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外國作品 > 一個女孩的記憶 | 上頁 下頁 |
|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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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被其他人徹底遺忘了。這些人散落在法國或世界各地,已婚,離婚,獨身一人,抑或成為祖父母,已經退休,頭髮花白或者染了頭髮。物是人非。 我也想忘記那個女孩。真正的忘記,就是不再想書寫她,不再認為必須書寫她,敘說她的欲望,瘋狂,愚蠢與驕傲,饑餓與停經。可是我做不到。 日記裡總有一些句子,暗指「S市的女孩」「1958年的女孩」。二十年來,我不斷地在寫作計劃中寫下「1958」。這本書至今仍未撰寫,反復列入寫作計劃。無法形容的空白。 每次都是只寫幾頁,除了有一次,那一年的日曆與1958年的完全一致。2003年8月16日星期六,我提筆開寫:「1958年8月16日星期六。我穿著花5000舊法郎買的一條牛仔褲和一件藍白相間的橫條紋無袖毛衣。這條牛仔褲是從瑪麗—克洛德那裡買到的,而她是花了10000舊法郎從魯昂的埃爾達商店買到的。這是我最後一次擁有自己完整的身體。」我每天都奮筆疾書,試圖讓寫作的日期與1958年的日期完全吻合,我亂七八糟地記下了所有重現的細節。仿佛這種每天不間斷的周年紀念寫作方式最有可能跨越四十五年的間隔,仿佛因為這種日期的「日復一日」,寫作讓我可以輕而易舉地直接回到那個夏天,就像從一個房間進入到另一個房間一般簡單。 由於畫面、文字的湧入,寫作需要不斷延伸,很快,我的寫作進度就落後於1958年各種事情發生的時間。我無法將1958年夏天的時間塞進2003年的日曆中,它不斷地溢出我。我越寫越感覺自己寫得不貼切。我很清楚地知道這些文字應該以另外一種狀態呈現,但是我不知道應該是怎樣的狀態。我也沒有尋找這種狀態。其實,我只是單純地享受釋放記憶的快樂。我不願意因形式而痛苦。五十頁後,我又停筆了。 十多年過去了,又過了十一個夏天,與1958年的時間間隔增長到五十五年。1958年,連同那些戰爭、革命、核電站爆炸,一切都在被逐漸遺忘。 擺在我面前的時間越來越短。必然會有最後一本書,就像會有最後一個情人,最後一個春天,但沒有任何跡象能預知到。一想到如果我在臨死前沒能書寫那個我很早就稱之為「1958年的女孩」,我就感到很困擾。終有一天,沒有人能夠回憶她。這個女孩而並非任何其他女孩所經歷的,沒有得到任何說明,等於白活了一場。 在我看來,這個寫作計劃不比其他寫作計劃更高明、更新穎、更讓人快樂,但它確實是至關重要的,能夠讓我超越時間而存在。只追求「享受生活」是一種短視行為,因為沒有寫作計劃的每一刻都像是最後一刻。 我相信,我是唯一記得的人,這讓我著迷。1958年的夏天賦予我一種相較於其他人的絕對優勢,就像是主權國家的絕對優勢。我的欲望,在魯昂街頭的那些荒謬的夢想,以及十八歲就開始停經,如同一名老婦一般,這一切讓我感到羞恥。而關於羞恥的記憶比任何其他記憶都更加細緻,更加讓我不知所措。簡而言之,這種記憶是羞恥的特殊饋贈。 我意識到,以前發生的事情旨在消除阻礙我未來前進的障礙,就像在噩夢中一樣。我準備好要開始尋找1958年的女孩,尋找她和其他人,並把他們都帶回到現今某一年的夏天,比1914年的夏天還更加遙遠。 我注視著一張黑白證件照,這張照片貼在伊沃托(Yvetot)市聖米歇爾寄宿學校為高中畢業會考C方向所制定的學生手冊上。我看到,一張臉佔據了照片的四分之三。這是一張標準的橢圓形的臉,鼻子筆直,顴骨平平,額頭寬大。可能是為了讓額頭顯得不那麼寬大,一側奇怪地垂著微微捲曲的劉海,另一側垂著一綹捲曲的頭髮。其餘的深棕色頭髮被梳到腦後盤成一個髮髻。嘴唇勾勒出一個微笑,可以認為是甜美或悲傷,或兩者兼而有之。一件深色毛衣,立領、插肩袖,有一種古板而平淡的天主教教士長袍的效果。總而言之,這是一個頭髮凌亂的漂亮女孩,給人一種甜美或慵懶的印象,今天再看,我們會覺得她不止十七歲。 我越盯著照片中的女孩看,就越覺得她在看著我。這個女孩,她是我嗎?我是她嗎?為了讓我成為她,我必須: 能夠解決一個物理問題和一個二次方程, 每週都讀《晚安週刊》中連載的小說, 夢想最終能去參加「青年家庭舞會派對」, 支持保留法屬阿爾及利亞, 感受到媽媽的灰色眼睛到處盯著我, 沒有讀過波伏瓦、普魯斯特、弗吉尼亞·伍爾夫,等等。 名叫安妮·杜切斯內。 當然,我必須對未來,對1958年的夏天,一無所知。我必須突然之間忘記我的人生經歷和世界的變化。 照片中的女孩不是我,但她不是虛構的。我對世界上任何其他人的瞭解,都沒有對這個女孩這樣廣泛、無窮無盡。我知道,例如, 在2月假期的一個下午,她和她的好朋友奧迪爾在市政廣場的攝影店拍了證件照; 她額頭上的卷髮,是因為她前一晚戴了卷髮夾,她柔和的目光,是因為她近視——她摘下了厚厚的眼鏡; 她的左唇角有一個爪形疤痕,在照片中看不見,是因為三歲時摔倒在玻璃瓶碎片上造成的; 她的毛衣來自費康市服飾用品批發商德盧姆。該批發商為家庭主婦經常光顧的店鋪提供襪子、學習用品、古龍水等,其旅行推銷員每年兩次在咖啡廳的桌子上打開裝滿樣品的手提箱推銷產品,就是那個胖胖的推銷員,穿著西裝打著領帶,有一天跟她說她的名字與一個流行歌手名字一樣,就是唱《牛仔的女兒》的安妮·科迪,當時她很不高興。 歷歷在目,數不勝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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