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朱元璋 > 朱元璋文集2 | 上頁 下頁
命戶部定俸祿敕


  稽古建官,略知等第,其於品級次序,自漢以上未聞有是,所以漢官之制,以食祿列等差。其品之禮始于魏唐,因之以辨服色,祿之重輕,亦法品賜食之。

  朕觀古之無品也,則以祿為式,是尚質也。惟魏之定品,是尚文也。其于文質之道,雖華樸之有殊,亦模範之可經,守之不紊,履之不煩。

  今也任官惟賢,食祿法品,勒石昭示,命戶曹司之,毋紊輕重之條,依期而給與之,斯至公之良哉!故茲敕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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