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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抱冰堂弟子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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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冰堂弟子記》119條,記述張之洞生平簡要。為張之洞託名其弟子所撰。據葉德輝《書林清話·總論刻書之益》「七十生辰自撰《抱冰堂弟子記》」,則作於1906年9月2日。) 一、殿試時對策不襲故套,指陳時政,直言無隱,為二百年來創格,閱卷大臣皆不悅,議置三甲末,獨寶文靖公賞之,置二甲第一,進呈時,兩宮皇太后拔置一甲第三。自應小考、鄉會試至殿廷諸試,從不帶片紙隻字,所刊鄉會朱卷、殿試朝考卷,不改易一字。 一、任洗馬時,諫阻俄約,收回伊犁,奉旨隨時到總理衙門諮商,前後疏二十餘上,卒將崇厚所訂十八條全廢。舉朝士大夫無一知外國交涉情形者,自此以後,京朝官始講求洋務矣。崇厚赴俄議約時,曾代人上疏,請敕崇厚先赴新疆一行,晤左宗棠考究新疆形勢,豫籌因應之法,免至懵昩,貽誤政府,不聽,遂有崇厚擅定十天八條之禍。 一、官翰詹時,有日本學人竹添光鴻來京求見,拒之,乃懇總署介紹,奏明請旨,詔令與見,執禮甚恭,其人博學,能詩,治春秋左傳,有著述,其來意在覘國,今為老宿,不問世事矣。 一、庚辰、辛巳間,官庶子時,有中官率小奄兩人,奉命挑食物八盒賜醇邸,出午門東左門,與護軍統領及門兵口角,遂毀棄食盒,回宮以毆搶告,上震怒,命褫護軍統領職,門兵交刑部,將置重典,樞臣莫能解,刑部不敢訊,乃與陳伯潛學士上疏切論之,護軍統領及門兵遂得免罪。時前數日內,有兩禦史言事瑣屑,不合政體 如爭遷安縣落花生秤規事之類 ,被責議處,恭邸手張、陳兩疏示同列曰:「彼等折,真笑柄;若此,真可謂奏疏矣。」 一、方略館編纂《平定粵匪方略》《撚匪方略》告成,欲撰表上進,以其文相屬,其書汗牛充棟,存館內不得見也,兩表成,各二千餘言,曆敘發撚始末、兵勢利鈍、廟堂及諸大將方略,如指諸掌,樞府驚歎,竟不能改易一字,今其文刊《方略》編首。 一、曆官主考提學,最勤於搜遺,鄉試卷全閱,小試卷十閱其七,得人甚多。提學時,屏絕搜檢,然槍倩懷挾剿襲,專於文字中求之,罕能欺者,所錄專看根柢性情才識,不拘拘於文字格式,其不合場規文律而取錄者極多,惟義理悖謬者,雖一兩語必黜,人服其公明,亦不訾議也。 一、同治丁卯典浙江鄉試,得人最盛,知名者五十余人,經學史學、詞章經濟、忠義之士鹹備,前後數科皆莫及也。 一、同治癸酉典四川鄉試,旋督四川學政,所拔皆學行超卓之士,專以經學提倡士林,於是蜀人皆知以通經學古為尚,風氣一變。 一、任四川提學時,撰《輶軒語》一卷、《書目答問》一卷以教士。宗旨純備,於學術源流門徑,開示詳明,令學者讀書即可得師。 一、任四川提學時,成都惡習,凡攻訐冒籍槍替、身家不清諸弊,提調官多置不理,民怨不伸,輒有痞徒糾眾持械,伺於學使轅門外,待其人覆試時擒去,索重賄,名曰拉搕,本生亦雇倩數十健兒為保護,鬥於學轅,動有殺傷,乃懸牌示,攻訐者當親訊,拉搕者飭提調率兵拏辦,每於覆試日放牌後訊之,剖斷公明,或扣除,或坐誣,或勸解,士論翕服,其訟立平,其爭立解,自是學轅無械鬥者。松潘有回人武生蘭某,勇健多黨,橫行川省,曾在省城內與駐防旗兵鬥,旗兵大敗,官亦不能捕治,試成都時,蘭逞故智,拘松潘書吏廩生,閉其家,納重賄者方許應試,乃設策誘之來面訊,遂以兵擒之,系之獄,成都武試遂靜。 一、在四川裁革頂充書吏承差陋規兩萬金,以故風清弊絕。 一、任湖北學政時,捐廉創立經心書院;任四川學政時,與督部吳勤忠公商籌立尊經書院,皆選調高材生肄業其中,親定課程,成就人才不可勝計。任晉撫時,創立合德堂,皆課通經學古之學,不習時文。 