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外國文學 > 包法利夫人 | 上頁 下頁
第一節(2)


  他的父親夏爾·德尼·巴托洛梅·包法利,原來是軍醫的助手,在一八一二年左右的徵兵案件中受到了連累,不得不在這時離開部隊,好在他那堂堂一表的人材,贏得了一家衣帽店老闆女兒的歡心,使他順便撈到了六萬法郎的嫁妝。他的長相漂亮,喜歡吹牛,總使他靴子上的馬刺鏗鏘作響,嘴唇上邊的鬍子和絡腮鬍子連成一片,手指上總戴著戒指,衣服又穿得光彩奪目,外表看起來像個勇士,平易近人又像個推銷員。一結了婚,頭兩三年他就靠老婆的錢過日子,吃得好,起得晚,用瓷煙斗一大鬥、一大鬥地吸煙,晚上不看完戲不回家,還是咖啡館的常客。岳父死了,沒有留下多少財產,他不高興,要開一家紡織廠,又蝕了本,只好回到鄉下,想在那裡顯顯身手。但是,他既不懂得織布,又不懂得種地;他的馬不是用來耕耘,而是用來馳騁;他的蘋果酒不是一桶一桶賣掉,而是一瓶一瓶喝光;他院子裡最好的雞鴨,都供自己食用;他的豬油也用來擦亮自己打獵穿的皮鞋;不消多久,他發現自己最好打消一切發財的念頭。

  於是他一年花兩百法郎,在科州和皮卡迪交界的一個村子裡,租了一所半田莊、半住宅的房子;他灰心喪氣,怨天尤人,從四十五歲起,就關門閉戶,說是厭倦人世,決意只過安靜的日子了。

  他的妻子從前愛他簡直著了魔,簡直是對他百依百順;不料她越順著他,他卻越遠著她。她本來脾氣好,感情外露,愛情專一,後來上了年紀,就像走了氣的酒會變酸一樣,也變得難相處了,說話嘮叨,神經緊張。她吃了多少苦呵!起初看見他追騷逐臭,碰到村裡的浪蕩女人都不放過,夜裡醉得人事不省,滿身酒氣,從多少下流地方給送回家來,她都沒有抱怨。後來,她的自尊心受了傷,只好不言不語,忍氣吞聲,逆來順受,就這樣過了一輩子。她還得到處奔波,忙這忙那。她得去見訴訟代理人,去見法庭庭長,記住什麼時候期票到期,辦理延期付款;在家裡,她又得縫縫補補,洗洗燙燙,監督工人,開發工錢,而她的丈夫卻什麼也不管,從早到晚都昏沉沉、懶洋洋,仿佛在跟人賭氣似的,稍微清醒一點就對她說些忘恩負義的話,縮在火爐旁邊吸煙,向爐灰裡吐痰。

  等到她生了一個男孩,卻不得不交給奶媽餵養。小把戲斷奶回家後,又把他慣得像一個王子,母親喂他果醬,父親卻讓他光著腳丫子滿地跑,還冒充哲學家,說什麼小畜牲一絲不掛,可能活得更好。父母對孩子的想法背道而馳,父親頭腦裡有男人的理想,他要按照斯巴達的方式嚴格訓練兒子,好讓他有強健的體格。他要兒子冬天睡覺不生火,教他大口喝甘蔗酒,看見教堂遊行的隊伍就說粗話。可是小孩子天性馴良,辜負了父親的苦心,枉費了他的精力。母親總把兒子帶在身邊,為他剪硬紙板,給他講故事,沒完沒了地自言自語,快樂中有幾分憂鬱,親熱得又過於羅唆。她的日子過得孤寂,就把支離破碎的幻想全都寄託在孩子身上。她夢想著高官厚祿,仿佛看見他已經長大成人,漂亮,聰明,不管是修築橋樑公路也好,做官執法也好,都有所成就了。她教他認字,甚至彈著一架早買的舊鋼琴,教他唱兩三支小調。但是對這一套,重財輕文的包法利先生卻說是太划不來了。難道他們有條件供養他上公立學校,將來買個一官半職,或者盤進一家店面?再說,一個人只要膽大臉皮厚,總會有得意的日子。包法利太太只好咬咬嘴唇,讓孩子在村裡吊兒郎當。

