悠閑閑地穿過村子,自顧自吹著口哨,他使他想起了微服出行的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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