一、在山西劾治吞賑之官十數員,設局清查道光以至光緒數十年庫款,兩年乃畢,積弊一清,永杜冒領濫支之弊。 一、在山西奏除當驛站各州縣民間差徭之累,釐定章程,又奏除民間歲辦官鐵潞紬之累。 一、在山西奏開澤潞、平盂等處鐵貨出洋之禁,時洋鐵充斥各省,而土鐵向沿舊例,不准出海,故奏開之。 一、在山西日,戶部函諮各省商京官津貼,以其數太少,請增之,並請籌政府言官公費,其數應增籌若干,聽戶部派,並有雲山西雖小,願比大省,戶部見小而泥不肯加增。在粵日,忽接部諮,將此項京官津貼不給,京官改為加複俸餉,統解京充餉,又疏力阻之,謂此事關係人才吏道,斷不可廢,朝令夕更,亦非政體,此款如必須提充京餉,情願照數另籌一分,仍解京充各官津貼,權其輕重,所得為多,疏入,執政既愧且怒,駮斥之不行。 一、在山西永除州縣饋送上司節禮之累,另籌公款以代之,定名曰公費,刊有奏案章程。 一、在山西修四大天門路。 一、在山西日,欲經理邊外七廳之蒙地,開墾升科,屯田練兵,奏派前山西藩司奎樂山都統斌,周曆蒙地,察勘情形,確可舉辦,自歸化城,東至豐鎮廳,西至和林格廳,規畫已有大略,適擢粵督去,未竟其事,後任踵而行之,今遂大舉興辦,實當日發其端也。 一、初到粵時,前任已借洋款二百萬兩,到任後,為本省海防借銀二百萬兩,為協助滇桂越南劉、唐兩軍及臺灣,共借五百萬兩,合前任本任,共借洋款九百萬兩,先經奏明,分各省認還,嗣戶部派廣東籌還,乃獨力認籌,分十五年還清,專取給于本任內新增洋藥釐金中飽一款。 一、初到粵時,藩庫存款不及五十萬,善後局欠債無算,臨去粵時,存現款銀:正項銀二百萬兩、書院書局雜款銀五十余萬兩,皆存滙豐,藩庫所儲,在外面交李筱泉,督部時,中外嘩言在粵濫用巨虧,李至是愕然大驚服,肅然起立,長揖以謝。 一、在粵因法船踞臺北,乃倡議奏請攻越南以救臺灣,為圍魏救趙之計,招回黑旗劉永福為我用,得旨俞允,乃議分三路攻之,岑襄勤滇軍攻臨洮府,劉、唐攻宣光,粵軍攻文淵州諒山一路,助滇桂及劉永福、唐景崧之餉銀軍械,並助臺灣餉:滇二百萬、桂二百萬、劉、唐四十萬、臺灣四十萬。 一、法攻越邊急,桂軍數路皆敗潰,法兵入桂境,兩廣大震,廣西官吏將卒皆棄龍州,特派馮子材軍門、總兵王孝祺兩軍緩桂,馮、王兩軍扼鎮南關內之關前隘,苦戰兩晝夜,卒大破敵,繼克諒山,自中國與西洋交涉數百年以來,未有如此大勝者,各國皆詣總署致賀,法人大懼,日發急電求和,法總統茹兒斐禮即日黜退,七次電奏力爭,請少緩之,不得,竟由總署、北洋與之劃界定議。 一、在粵創立廣雅書院,規模宏整,教廣東西兩省人士,以興實學,又修葺三大忠祠於其地,設廣雅書院以刊經史有用之書。 一、平日持論,謂某廠學生過文弱,藝雖優而無益軍用,於黃埔設水陸師學堂,募西國將弁教之,專取行伍中材力勇健者充學生,名曰營學生,此為南北各省創立營學生之始,其中人才傑出,今日為京外任用者極多。 一、瓊州熟黎句串土匪為患,時出殺掠,瓊人苦之,屯兵設戍數十年於茲矣,在粵時,奏派馮萃亭軍門剿辦瓊州黎匪,擒誅奸匪,安撫良黎,於瓊島之中心開為十字路,以通南北東西各路聲氣,自是瓊無黎患。 一、親巡欽州海面至越南境,又親到廉州、瓊州相度地勢,創建炮臺十餘處,瓊州屬崖州,有榆林港最深,可泊大兵輪,為中國第三船澳,乃擬於瓊州府城外設守,並經營榆林港,分投營造,已籌有定款,購有甚巨炮臺數十尊,後任某君到,言此台此炮為無用,盡舉以贈北洋,又籌款在鎮南關設炮臺十餘座,置新式炮,奏令廣西提督移住龍州之幕府,又著有《廣東沿海險要圖說》一卷,曾奏進,有刊本。 一、在粵因水災,乃籌款修圍堤數十處,粵省從來不辦災不辦脤,辦災自此始。又于省城外創修天字馬頭並於馬頭左右修築堤岸,開市廛以利商民,至今官民皆享其利。 一、在粵裁粵海關陋規銀二十四萬兩,悉以發善後局充餉。 一、粵省鹽商承充埠商,數年一次承充,時督署鹽運司署皆有費,多者數萬,少者數千,與運司英續村煦約,勿取此款,留以備公用,凡在粵所辦書局、書院、祠廟等類風雅事,大率取給於此,及粵海關家丁清書罰款。 