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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臣庶子誥


  古者賞有功,官有德,則爵分五等。其於世食祿者,必宗子承之,庶子則庶人也。

  朕於洪武三年定功行賞,法前王之制。已後,於洪武七年,朕於暇中秉鑒窺形貌,已蒼顏皓首矣。靜思曩者發烏氣壯,當群雄擾攘之秋,披堅宵晝,提三尺之鋩鋒,帥六軍而四出,其野宿風飡,與諸功臣立命于白刃之杪,鏖戰于猛士叢中,其患難之苦,朕備知之。

  且朕有天下,諸庶子皆封王爵,立國方隅,惟功臣庶子未有所得。古者宗子承之而食祿,其後庶子無所存活者有之。所以朕為諸功臣庶子恐後無依,故敕中書都府,皆爵以流官,儻後有能捍大患而禦奸侮,則功入世襲,不在流官數內。或不恭而怠事者,則律如憲章。果能慎守律於承平,若或遇國之患難而忠義凜然,威風大張,則功並己之尊長者,其享福之期必與國同堅。

  今以某官某庶子某為某官,使知前人受賞功之由,而夙夜在心,方稱任焉。欽哉,欽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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