  他跟在莊稼漢後面,用土塊打得烏鴉東飛西跑,他沿著溝摘黑莓吃,手裡拿根釣竿,卻說是在看管火雞;到了收穫季節他就翻曬穀子,在樹林裡東奔西跑;下雨天他在教堂門廊下的地上畫方格,玩跳房子的遊戲,碰到節日他就求教堂的管事讓他敲鐘,好把身子吊在粗繩上,繩子來回擺動,他就覺得在隨風飛舞。

  因此,他長得像一棵硬木樹,手臂結實,膚色健美。

  十二歲上,他母親才得到允許,讓他開始學習。他的啟蒙老師是教堂的神甫。不過上課的時間太短,又不固定,起不了多大作用。功課都是忙裡偷閒教的,剛剛行過洗禮,又要舉行葬禮,中間有點閒暇,就站在聖器室裡,匆匆忙忙講上一課;或者是在晚禱之後,神甫不出門了,又叫人去把學生找來。他們兩人上得樓來,走進他的房間,於是各就各位:蒼蠅和蛾子也圍著蠟燭飛舞。天氣一熱,孩子就打瞌睡;神甫雙手壓在肚皮上,昏昏沉沉,不消多久,也就張嘴打起鼾來。有時,神甫給附近的病人行過臨終聖禮回家,看見夏爾在田地裡頑皮搗亂,就把他喊住,訓了他刻把鐘,並且利用機會,叫他在樹底下背動詞變位表。但不是天下雨,就是過路的熟人,把他們的功課打斷了。儘管如此,神甫對他一直表示滿意,甚至還說:小夥子記性挺好。

  夏爾不能就停留在這一步呀。母親一抓緊,父親問心有愧,或者是嫌累了,居然不反對就讓了步,但還是又拖了一年,等到這個頑童行過第一次聖體瞻禮再說。六個月一晃就過去了;第二年十月底,夏爾總算進了盧昂中學,還是過聖·羅曼節期間,他父親來趕熱鬧時,親自把他帶來的。

  時過境遷,我們現在誰也不記得他的事了,只知道他脾氣好,玩的時候玩,讀書的時候讀書,在教室裡聽講,在寢室裡睡覺,在餐廳裡就餐。他的家長代理人是手套街一家五金批發店的老闆,每個月接他出來一次,總是在星期天鋪子關門之後,打發他到碼頭去逛逛,看看船來船往,然後一到七點,就送他回學校晚餐。每個星期四晚上,他給母親寫一封長信,用的是紅墨水,還用三塊小麵團封口;然後他就複習歷史課的筆記,或者在自習室裡讀一本過時的、情節拖帶的《希臘遊記》,散步的時候,他老是和校工聊天,因為他們兩個都是鄉下來的。

  靠了用功,他在班上總是保持中下水平;有一回考博物學,他雖然沒有得獎,卻受到了表揚。但是,到三年級結束的時候,他的父母要他退學,並且要他學醫,說是相信他會出人頭地,得到學位的。

  他的母親認識羅伯克河岸一家洗染店,就在四層樓上為他找了一間房子。她把他的膳宿安排停當,弄來幾件家具,一張桌子,兩把椅子,還從家裡運來一張櫻桃木的舊床,另外買了一個生鐵小火爐,儲存了一堆木柴,準備可憐的孩子過冬取暖之用。住了一個禮拜之後,她才回鄉下去,臨行前還千叮嚀、萬囑咐,說現在就只剩下他一個人了,一定要會照管自己。

  佈告欄裡的功課表使他頭昏腦脹:解剖學、病理學、生理學、藥劑學、化學、植物學、診斷學、治療學,還不提衛生學和藥材學,一個個名詞他都搞不清來龍去脈,看起來好像神廟的大門,裡面莊嚴肅穆,一片黑暗。他什麼也不懂;聽講也是白搭,一點也沒理解。不過他很用功,筆記訂了一本又是一本,上課每堂都到,實習一次不缺。他完成繁瑣的日常工作,就像蒙住眼睛拉磨的馬一樣,轉來轉去也不知道磨的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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