一、廣西梧州關稅,往年於正額外,多收加倍,名日經費,歲收約十四五萬,適有旨查辦,乃據實上聞,劾去欺隱之梧州府知府,刪除經費名目,商民以蘇。 一、廣東肇慶府所管黃江稅廠,每年除解正額一萬余金外,餘皆入己,廷旨令查辦,乃奏改收稅章程,知府歲籌給公費一萬二千兩,不令與聞稅事,專派道府大員官稅務,議定除正額外,長收過十萬者,優獎升階,此項專充省城築台購炮之用,又惠潮嘉道關稅盈餘亦過多,亦奉旨查辦,乃歲提銀三萬兩,解省充餉。 一、廣東鹽課歷年止銷九十余萬兩,到粵後,裁革督署規費,慎選六門緝私文武委員,弊端遂少,又歲辦倉鹽一次,每年遂銷至一百三十余萬兩。 一、廣東潮州鹽運司、運同,自為報銷,不歸省城運司調度,運同皆由部選,逸樂廢弛,私販公行,額銷不及七成,積虧日甚,乃奏明改章,不令運同管事,優給公費,專派知府周福昌總辦潮橋鹽務,定章優獎,行之一年,已加課三萬,次年舊課正雜十三萬之額盡複。 一、在粵因海防籌餉緊急,舊有闈姓捐一項,因內地禁開,驅歸澳門,徒供漏卮,實未嘗禁也,因與彭剛直公開其禁,歲收巨餉,自到任以至去粵計,此項捐款並罰款,共收銀約五百萬兩,此事素為各衙門利藪,名曰黑錢,議及此者必遭謗毀,以廉正素為官民所信,自督署及承辦大小委員,不取規費一文,故事舉而民無怨。 一、在粵創煙膏店領牌捐,在鄂創就土征膏,兩湖贛皖四省統捐之法,作鄂省賠款,抵民間歲納巨金,戶部謂鄂省款太多,提歸部自辦,在鄂省歲減百余萬金,而在部中驟增巨餉。 一、在粵創鑄銀元,歲獲盈餘三十余萬,是為中國鑄銀幣之始。昔林文忠建議,欲鑄銀元,為宵人造言阻止。 一、澳門為粵省肘腋,患自洋藥加稅後,總署冀澳助我,曲意餌之改舊約數條,澳勢漸張,思擴界,屢請,皆駮之,乃使澳門同知駐自澳入內之要查名關閘者,嚴定界限,資以兵衛,杜其侵軼。 一、在粵時適新行洋藥稅釐並征之法,赫德欲沿海設巡船多艘,皆歸赫調度,各兵船兼有海防名目,意欲全攬海防之權,用心難測,乃覆奏,力駮之而止。 一、在粵時外人有擅在羅定州開桂皮行棧者,封禁之,總署代為調停,卒不許。在鄂時外人有強佔竹山縣銅礦者,前任已允,卒沮之,一切工商事,力保主權,如此類者甚多。 一、在粵時屢有官紳請開白鴿票,餌以重賄,以此票為害最钜,不許。戊子年,京師創設海軍衙門,籌經費,合肥李相議開廣東白鴿票,可得規銀一百萬兩,函致粵省,專遣臬司某,述貴人意,使照辦,複書力陳其害,乃另籌鉅款一百萬,應海軍派款,卒堅持不開白鴿票。 一、廣東素為盜藪,官幕拘泥刑名例章,且畏解勘之費,率多諱飾不辦,盜風日熾,民不安枕,自丙戌海防竣事後,乃明法以治盜,奏複松文清《廣東盜犯正法章程》,與巡撫苦爭三月,議乃行,複專設五路緝捕營,盜始稍戢,又奏請重誘拐人口出洋之法,與劫盜同,經刑部議准,遂著為令。 一、在粵知兵船最為急需,而部款極絀,因于武營賭規四成報效,鹽務陋規兩項,歲籌鉅款,先在粵造兵船廣元、廣亨、廣利、廣貞、廣金、廣玉六艘,又在閩造兵船十艘,止成廣甲、廣乙、廣庚三艘,旋為後任停止,款亦不向閩索。 一、在粵時創議請造蘆漢鐵路,及乙酉年複建議請造粵漢鐵路,今日路線,皆當日原奏一疏中所定也。又創議請造寗滬鐵路,及乙未在江南時,知俄人西畢利亞鐵路已成,窺伺東三省甚亟,乃奏請自修奉天至邊界鐵路,經畫詳密,坐言起行,政府懵然置之不理,遂有俄國東方之禍。 一、在湖北創設槍炮廠、煉罐銅廠、造無煙藥廠。從前江南上海製造局皆製造他物,間或兼造軍械,北洋製造局止造槍炮彈,福建船政局專造船,鄂廠為中國設槍炮銅藥專局之始。 一、中國初設鐵廠,時言者多請開徐州利國礦,以徐州運道不便,且鐵路南北皆自漢口發端,鐵廠必近于武漢方合,乃主開大冶之鐵礦以供用,設煉鐵廠於漢陽,又以鄂境煤質疏薄,不宜燒焦炭,煉生鐵,訪得江西萍鄉縣煤礦,其地與湖南醴陵縣鄰地,居上游,乃決計開之,今已大效,萍煤冶鐵,相資為用,是為東半球設鐵廠之始,日本制煉所,尚在其後。 一、今日洋布洋紗,歲耗中國四千余萬,故在湖北設織布、紡紗、繅絲、制麻四局,注重者尤在麻局,以麻為中國土產,甚多而賤,南北各省皆宜,此為富民塞漏上策,乃創設之,織成綢緞,與絲織者無異,織成布,與棉花織成者無異,是為中國設制麻廠之始。 