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張之洞 > 張之洞選集 | 上頁 下頁
二五五


  ▼致臺北唐撫台

  (光緒二十一年五月初五日午刻)

  冬兩電悉。公為台民劫阻暫留,自系萬不得已;深為焦灼。然自處須有分寸,方見恪守臣節,朝廷方能鑒察、天下方能共諒。奏事及行文內地各省暨臺灣本省,自應仍用開缺本銜與巡撫關防;此層尤須迅即電奏,並電知各省為要。聲明此系暫時權宜,以免倭人向中國生釁;事定後,台仍歸中國。公此時只可雲懇恩暫緩陛見,將來如能設法離台,當赴京陛見等語。奏諮內只可雲民會民政,不可雲民主;只可雲暫留,不可雲暫主。措詞須平淡謹畏,方為得體。尊處初二日電奏已得閱,措詞尚較有斟酌,惜敘台民滋鬧處太略;致各省電太不妥,望速妥酌更正聲明要緊。歌。

  唐撫台來電(並致各省。五月初四日醜刻到)

  日本索割臺灣一島,台民忠義,誓不服倭;屢次請為代奏,籲求免割,未克挽回。全台紳民,不勝悲憤;因公議自立為民主之國。適崧奉旨內渡,摒當起程。台民聞知,於五月初二日擁集衙署,捧送印旗,印文曰「臺灣民主總統之印」、旗為「藍地黃虎」,強崧暫留保民禦敵。堅辭弗獲,不得已允暫主。一面電奏,一面佈告各國,商結外援,圖複臺灣。總統由民公舉,遵奉正朔,遙作屏藩。能否久支,未可逆料;惟乞憫而助之!事起倉卒,迫不自由;想蒙亮鑒!景崧。冬。

  唐撫台致總署電(五月初二日未刻。再附此電,以備參考)

  四月二十六日奉電旨,臣景崧欽遵開缺,應即起程入京陛見。惟臣先行,民斷不容,各官亦無一保全;只可臣暫留此,先令各官陸續內渡,臣則相機自處。台民聞割台後望有轉機,未敢妄動;今已絕望,公議自立為民主之國。于五月初二日,齊集衙署,捧送印旗前來;印文曰「臺灣民主國總統之印」、旗為「藍地黃虎」,強臣暫留保民理事,臣堅辭不獲。伏思倭人不日到台,台民必拒;若炮臺仍用黃旗開仗,恐為倭人藉口,牽涉中國。不得已允暫視事,將旗發給各炮臺暫換;印暫收存,專為交涉各國之用。一面佈告外國,並商結外援。嗣後臺灣總統均由民舉,遵奉正朔,遙作屏藩。俟事稍定,臣能脫身,即奔赴宮門,席槁請罪。昧死上聞。請代奏!景崧肅。冬。

  ——見《全集》卷一百四十六「電牘二十五」。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