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外國文學 > 魯濱遜漂流記 | 上頁 下頁
第五章(2)


  那時,我完全沒有善心,也不知道自己的為人,不知道該怎樣做人;因此,即使上帝賜給我最大的恩惠,在我心裡或嘴裡卻從未說過一句"感謝上帝"的話。譬如,我從薩累出逃,被葡萄牙船長從海上救起來,在巴西安身立命並獲得發展,從英國運回我採購的貨物,凡此種種,難道不都是上帝的恩賜嗎?另一方面,當我身處極端危難之中時,我從不向上帝祈禱,也從不說一聲"上帝可憐可憐我吧"。在我的嘴裡,要是提到上帝的名字,那不是賭咒發誓,就是惡言罵人。

  正如前面提到的,一連好幾個月,我對過去的罪惡生活一直進行著反省,心裡感到非常害怕。但是,當我再看看自己目前的處境,想到自從到了這荒島上之後,上帝給了我多少恩惠,對我多麼仁慈寬厚,想到上帝不僅沒有因我過去的罪惡生活懲罰我,反而處處照顧我,我心裡不禁又充滿了希望。我想,上帝已接受了我的懺悔,並且還會憐憫我。

  反省使我更堅定了對上帝的信念。我不但心平氣和地接受了上帝對我當前處境的安排,甚至對現狀懷著衷心的感激之情。我竟然沒有受到懲罰而至今還活著,我不應該再有任何抱怨。我得到了許許多多的慈悲,而這些慈悲我是完全不應該期望能獲得的。我絕不應該對自己的境遇感到不滿,而是應該感到心滿意足;我應該感謝每天有麵包吃,因為我能有麵包吃,完全是一系列的奇跡造成的。我感到,我是被奇跡養活著,這種奇跡是罕見的,就像以利亞被烏鴉養活一樣。應該說,正是由於發生了一系列的奇跡,我至今還能活著。在世界上所有荒無人煙的地區,我感到沒有一個地方會比我現在流落的荒島更好了。雖說這兒遠離人世,形單影隻,使我非常苦惱,但這兒沒有吃人的野獸,沒有兇猛的虎狼害我性命,沒有毒人的動物和植物,吃下去會把我毒死,更沒有野人會把我殺了吃掉。

  總而言之,我的生活,在一方面看來,確是一種可悲的生活;在另一方面看來,卻也是一種蒙恩的生活。我不再乞求任何東西,以使自己過上舒適的生活,我只希望自己能體會到上帝對我的恩惠,對我的關懷,使我時時能得到安慰。我這樣提高了自己的認識,就會感到心滿意足,不再悲傷了。

  我來到島上已很久了。我從船裡帶上岸的許多東西不是用完了,就是差不多快用完了或用壞了。

  前面已經提到過,我的墨水早就用完了,到最後,只剩下一點點。我就不斷加點水進去,直到後來淡得寫在紙上看不出字跡了。但我決心只要還有點墨水,就要把每月中發生特殊事件的日子記下來。翻閱了一下日記,發現我所遭遇的各種事故,在日期上有某種巧合;如果我有迷信思想,認為時辰有凶吉,那我一定會感到無限的驚詫。

  首先,我前面已提到過,九月三十日,是我離家出走來到赫爾去航海的日子;我被薩累的海盜船俘虜而淪為奴隸的日期,也正好是同一天。

  其次,我從雅茅斯錨地的沉船中逃出來的那天,也正是後來我從薩累逃跑的那天,同月同日。

  我誕生於九月三十日;正是二十六年之後的這一天,我奇跡般地獲救,流落到這荒島上。所以,我的罪惡生活和我的孤單生活,可以說開始於同一個日子。

  除了墨水用完之外,"麵包"也吃完了。這是指我從船上拿回來的餅乾。我餅乾吃得很省,一天只吃一塊,維持了整整一年多時間。在收穫到自己種的糧食之前,我還是斷了一年的麵包。後來,我可以吃到自己的麵包了。對上帝真是感激不盡,因為,正如我前面所說的,我能吃到麵包,真是奇跡中的奇跡!

  我的衣服也開始破爛不堪了。內衣我是早就沒有了,剩下的就是從水手們的箱子裡找到的幾件花格子襯衫,那也是我捨不得穿而小心保存下來的。在這兒,大部分時間只能穿襯衫,穿不住別的衣服。還好在水手服裝裡有大約三打襯衫,這幫了我的大忙。另外,還有幾件水手值夜穿的服裝,那穿起來就太熱了。雖然這裡天氣酷熱,用不著穿衣服,但我總不能赤身裸體吧。即使我可以不穿衣服,我也不想這樣做;這種念頭我連想都不願想一下,儘管島上只有我孤孤單單一個人。

  我不能赤身裸體當然是有理由的。這兒陽光熾熱,裸體曬太陽根本就受不了,不一會太陽就會把皮膚曬出泡來。穿上衣服就不同了,空氣可以在下面流通,這比不穿衣服要涼快兩倍。同時,在太陽底下不戴帽子也不行。這兒的太陽,熱力難當,直接曬在頭上,不一會兒就曬得頭痛難熬。但如果戴上帽子,那就好多了。

  根據這些情況,我便開始考慮把那些破衣服整理一下。我所有的背心都已穿破了,所以我得做兩件背心,布料就可以用水手值夜的衣服拆下來,再加上一些別的布料。於是我做起裁縫來。其實,我根本不懂縫紉工作,只是胡亂縫合起來罷了。我的手藝可以說是再糟也沒有了。儘管如此,我還是勉強做成了兩三件新背心,希望能穿一段時間。至於短褲,我直到後來才馬馬虎虎做出幾條很不像樣的東西。

  我前面提到過,凡是我打死的野獸,我都把毛皮保存起來,所謂野獸,我指的是四足動物。我把毛皮用棍子支在太陽下曬乾,有的被曬得又幹又硬,簡直沒有什麼用處了;但有的倒還合用。我首先用這些毛皮做了頂帽子,把毛翻在外面,可以擋雨。帽子做得還可以,我就又用一些毛皮做了一套衣服,包括一件背心和一條長僅及膝的短褲。背心和短褲都做得非常寬大,因為它們主要是用來擋熱的,而不是禦寒的。當然,我不得不承認,不論是背心還是短褲,做得都很不像樣,因為,如果說我的木匠手藝不行,那我的裁縫手藝就更糟了。話雖如此,我還是做好了,總算能夠將就著穿。我外出時,若遇到下雨,把背心和帽子的毛翻在外面,就可擋雨,身上就不致淋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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