一、在鄂設銀幣銅幣局,湖北所造較他省所造為優,料足工精,故江浙等省暢行,其價高於他省所造。 一、以外國收買中國牛皮,以去制練後,轉售入華,漏卮無算,故創設制皮局自製,現已告成出貨。 一、光緒甲午,權兩江篆時,周曆江防,寶山、江陰、鎮江諸處,以舊日炮臺皆舊式雜劣窳敗不堪之物,乃購泰西新式炮五十餘尊,改修炮臺,又於城北獅子山、幕府山創修新式炮臺二十餘座,是為江南有外洋製造後膛台炮及西式炮臺之始,又擬於吳淞、崇明大修炮臺,以為江防經久之計,為某司農所駮而止。 一、甲午署兩江日,時諸路防營皆為各統領把持,有如世業,兵怨械朽,不能一戰,乃先將總辦兩江營務處總統兵輪之壽春鎮郭某撤去,其餘如統江陰炮臺各營之蘇松鎮張某病故,某相舉其部下為代,不許;統吳淞炮臺各營之狼山鎮曹某、統徐州馬步隊之徐州鎮陳鳳樓,皆分別撒換劾罷;又淮陽鎮吳安康素劣,亦諷令乞病去,自此江南南北各路之兵柄,始歸督府矣。時海防北路以海州為急,南路以金山、乍浦為急,乃奏調馮萃亭宮保,率粵軍防海州,任宿將朱洪章防金山,沿海賴以無恐。 一、在江南日,募德國將弁練自強軍二千六百八十人,此為江南兵有新操之始。 一、在江南日,各炮臺設立台官兵屬,其台不屬營,又設總台官,不許隨時更調,是為江南炮臺設專將專兵之始。 一、在江寗,以城內外聲氣阻隔,乃創修馬路以通南北,甚為當時俗吏刁民所詆,至今中外頌之。在湖北,先于省城內外創修馬路,交會通達,民生日阜,繼又在漢口堡垣故址,創修馬路,均已告成。 一、采上海道黃祖絡議,于上海南市接修馬路,設巡警,截斷外人侵入華界之路,以保政權利權,借出使經費興辦,分年籌還,經總署議行,又因各國每於租界外廣辟馬路,設巡警,路之所至,即隱然劃為租界,奏請於租界外各國所修馬路盡處,各接修馬路一段,以扼其鋒。總署懵然,竟寢其議,自此滬上租界愈辟愈廣矣。 一、光緒二十三年,戶部續借英、德洋款還日本,以五省鹽釐作抵,部文渾言撥湖北宜昌鹽釐一百萬兩抵還洋款,歸稅務司徵收,隨時解滬,部文嚴急,已照解兩年矣,冬夜細譯部文,內有「萬戶沱」字樣,按萬戶沱之局,歲收約二十五萬兩,乃加抽川鹽,局所抽系江南款,非鄂款,殆戶部誤撥也,急電詢之戶部,戶部不省,詰之江南,江南不承,乃電詢總署,查當日與洋行所訂合同原文,確系指江南在萬戶沱所設加抽局之款,辯論明澈,戶部無詞,乃更正,將此二十五萬撥歸江南,鄂省每年始得脫此無名之钜累焉。 一、戊戌九月,英議院長前提督貝思福自京來,總署已經奏准,令該提督代湖北練華兵二千,練旗兵一千,以已奉旨,為詞迫脅,膠擾多日,卒嚴拒之,總署來電助之亦不顧。 一、自乙未後,外患日亟,而士大夫頑固益深,戊戌春,僉壬伺隙,邪說遂張,乃著《勸學篇》上、下卷以辟之,大抵會通中西,權衡新舊,有人以此書進呈,奉旨頒行天下,秋間果有巨變。 一、戊戌已亥間,剛毅為政,責天下辦團練,乃覆奏力陳其害,謂團練若成,則天下教堂皆毀,大亂作矣,竟止不辦,次年直隸、山東遂有義和團之禍。 一、庚子拳匪初起,甫自淶水擾定興,五月初四日,即電總署,請嚴禁剿捕,嗣複於五月內,疊次電奏,斥為邪教亂民,請保護使館,力剿各匪,勿召回出使大臣,單銜徑電各國外部及各國來華水師提督,與約保護東南,勿擾京城,勿驚乘輿,並聯合各省督撫十餘人電各國外部,與劉忠誠會同與滬上各外國領事立約,不得犯長江。聖駕西幸,與各國堅明約束,勿擾襄樊,以通東南貢 賦之道。 一、庚子七月中旬,京師危急,聞兩宮意將西幸,合肥李相糾合各督撫,力阻聖駕,並未先商,已電山東,請發折,然後電知,乃急電項城,謂「此議大謬,萬不可行,鄂斷不會銜,如已發,當單銜另奏。」乃撤去鄂銜,幸此折到京之日,畿郊已大亂,疏未達而乘輿已行,不然,大局不堪問矣。合肥又有聯銜疏請留駕山西勿赴陝,亦駮之。 一、庚子七月,票匪唐才常等乘京師不守,人心惶亂,乃謀糾合湘皖江南數省會匪,起事於漢口,刊佈富有票,沿江五省皆通消息,相策應,分設糧台,名為東南新造自立之國,有名號官職偽印,部署已定,安徽大通湖南臨湘已舉事,分向武漢新堤,湖南捕獲逆首悍黨多人,供認不諱,乃誅渠魁數十人,附合之會匪,分別剿撫解散,事乃定。 