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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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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你願意聽我說理嗎?(他彎下腰來,湊近我耳朵)因為要是你不聽,我就要使用暴力了。」他的聲音嘶啞,他的神態像是要衝破不可忍受的束縛,不顧一切地大膽放肆了。我在另一個場合見過這種情形,要是再增一分狂亂的衝動,我就對他無能為力了。此刻,唯有在一瞬之間將他控制住,不然,一個表示厭惡,逃避和膽怯的動作將置我自己一—還有他一一於死地。然而我並不害怕,絲毫沒有。我感到一種內在的力量,一種氣勢在支持著我。危急關頭往往險象環生,但也並非沒有魅力,就像印第安人乘著皮筏穿過激流所感覺到的那樣。我握住他捏得緊緊的手,鬆開他扭曲的手指,撫慰地對他說: 「坐下吧,你愛談多久我就同你談多久,你想說什麼,不管有理無理,都聽你說。」 他坐了下來,但我並沒有讓他馬上就開口,我己經強忍住眼淚多時,竭力不讓它流下來,因為我知道他不喜歡看到我哭。但現在我認為還是讓眼淚任意流淌好,愛淌多久就淌多久。要是一腔淚水使他生了氣,那就更好。於是我放任自己,哭了個痛快。 不久我就聽他真誠地求我鎮靜下來,我說他那麼怒火沖天,我可無法鎮靜下來。 「可是我沒有生氣,簡。我只是太愛你了。你那蒼白的小臉神色木然,鐵板一塊,我可受不了。安靜下來,噢,把眼睛擦一擦。」 他口氣軟了下來,說明他己經克制住了。因此我也隨之鎮靜下來。這時他試著要把他的頭靠在我肩上,但我不允許,隨後他要一把將我拉過去。不行! 「簡!簡!」他說。聲調那麼傷心,我的每根神經都顫慄起來了。「那麼你不愛我了?你看重的只是我的地位以及作為我妻子的身份?現在你認為我不配作你的丈夫,你就害怕我碰你一碰了,好像我是什麼癩蛤蟆或者猿猴似的。」 這些話使我感到難受,可是我能做什麼,說什麼呢?也許我應當什麼也別做,什麼也別說。但是我被悔恨折磨著,因為我傷了他的感情,我無法抑制自己的願望,在我製造的傷口上貼上膏藥。 「我確實愛你,」我說,「從來沒有這麼愛過。但我決不能表露或縱容這種感情。這是我最後一次表達了。」 「最後一次,簡!什麼!你認為可以跟我住在一起,天天看到我,而同時要是仍愛我,卻又經常保持冷漠和疏遠嗎?」 「不,先生,我肯定不行,因此我認為只有一個辦法,但要是我說出來,你准會發火。」 「噢,說吧!我就是大發雷霆,你也有哭哭啼啼的本事。」 「羅切斯特先生,我得離開你。」 「離開多久,簡?幾分鐘工夫吧,梳理一下你有些蓬亂的頭髮,洗一下你看上去有些發燒的臉嗎?」 「我得離開阿黛勒和桑菲爾德。我得永生永世離開你。我得在陌生的面孔和陌生的環境中開始新的生活。」 「當然。我同你說過你應當這樣。我不理睬你一味要走的瘋話。你的意思是你得成為我的一部份。至於新的生活,那很好,但你得成為我的妻子。我沒有結過婚。你得成為羅切斯特太太——應當名實相符。只要你我還活著,我只會守著你。你得到我在法國南部擁有的一個地方,地中海沿岸一座牆壁雪白的別墅。在那裡有人守護著你,你准會過著無憂無慮的幸福生活。決不必擔心我會引誘你上當一—讓你成為我的情婦。