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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七


  敬避字第五

  ○聖祖仁皇帝廟諱上一字,《書》:「□〔玄〕德升聞。」用「元」字恭代。然「元德」、「元黃」、「元鳥」等字皆不可用。「弦」、「絃」、「炫」、「眩」、「衒」等字敬缺末點。「率」字亦缺點。惟「慉」、「蓄」、「鄐」、「畜」等字不缺點。「今茲」之「茲」從「艸」,上半不得寫作「」,其上從「」下從「𢆶」者,別是一字。即兩諱字相並,義同「黑」也,今音滋,古音與諱字同,不可用。「牽」字上寫作兩「厶」。

  下一字,韓愈文:「其膏沃者其光□〔燁〕。」用「煜」字恭代。又從「火」從「曅」之字,《詩》「□□〔燁燁〕震電」,《字典》作「𤑻」。從「日」從「華」之字,《後漢書·張衡傳》:「列缺□〔曄〕其照夜」,《字典》作「𣋌」。三體本是一字,一律敬避。

  ○世宗憲皇帝廟諱,上一字,《詩》:「永錫祚□〔胤〕。」用「允」字恭代。然「祚允」、「允征」等字皆不可用,「[酉胤]」字亦不可用,「湚」字敬缺「乙」旁,亦不可用。

  下一字,左從「示」,右從「眞」,用「禎」字恭代。「禎祥」之「禎」,別是一字,音義皆別,不避。「真」字不可書「眞」。

  ○高宗純皇帝廟諱,上一字,《論語》:「人能□〔弘〕道。」用「宏」字恭代。然「宏道」、「宏毅」等字,皆不可用。「泓」、「紭」、「鞃」字敬缺末點,場屋不用。「強弱」字上寫作「口」,不可作「厶」,上半本是諱字。「厷」、「肱」、「紘」、「宏」、「閎」等字不得缺末點。

  下一字,《書》:「天之□〔曆〕數在爾躬。」用「厯」字恭代。「歷」字本從「廠」從「秝」從「止」,今從「廠」從「林」從「心」。然「厯象」、「厯數」、「治厯」等字皆不可用。(試策、公牘如有言及厯象者,以「術」字或「憲」字代之。列朝史「律厯志」可但成「律志」。)「閱厯」、「瀝誠」等字不避。

  ○仁宗睿皇帝廟諱,上一字,《詩》:「□□〔顒顒〕卬卬。」無恭代之字,敬缺「頁」旁末兩筆。然「顒若」、「周顒」等字皆不可用。

  下一字,《書》:「宏璧琬□〔琰〕。」無恭代之字,欽奉諭旨改右下「火」字作「又」。然「琬琰」、「翠琰」等字皆不可用。單用「炎」字及「談」、「淡」,偏旁音義各別,不得改「炎」作「[上『火』下『又』]」。

  ○宣宗成皇帝廟諱,上一字,《爾雅》「秋為□〔旻〕天」。敬缺中點作「𣅐」。

  下一字,《易》:「萬國鹹□〔寧〕。」敬改作「寕」。二字雖奉諭旨,然上字如「倉旻」、「高旻」,下字如「鹹寧」、「攸寧」等字,以及加偏旁者,究不敢用。下字寫刻舊書有用「甯」字代者,或敬缺末筆從「宀」從「心」從「皿」,行文改寫,亦不可用。

  ○文宗顯皇帝廟諱,上一字,《詩》:「□□〔奕奕〕梁山」。《孟子》「弈秋」之「弈」,下從「廾」,別是一字,不避。

  下一字,左從「言」右從「寧」,無恭代之字,敬缺末筆。「當寧」、「絺紵」、「積貯」、「延佇」等字,形近音同,寫刻舊書有缺筆作「[上『宀』下『一』]」者,場屋不用。

  ○穆宗毅皇帝廟諱,上一字,《爾雅》:「唐虞曰□〔載〕。」

  下一字,左從「氵」,右從隸書之「享」。《後漢書》及《文選》張衡《思玄賦》:「何道真之□〔淳〕粹兮。」無恭代之字,右旁敬避作「亯」。

  從「酉」從「亯」之字,音同義近,場屋不用。單用「享」字,不得寫作「亯」,緣諱字篆文非從「享」故也。「敦」、「惇」、「錞」等偏旁皆然,「孰」、「熟」等字不得寫作「𠅩」。「郭」字左畔,篆文本非「亯」字,更不可寫作「[亯阝]」。

  ○皇上禦名,上一字,《爾雅》:「唐虞曰□〔載〕。」

  下一字,左從「氵」,右從《書》「引養引□〔恬〕」。無恭代之字,敬缺末筆。「恬愉」、「神恬」等字,形全音同義近,皆不可用。若止用「舌」字者,不宜缺。

  ○端慧太子諱,上一字「永」,不諱。下一字,左「玉」右「連」。仁宗睿皇帝面諭臣工,避書作「連」,然「瑚連」字仍不可用。

  ○至聖先師孔子諱,加偏旁作「邱」。古書有缺筆作「𠀉」者,公牘中言及「圜丘大祀」則不避,並不必改寫。然行文斷不可用此二字,可以「郊壇」、「南郊」等語代之。

  ○孟子諱一體敬避。

  凡恭代、缺筆及加偏旁者,皆指寫刻舊書而言,然奏疏、文移道及今日地名、人姓者,不便改字,止可代寫缺筆。(若江蘇「江寧府」,用「甯」字恭代;江蘇「高淳縣」,右書作「亯」;山東「章丘縣」及「邱」姓者,加偏旁之類。)若應試、命名及一應公牘、私書,非言地名、人姓,概不可用。

  (若私家著述中有考辨稱引古書,涉及諱字者,代寫缺筆,或作一方空,如上式。至聖諱加偏旁,或缺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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