一、庚子拳匪亂作,黑龍江首和拳匪,於是俄人乘機占東三省,將軍增祺、委員周冕,為俄所脅,強立新約,大意以關東權利盡畀俄人,全權大臣李相已允之,乃與劉忠誠合詞力阻,勸朝廷勿許,折奏電奏,凡二十餘上,俄人限以三月初七日畫押,過此則決裂,恫喝萬端,堅持力諫,遂得不畫,東三省以全。 一、庚子西幸以後,和局將定,朝廷斟酌回鑾之舉,外人來言,諸禍首雖已治罪,然某要事未辦,名位如故,到京後,各國必力要之,得請乃已,乃密電樞廷,勸其面奏,趁兩宮未回京之先,出自慈斷發之,以全國體,此議遂定,時乘輿尚在汴也。 一、辛醜年,兵事粗定,乃與劉忠誠上變法三疏。第一疏言人才為先,請設文武學堂,改文科,罷武科,獎遊學四條,二疏言整頓中法十二條,三疏言採用西法十一條,網目精詳,今刊播海內。 一、中東事定以後,丙申、丁西之間,湖北即創立武備、自強諸學堂,于兩湖、經心兩大書院,更定課程,即以學堂之法教之,故自辛醜變法,詔令各省立學堂以來,獨鄂省所立學堂為最多最早最完善,文武各學堂之外,有農工商實業、鐵路、方言、軍醫、女子、幼稚諸學堂。 一、時尚新學,從風而靡,少年輕躁之士,時有背本蔑倫之憂,乃在鄂省創立存古學堂,注重經史子集諸古學、中國文章,以存國粹,仍以學堂課程之法行之。 一、在武昌設勸業、善技、益智三場,以惠工商,設學堂應用圖書館,減價售與各學,以惠士林。 一、湖北自丙申以後,即盡屏舊習,以西法練兵,故今日湖北陸軍,東西人來觀者,皆言甲於各省。 一、湖北所募新兵,皆識字通文理者,特創設陸軍小學堂,一日在營應操,一日入學講習,意在於教兵之中,即寓教將校之用,平日即可節餉,有事時,一年之內,可得精兵百萬,又以原用營官、哨官、諸武弁無學問,而有閱歷不能盡從廢棄,乃設將校講習所以教之,寬課程而講大義。 一、在武昌于額支餉需之外,另籌鉅款,在日本訂造楚泰、楚同、楚有、楚豫、楚觀、楚恒兵輪六艘,湖鵬、湖鶚、湖隼、湖燕魚雷艇四艘,是為湖北有兵輪雷艇之始,又以武漢渡江多覆溺之患,乃招商設輪渡數艘,活人無算。 一、先請諸總署擬派學生赴日本遊學,肄習陸軍、製造、實業諸事,總署止許數人,乃設為一策,約南北洋合請,言每省已派二十人,總署亦無如何,自此始有中國官費生學陸軍之事。 一、湖北派赴日本遊學陸軍及實業畢業生傑出者,不下三四十人,多為練兵處、戶部、學部、貴胄學堂、北洋大臣強調以去,此外本省學堂畢業者,往往應他省之所求,尤難數計。 一、辛醜聯軍和約,各國以濬吳淞口利商船為詞,全權大臣已許之,強中國派員會同開工,劉忠誠延宕不派。壬寅冬,到署任後,屢有旨催派員,其勢已迫,乃抗論力爭,卒不派,並約他國領事為助,遂倡中國自行籌款,疏濬之議,勿庸他國捐款,亦勿庸他國干預,其事竟用此議阻止。 一、壬寅夏間,奉旨會同呂尚書、盛侍郎、劉忠誠與英國議商約,匡正挽回者極多,最要者,彼力求免釐金及常關稅,乃與議定征銷場稅,內有一條尤要,系收回治外法權,實為通商五十年來無人道及者。 一、壬寅夏,會三大臣與英使議商約,時英原列條目內,有開礦一條,外務部奏阻之,有旨戒勿與議,乃單銜電奏謂「中國礦產斷不能不開,外人入股開礦,斷不能禁,二十年來外人蒙混准開者已不少,若不明許,必然句串奸民,私行開採,既無法律,亦無限制,徒失權利,流弊甚大,不如乘此議一定章,使舊開者得補救,新開者有範圍為善。」 上大嘉賞,令與劉忠誠會同議章程,劉既沒,乃獨力纂成之,兼采東西各國事例禁令,擇善而從,大指以保主權,惠民生,輕稅項為主,為書兩卷,正章七十四條,附章七十二條,奏上之。 一、第二次署兩江篆時,道員謝某以二十萬金為賂,請許商人開海州礦,詞意閃爍,多蒙混,乃劾罷其人,而行知海州立案,以杜將來後患。 一、癸卯再署兩江時,整頓鹽法,親到儀棧,考求利弊,設兵輪,造帆船,大舉緝私,精擇賢能,任以三要事,重其事權。一用蒯觀察光典為儀棧緝私、一用方觀察碩輔為正陽關督銷、一用趙觀察有倫為下關掣驗,三要既得,鹽課大旺,第一年課釐多收五十萬,第二年課釐多收一百余萬。 一、在江南裁停無用陳舊兵輪,在日本訂造江元、江亨、江利、江貞兵輪四艘,不另籌款。 