你為什麼搖頭?簡,你得通情達理,要不然我真的會再發狂的。」 他的嗓子和手都顫抖著,他大大的鼻孔扇動著,他的眼睛冒著火光,但我依然敢說—— 「先生,你的妻子還活著,這是早上你自己承認的事實。要是按你的希望同你一起生活,我豈不成了你的情婦。別的說法都是詭辯一—是欺騙。」 「簡,我不是一個脾氣溫和的人——你忘了這點。我忍不了很久。我並不冷靜,也不是一個不動感情的人,可憐可憐我和你自己吧,把你的手指按在我脈搏上,感覺一下它怎樣跳動吧,而且當心——」 他露出手腕,伸向我。他的臉頰和嘴唇因為失血而變得蒼白。我左右為難,十分苦惱。用他所厭惡的拒絕把他煽動起來吧,那是殘酷的;要讓步呢,又不可能。我做了一件走投無路的人出於本能會做的事——求助於高於凡人的神明。「上帝幫助我!」這句話從我嘴裡脫口而出。 「我真傻:」羅切斯特先生突然說。「我老是告訴她我沒有結過婚,卻沒有解釋為什麼。我忘了她一點也不知道那個女人的性格,不知道我同她地獄一般結合的背景。呵,我可以肯定,一旦簡知道了我所知道的一切,她准會同意我的看法。把你的手放在我的手裡,簡妮特——這樣我有接觸和目光為依據,證明你在我旁邊——我會用寥寥幾句話,告訴你事情的真相。你能聽我嗎?」 「是的,先生。聽你幾小時都行。」 「我只要求幾分鐘。簡,你是否聽到過,或者知道我在家裡不是老大,我還有一個年齡比我大的哥哥?」 「我記得費爾法克斯太太一次告訴過我。」 「你聽說過我的父親是個貪得無厭的人嗎?」 「我大致瞭解一些。」 「好吧,簡,出於貪婪,我父親決心把他的財產合在一起,而不能容忍把它分割,留給我相當一部分。他決定一切都歸我哥哥羅蘭,然而也不忍心我這個兒子成為窮光蛋,還得通過一樁富有的婚事解決我的生計。不久之後他替我找了個伴侶。他有一個叫梅森先生的老相識,是西印度的種植園主和商人。他作了調查,肯定梅森先生家業很大。他發現梅森先生有一雙兒女,還知道他能夠,也願意給他的女兒三萬英鎊的財產,那已經足夠了。我一離開大學就被送往牙買加,跟一個已經替我求了愛的新娘成婚。我的父親隻字不提她的錢,卻告訴我在西班牙城梅森小姐有傾城之貌,這倒不假。她是個美人,有布蘭奇.英格拉姆的派頭,身材高大,皮膚黝黑,雍容華貴。她家裡也希望把我弄到手,因為我身世不錯,和她一樣。他們把她帶到聚會上給我看,打扮得花枝招展。我難得單獨見她,也很少同她私下交談。她恭維我,還故意賣弄姿色和才藝來討好我。她圈子裡的男人似乎都被她所傾倒,同時也羡慕我,我被弄得眼花繚亂,激動不已。我的感官被刺激起來了,由於幼稚無知,沒有經驗,以為自己愛上了她。社交場中的愚蠢角逐、年青人的好色、魯莽和盲目,會使人什麼糊裡糊塗的蠢事都幹得出來。她的親戚們慫恿我;情敵們激怒我;她來勾引我。於是我還幾乎不知道是怎麼回事兒,婚事就定了。呵一—一想起這種行為我便失去了自尊!一—我被內心一種自我鄙視的痛苦所壓倒,我從來沒有愛過她,敬重過她,甚至也不瞭解她。她天性中有沒有一種美德我都沒有把握。在她的內心或舉止中,我既沒有看到謙遜和仁慈,也沒有看到坦誠和高雅。而我娶了她—一我是多麼粗俗,多麼沒有骨氣!真是個有眼無珠的大傻瓜!要是我沒有那麼大的過失,也許我早就——不過還是讓我記住我在同誰說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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