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左宗棠 > 左文襄公奏牘 | 上頁 下頁
答李筱軒


  八月初七日專函,九月十六日始由折弁遞到;緣經過燕、晉一帶均為雨潦所阻,故多耽誤耳。

  保案均獲俞允銷案,未交部議;感荷無既。園工停止,恭邸旋即光復,中外人心俱定;聖明在上,天下事大可為也。半載以來,憂懼靡已;一旦豁然,直如重睹天日。李光昭欺罔不法,罪名盡彀懲處,內府大臣咎有難逃;愚見不必再著議論,一聽宸斷為是。若過於激切,不獨取壓,並於事體非宜。

  日本肇釁,在彼亦尚有詞;幼丹函已詳之。所言「不貪戰功、不損國體」兩語,實為切要。幼丹精強明幹,必能了此。惟聞倭使來京,朝議允給百萬元,而倭使仍欲久踞番地;未知確否?果爾,則我已有詞。屆時兵勇、船械均已齊備,水陸防剿自有把握;可以戰矣。

  惟甘餉所恃,大宗東南為重。今一旦頓失二百余萬之入,又責以出關糧運鉅款之出;海疆雖可無虞,邊事實苦無措。俗云:「扶得東邊,倒了西邊」;正此謂也。見擬數事具奏,由驛馳遞;計此函未到之先,已可上達宸聰。未知部議雲何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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