一、上海製造局居商埠之中,危險不便,每有海警,外人輒生覬覦,乃奏請移設江西萍鄉縣堂奧之地,兼便煤鐵,人皆韙其議,移廠之款已籌足,節存舊廠款每年七十萬,自設銅幣局,每年盈餘五十萬,五年可成,因其款為戶部提用,故暫未舉行,然有急時,當念之耳。 一、癸卯入覲,奉旨編纂學堂章程二十卷,竭八閱月之力而成書,奏上之,今頒行天下者是也。 一、癸卯冬述職在京,日俄將開釁,政府囑往勸日本,勿與俄戰,拒之,並述西國公使之言曰:「日俄開戰,此乃于中國有益之事,何為阻之?」因請政府據以上聞,以後遂不復有勸阻日俄用兵之說矣。又甲辰春,前南洋大臣魏某倡議,合數省督撫,致書北洋,欲合詞上疏勸阻日戰,適過津,項城以為問,力阻之。是年冬間,日俄戰久,俄雖屢敗,未肯退出東三省境,新任南洋大臣某欲邀合北洋及鄂省,出作調人,勸日俄議和,勿苦戰,複書痛駮之而止。 一、德商瑞記欲攬我全國洋藥稅、土藥稅,洋藥于入口時,由德商全數收買發賣,土藥由德人派人各省產地巡查收買,初辦第一年,無稅可收,願代我納賠款一年,經理人景維行為之營謀,並向京師關說,已有成議,來鄂謁見,餌以重賄,懇為助力,當即以萬不可行嚴斥之,景某旋入都,事寖成矣,兩次電奏,痛陳其害,榮相悟,乃駁斥不行。 一、日本因租界商務未興,暫借漢口沿江馬頭泊大阪公司輪船,德商美最時遂亦效尤,欲於漢口龍王廟泊躉船,將挾兵船來設之,民皆恐懼,永為華民渡船之害。及二十九年冬入都後,遣員與德使穆默議,卒允停罷不設,而議令日本大阪馬頭依議定限期移至日界,穆使先已告外務部:「明年正月初一日,將有一要事告貴部」,外務部憂惶無策,及接此間諮文,乃大欣慰。 一、總稅司赫德建議重加農田之賦,盡免商貨關稅釐金,政府心不然之而不能阻,交各省議,各省亦不敢明駮,獨上疏力斥之,得罷。 一、美員精琪圖攬中國銀幣大政,中朝諸大臣不能駮,意已允矣,精琪來鄂,面加詰難,無詞以對,乃上疏力駮其謬,指陳其害,其事幸而獲止。 一、辦交涉之案甚多,遇有應抵償之犯,必以保全民命為主,往往同一教案,他省誅戮甚多而湖北較少者,亦有他省誅戮者數人而湖北不殺一人者,又有前任已擬重辟而為之平反者,外人服其公平,亦無閑言。 一、粵漢鐵路為美國人轉售與比國合興公司,首發其弊佈告天下,毅然獨任,抗議收回自辦,美、比兩國皆不欲合全力拒我,美國執政素敬公威信,竟以此路還我,一與川督錫清帥合謀,倡議自辦川漢鐵路。 一、湖北部派庚子賠款捐一百二十萬兩,以鄂民貧困,乃另設法,歲籌钜款一百二十萬以供賠款,而以原派之一百二十萬改為學堂經費。 一、釐金向歸延撫主政,他人不能參預自裁,兼撫缺後,以鄂省釐捐局卡太多,商民困累,乃創議改辦百貨統捐,裁撤各州縣釐卡三十一處,官吏百端阻撓,怵以餉必大虧,竟不為動,謂即使短收至五十萬,亦必為之,試辦之初,疏節闊目,現屆試辦一年期滿,核計收數,比較上年,轉增多十萬緡,商民大悅。 一、在鄂,于省城之北,創築自紅關至青山江堤三十里,于省城之南,創築自白沙洲至金口江堤五十二里,于省城鯰魚套起至上新河止,修築䃗岸十餘里,從前巨浸數十里,皆為田疇村落。 一、漢口後湖每年汪汪千頃,渺無涯涘,去年至今,特修築攔湖長堤四十里,涸出田地十余萬畝,商民歡呼,以後澤國皆將化為市廛矣,以上三堤創修時,皆為群議阻撓,官吏非笑,工徒驚駭,以為必不可成,不意其竟成也。 一、平日專持以工代賑之論,用範文正、蘇文忠遺法,以為散錢施粥非善政也,所到皆多興工作,如造鐵路、開礦山、修堤閘、開河渠、築炮臺、修馬路之類,每日閑民食力者,常有數萬人,武漢土夫小工,向來每日錢六十文,近年貴至一百五十文,猶不肯應雇募,往往無人,議者以為此地方蕃盛之明征也。 一、各省監獄率多狹暗穢濕,苦毒難言,往往瘐斃,在粵發鉅款,修南、番兩縣監獄,到鄂後,屢飭各屬清理監羈,以江夏縣監獄為通省犯總匯,乃籌鉅款,依外國法式造之,開朗整潔,嚴密堅固,分內監、外監、女監,屏禁監暗室,有工廠、有病室、有教誨廳,複限以定額,人多則分別省釋,罰作苦工,以免闐塞,于典史之外,另派州縣為典獄官,其規模章程,實為各省之冠。 