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外國文學 > 爸爸,我們去哪兒? | 上頁 下頁 |
七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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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馬已經十八歲了。他長大了,站立卻越來越困難,金屬支架也不起作用了。他需要一個監護人,我被選中了。 監護人必須強壯、可靠,能擋風遮雨,一跺腳就能入地三寸。 選我做監護人,真是可笑。 從今後,我負責管理托馬的錢,替他簽支票。托馬不在乎錢,不知道錢是幹什麼用的。記得在葡萄牙時,有一天,在餐館裡,他把我錢包裡所有的錢都掏出來,發給周圍的人。我要是問他為什麼這樣做,他能表達的話,肯定會這樣說:「爸爸,來吧,我們一起玩,痛痛快快地花光我的殘障津貼。」 他不吝嗇。我可以用他的錢買輛敞篷車,我們可以像老朋友一樣去狂歡,去揮霍。我們像電影情節裡設計的那樣,去海邊度假,住金碧輝煌的酒店。我們去高檔飯館吃飯,喝香檳酒。我們彼此講述自己的故事,談論汽車、書、音樂、電影和女人…… 晚上,我們去海邊散步,空曠的海岸寥無一人。我們一起看磷光閃閃的魚兒在漆黑的海水裡留下道道光痕。我們像探討哲學一樣談論生死,談論上帝。我們一起看天上的星星和岸上閃爍的燈光。我們對所有事情的看法都不一致,吵架在所難免。他覺得我是個老笨蛋,我教訓他說:「我是你父親,請給我必要的尊重。」他會反駁說:「做父親也沒什麼值得驕傲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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