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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宣佈政使誥


  (參政同)

  昔者二帝、三王之設官也,爵分五等。列國天下,使守其土,子其民,世世祿給焉。惟周諸侯不法,為秦所有。秦監周事,遂罷列國為郡、縣而治之。

  斯法也、制也,自漢承而行,唐宋皆然。元蹈中國,體之然也。郡、縣之多,寰宇之廣,其中書不能一一總其事,又設方面大臣,流其職,理方隅之務。所職之名,漢曰州牧、刺史。唐因之。宋改而曰安撫。元亦改名曰行省。此皆歷代總郡邑而專方隅者也。

  邇來朕有天下,更行省為承宣佈政使司。所以承者朕命也。宣者代言之也,布者張陳之也;所以政者,軍民休戚,國之利病;所以使者,必去民之惡而導民之善,使知有畏從。於斯之職,可不重乎!若非其人,則方隅之軍民失所仰瞻;若得其人,則方隅之事,軍足食,民樂耕,其鰥、寡、孤、獨不失其所焉。不但如是而已,則朕雖菲才,德必張矣,國家磐石矣。

  朕於斯,廣訪多搜,人皆愚下之愚,稱朕之意者杳然。今某處承宣佈政使司缺某官,爾某曆事有年,僉曰「可」。朕特授以某處承宣佈政使司某官。往,欽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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