一、在鄂禁止官場賭博演劇、宴會奢侈,每宴客不得過五簋。 一、變法疏內力主裁書吏之說,癸卯入對,面陳尤力,並與各部院痛陳其弊,此議遂行湖北,自督撫兩院始,已全行裁汰矣。 一、變法三疏內,籌八旗生計一條,已有旗民並無區別京城乃駐防旗人聽便橋寓之請。癸卯臘月,陛辭時,面奏數百言,力請兩宮化去滿漢畛域,以彰聖德,而遏亂萌,如將軍、都統等官,可兼用漢人,駐防旗人犯罪,用法與漢人同,不加區別,皆其大端也,慈聖霽顏納之,且諭曰:「朝廷本無畛域之見,乃無知者妄加揣測耳。」次年遂定陸軍官制,用都統、參領等名目,及定旗民一律用刑新章,仰見覆載無私,一視同仁。近日新政變通,破除常格之事日多,當日前席敷奏,洵足上契天心矣。 一、在粵在鄂在江所籌餉數甚巨,既不恃原有之庫款,亦不責民間之所本無,大率取於中飽私規,昔曾文正論胡文忠理財之法,曰「利民利國,獨不利於中飽之蠹」,正謂此也。 一、所到各省,於協助鄰省軍餉軍械,不遺餘力,除法事協濟滇桂外,在江在楚,先後協助奉天、陝西、山東、河南、湖南、廣西、江蘇、廣東之軍火,皆以钜萬計,於救災助賑,或中或外,尤不吝鉅款。 一、在各省用人,一秉至公,重任要差,非賢能不得與,親故有周恤而無偏袒,又從不以交法小過及愛憎私情彈劾屬員。 一、吏治先以為屬吏養廉為首,故在粵裁除通省道府節壽學院陋規,另籌公款津貼,奏明立案。在鄂為鄖宜施南三府及襄陽道最為清苦,乃於土藥緝私項下,為施鶴道、安襄鄖道、鄖宜施三府及所屬州縣,暨鄖陽、宜昌兩鎮、竹山協,歲凡籌津貼公費、供支雜項,不令屬員費用一文。 一、用刑素以寬厚為主,州縣審擬重辟,批答時必詳慎推求,常有平反者。深惡酷吏,變法三疏內,有恤刑獄一條,痛言其弊,近日法律大臣奏頒刑律新章,其省刑恤獄數條,實由鄂疏發之也。 一、奉旨查辦各省重案五次,皆虛公詳慎,不為刻核,惟稔惡者必除去之,其餘多不株連,眾論翕服,有劾與舉並行者,從來查案所無,量能觀過,可謂愛惜人才矣。 一、薦舉人才,往往多設方略,護持保全,皆不告其人知,有始終竟不知者,如李鑒堂督部秉衡、於次棠撫部蔭霖、張勤果中丞曜、王朗青方伯德榜諸公皆是也。 一、所到之處,必以表章先賢為亟,在粵創建三君祠,以祀虞仲翔、韓文公、蘇文忠三賢,建濂溪祠,以祀濂溪周子,並於陽春縣求得周子磨崖題名一段,懸之祠內,又建七公祠,以祀宋文貞、王文成、韓襄毅、吳興祚、松文清、阮文達、林文忠諸賢,又於海珠炮臺建關、張二公祠,關忠壯天培、張忠武國梁也。又于粵秀山阮太傅祠內,附祀盧敏肅坤、錢星梧儀吉兩先生。又建嶺學祠於廣雅書院內,以祀古來粵人及官粵游粵諸人之學行可為師法者,在鄂作楚學祠於兩湖書院內,以祀楚產及官楚游楚之學行可為師法者。在鄂建羅忠節公專祠,及彭剛直、楊勇愨二公專祠,乃奉敕巳久而失修建者。又省城舊有敕建賢良祠,祀楊清端公宗仁及胡文忠公二人,甚敝陋,乃重修之,又祀諸葛武侯、杜成侯預、劉元公宏、陶桓公侃、柳元公公綽、張文獻九齡、岳武穆飛、孟忠襄珙、盧忠肅象昇、胡文忠於撫署內,為十賢祠。 一、在京與同鄉創建畿輔先哲祠,祀歷朝鄉賢,專收藏鄉賢書畫手跡。 一、自居外任所到各省,從不用門丁,不收門包,不收饋遺禮物。性嗜精本舊槧書,在山西日,有選人以宋本經史五種為贈,不索值,但乞在山西聽鼓當差而已,乃峻卻之。在廣東日,時值端溪硯石自嘉慶後停采巳久,商人何昆玉以辦貢乏材,請開大西洞老坑,官許之,商大獲利,時去粵已兩年,商人謂督部在粵,未嘗求硯也,乃寄十方至鄂,予以時價每方二十金,似尚不悖于古人不攜一硯之義也。 一、服官四十餘年,鄉里未造房舍置田產,兄弟除本房外,共五房,皆代置有莊田,無私財焉。 一、仿範文正故事,奏明捐義莊一區,以贍宗族,凡無告廢疾及極貧之喪葬、入學各費,皆取資焉。其同高祖以下,別置孝義堂義莊一所,以贍近支。 一、癸卯入對,慈聖賜銀五千兩,乃以此款益以平日廉俸所余,于原籍南皮縣建慈恩學堂一所,令本族及同縣學徒肄業其中,並捐置莊田為常年經費。 一、調直隸、天津府屬各州縣學生二百人來鄂,附入學堂肄業,又派畿輔學生三十余人赴日本遊學,皆代籌學費。 