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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五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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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天津李中堂 (光緒二十年十月十七日申刻) 傳聞法國調停,倭索臺灣並費千萬等語,不知確否?竊謂臺灣萬不可棄,從此為倭傅翼,北自遼、南至粵,永無安枕;且中國水師、運船,終年受其挾制,何以再圖自強?臺灣每年出產二百萬,所失更不可數計;不如不爭高麗,倭亦不能獨吞也。前聞公於七月內有請令英以兵力脅和之議,中旨駁飭。竊謂此策最善,何以未准?不知系如何辦法?此時何不仍以此策力陳,當可邀准。鄙意與其失地、賠費求和於倭,不如設法乞援于英、俄,餌以商務利益。似可探詢英、俄所欲,如尚在情理,即可許之;英、俄當可為我用。英、俄兵輪在北洋者各十餘艘,止須令其各電其國兵輪駛赴旅順,半日可到,阻倭進攻。二國兵輪一到,旅順之圍立解。倭不聽,則英、俄助我戰,我必勝倭;若聽,則為英、俄所脅,可不失地、不賠費而和矣。英、俄本強我,雖吃虧于英、俄而不屈於倭,中國大局尚無礙、兵威亦尚未盡損,猶可再圖自強雪恥之策;似與古語「遠交近攻」之義相合。總之,與倭和而能不索地最妥。如必索地,則無論他事中國如何吃虧,總勝於棄臺灣與倭矣。此想公早已籌及,必有妥法。因聞信焦急,姑一奉詢;祈示覆!洽。 李中堂來電(十月十八日戌刻到) 署請各國調處,明言聽韓自主,酌賠兵費;而倭猶未饜。赫德謂欲索臺灣、減兵費,法尚未出此議。前商令英船逼橫濱,英以局外例謝之;俄意亦同。旅尚固守,宋軍已由熊嶽進複州,但兵單敵眾。鴻。嘯。 ——見《全集》卷一百三十九「電牘十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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