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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禁(2)


  不過這些規定還算是輕的。狄奧多斯皇帝頒佈的法律不只是讓所有臣民都接受基督教義,而且還必須接受「天主教」的形式;他自己儼然成為天主教的庇擴者,位大主教壟斷了人們的精神世界。

  法律頒佈以後,所有堅持「錯誤觀點」的人,所有抱住「愚蠢的異端邪說」不放的人,所有繼續忠實於「可恥教義」的入,全都要自食拒不執行法律的惡果,被流放到遠方或處以極刑。

  從那以後,舊世界走向最後滅亡的步子更快了。在意大利、高盧、西班牙和英格蘭,異教徒的廟宇蕩然無存,不是被拆去建造橋樑、街道、城牆和瞭望塔,就是被重建為基督徒的會場。成千上萬座從共和國建立時就開始積累的金制和銀制神像被沒收或偷盜,最後所剩無幾,殘存的也被打得粉碎。

  六個多世紀以來希臘人、羅馬人和埃及人所尊崇的亞歷山大的塞拉佩尤姆廟被夷為平地。從亞歷山大大帝之時起就聞名於世的大學仍然留在故地,繼續教授和解釋古代哲學。地中海各個角落的學生聞風而至。亞歷山大主教下諭不讓這所大學關閉,但教區的僧人自行其事。他們闖入教堂,毒刑拷打最後一位柏拉圖學派的教師海帕蒂婭,把她大卸八塊,扔到大街上喂狗。

  羅馬的情況更糟。

  丘比特的廟宇關閉了,古羅馬信仰的經典《古羅馬神言集》被付之一炬。首都成了一片廢墟。

  在著名的圖爾斯主教當權的高盧,舊天神被宣佈是基督教義中魔鬼的前身,於是所有廟宇都從地球上消失了。

  在邊遠的鄉間,有時農民會起來保衛自己心愛的天神,軍隊就開來,用斧子和絞架平息「撒旦的叛亂」。

  希臘的破壞進行得慢一些,但是到了三九四年,奧林匹克運動會終於被禁止。希臘國家生活的中心(從無間斷地進行了一千一百七十年)一終止,其它活動便土崩瓦解。哲學家被逐出國境,最後賈斯蒂尼安皇帝一道命令,雅典大學也關閉了,基金被沒收。最後的六位教授喪失了謀生之路,逃到波斯。喬思羅斯國王倒是友好地接待了他們,安排他們過世外桃源式的晚年,玩一玩神奇新穎的印度遊戲——棋。

  到了五世紀上半葉,克萊索斯陀大主教便毫不誇張地宣稱,古代作者和哲學家的書已經在地球上銷聲匿跡了。西塞羅、蘇格拉底和荷馬(更不必說被所有好基督徒恨之入骨的數學家和天文學家)都被扔在頂樓和地窖裡被忘卻。他們要再過六百年才能重見光明,在這以前人們只能戰戰兢兢地對待文學藝術,聽憑神學家的擺佈。

  真是古怪的節食(按醫學行話講),但並不平衡。

  基督教會雖然戰勝了異教徒,卻沒能擺脫困境。大聲疾呼要為自己的古老上帝進香的高盧和盧西塔尼亞貧苦農民還是容易制服的。但要命的是,奧斯特羅戈斯、阿拉曼和朗戈巴德人為亞力山大教士艾利厄斯所描繪的基督真實面目是否正確、同一城市裡艾利厄斯的死對頭阿塔納修斯是否錯誤爭執得面紅耳赤,朗戈巴德人和法蘭克人在是否堅持基督與上帝「井非同類,只是相象而已」的問題上打得不可開支,范達爾人和薩克遜人為證明內斯特所說的聖母瑪麗亞只是「基督的母親」而不是「上帝的母親」的正確性撕破了臉,布爾戈尼人和弗利西人為承認或否認耶穌具有二重性,即半人半神而劍拔彎張。這些四肢發達頭腦簡單的野蠻人雖然接受了基督教義,卻不幸誤入歧途。不過他們還是教會的堅定朋友和支持者,不能按照一般戒律革出教門,也不能用地獄煉火恫嚇。他們必須用婉言說服,指出錯誤,引回具有仁愛和獻身精神的信徒隊伍。他們必須首先有明確教旨,知道什麼是對,什麼是錯,這樣才能解決問題。

  人們要求把形形色色有關信仰的說法集于一同,這便導致了著名的集會——「基督教世界範圍聯合會」。自從四世紀中葉,這種會議就不定時地召開,決定哪些教義對,哪些帶有異端邪說的痕跡,應被指為錯誤、謬論和異端。

  聯合會的第一次會議於三二五年在離特洛伊不遠的尼西亞召開,第二次會議五十六年以後在君士坦丁堡舉行,第三次四三一年在以弗所召開。後來,會議連續在查爾斯頓開了幾次,在君士坦丁堡開兩次,在尼西亞開了一次,最後一次於八六九年又在君士坦丁堡召開。

  從那以後,會議便在羅馬或教皇指定的歐洲任何一個城市召集,因為在四世紀,人們已經默認,皇帝雖然有佈置會議地點的權利(這一特權也迫使他為忠誠的主教出路費),可是權力博大的羅馬主教提出的建議卻必須予以高度重視。我們無從得知是誰主持了第一次尼西亞會議,不過以後的會議都是由教皇主持的,聖會的決定不經教皇或他的代表批准就沒有效力。

  現在我們告別君士坦丁堡,到西部風調雨順的地區走一走。

  寬容與專橫之爭一直此起彼落,一方把寬容捧為人類的最高美德,另一方卻抵毀它是道德觀念衰弱的產物。我並不想從理論角度談這個問題。不過必須承認,教會的支持者在為殘酷鎮壓異教徒而辯解時,講得都是頭頭是道。

  他們說:「教會和其它組織一樣,猶如一個村莊、一個部落和一片森林,必須有一名總指揮、一套明確的法規和細則,所有成員都必須遵守。一切宣誓效忠教會的人就等於立誓尊敬總指揮、服從法規。如果他們做不到,就要根據他們自己做出的決定,自試其法,從教會滾出去。」

  迄今為止,這些都是正確合理的。

  如今,一個大臣如果不再信仰浸禮會教派的經典,可以改信美以美教派,如果因為某種原因對美以美教派的教旨也失去信仰,還可以轉到唯一神教派、天主教派或猶太教,也可以信印度教和土耳其的穆斯林教。廣闊世界大路縱橫,任人馳騁,除去饑腸轆轆的家人外,沒有人和他唱反調。

  但這是輪船、火車和充滿經濟機緣的時代。

  五世紀的世界卻並不這麼簡單。羅馬主教的影響無所不在,無處不有。當然,人們可以去波斯或印度,但旅程遙遠,十去九不還,而且還意味著永遠妻離子散天各一方。

  既然人們心裡感到自己對基督的理解是正確的,說服教會修改一下教旨只是時間問題,那為什麼還要放棄自由信仰的權利呢?

  這正是關鍵所在。

  早期基督徒,不管是虔誠的還是異端的,都認為思想的價值是相對的,不是絕對的。

  博學的神學家極力想說明無法解釋的事情,把上帝的本質歸納成公式,這就象數學家們為x絕對值的爭論把對方送上絞架一樣荒唐可笑。

  但是,自詡正確和專橫的風氣彌漫了整個世界,直到最近,在「人們從不可能分辨對與錯」的基礎上倡導寬容的人在履行自己的主張時還要冒殺身之禍,他門只得把忠告小心翼翼地隱含在拉丁文裡,而能夠理解他們意思的聰明讀者卻寥寥無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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