一、平生性情好施予而不喜奢侈,朝珠帶鉤雜佩,所值無過十金者,裘服無華美者,至今燕居皆服布衣,帷幔、坐具、裡衣皆用布。 一、經學受于呂文節公賢基,史學經濟之學受于韓果靖公超,小學受于劉仙石觀察書年,古文學受于朱伯韓觀察琦,學術兼宗漢、宋,于兩漢經師、國朝經學諸大師及宋明諸大儒,皆所宗仰信從,漢學師其翔實而遺其細碎,宋學師其篤謹而戒其驕妄空疏,故教士無偏倚之弊。 一、平生學術最惡公羊之學,每與學人言,必力詆之,四十年前已然,謂為亂臣賊子之資,至光緒年果有奸人演公羊之說以煽亂,至今為梗。 一、最惡六朝文字,謂南北朝乃兵戈分裂、道喪文敝之世,效之何為。凡文章本無根柢,詞華而號稱六駢體,以纖仄拗澀字句強湊成篇者,必黜之。書法不諳筆勢,結字而隸楷雜糅,假託包派者亦然,謂此輩詭異險怪,欺世亂俗,習為愁慘之象,舉世無寗宇矣,果不數年,而大亂迭起,士大夫始悟此論之識微見遠也。 一、性喜山水林木,登臨嘯詠,興來獨往,在杭州久病不愈,輿疾遍游諸山,于各省程途所經,遇有名勝,雖冒雨雪必往遊覽。甲午己未,權江篆,時因海防有事,在江一年餘,未登一山,未入一寺,惟數登覽炮臺而已。甲辰春,奉使金陵,公事多暇,乃遍游諸名勝。 一、官京朝日,嘗與親故言平生有三不爭:一不與俗人爭利,二不與文士爭名,三不與無謂爭閒氣。官粵以後,取張曲江「無心與物競,鷹隼莫相猜」詩意,自號為無競居士。 一、已醜庚寅間,大樞某、大司農某,立意為難,事事詰責,不問事理,大抵粵省政事無不翻駮者,奏諮字句,無不吹求者,醇賢親王大為不平,乃於曩所議奏各事,一一皆奏請特旨准行,且事事皆極口稱獎,有粵省報銷用款不為多一也,于沙路河道立阻敵船鐵樁二也,修瓊廉炮臺三也,修鎮南關炮臺四也,購槍炮廠機器五也,購織布機器六也,清查沙田給照繳費七也,並作手書與樞廷諸公曰:「公等幸勿藉樞廷勢,恐喝張某。」又與大司農言曰:「如張某在粵有虧空,可設法為之彌補,不必駁斥。」其實粵省報銷款,乃合曾、張前兩任及本任,五年用款彙報,名第五案,報銷五年共一千余萬,並不為多,與前任第四案,海防並無戰事之報銷數相等,數且較少,戶部有案,固無所謂虧也,然賢王之意,則可感矣。 一、嘗語僚屬曰:「自官疆吏以來,已二十五年,惟在晉兩年,公事較簡,此外無日不在荊天棘地之中。」大抵所辦之事,皆非政府意中欲辦之事,所用之錢,皆非本省固有之錢,所用之人,皆非心悅誠服之人。有某大吏病篤,語家人曰:「我平日于張公所辦之事,事事皆不以為然,今日事事皆佩服矣。」 又有某中丞,素與齟齬,及罷官歸,語人曰:「為我致謝張公,吾父子惟有感激而已。」蓋力勸其勿附康黨,言之四次也。又有某中丞,自負而偏執,論事多不愜,及去官裡居,始悟在鄂之多誤。總之不外《中庸》「勉強而行」四字,然所辦各事亦頗有竟睹成功者,真徼幸也。嘗戲撰一聯曰:「不合時宜蘇玉局,事多天幸霍嫖姚。」令幼子書為楹帖,懸之燕坐。 又嘗語親故曰:「吾生性疏曠,雅不稱為外吏,自願常為京朝官,讀書箸述,以終其身。」不意以閣學遂膺撫晉之命,旋擢督嶺南,請樞臣代奏力辭,慈聖不悅,嚴詞責之,及抵粵而海疆急,遂不能辭,海防卮定,乃具疏引病乞罷,光緒十一年十二月十八日,又光緒十三年四月,又光緒十三年八月,凡三次上疏請開缺,皆不許,擬相機再上陳,閒居讀書十年,始可再出任事,如司馬溫公已官中丞,而居洛箸書十八年,湯潛庵、耿逸庵已官監司,而解組講學,皆可師也。適奉調任湖廣之命,事由議奏蘆漢鐵路而起,不能辭,擬俟鐵廠告成,即申前請,遲至丙申,始有商承辦,而煤礦未定,商意不堅,牽絓無已,至庚子而聯軍之變作矣,大局紛紜,至今未已,竭蹶支柱,遂至於今,魂夢憂勞,無非苦境,惟待目前重大數端,略有畔岸,即當仰懇聖恩,速乞骸骨,即不能修老莊養生之道,尚可從容嘯詠,追縱白、陸,或能重理舊業,箸書數卷,尤至幸至樂之事矣。 以上各條凡關於公事者,皆有案牘可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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