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朱元璋 > 朱元璋文集1 | 上頁 下頁
諭雲南詔


  朕聞順天者昌,逆天者亡。古今定論,禍福常理也。

  朕起自草萊,削平群雄,戡定禍亂,今已七年。中夏既安,四夷多附,絕無強淩弱,眾暴寡,所以臣順於我者,得遂其生,共享和平之福。

  惟爾雲南王某,乃元君遺派,受封西南,孤處遐荒,猶未臣服,以若所為,非貽禍於大理之民,必自致喪身滅姓於大理之手,二禍之機,必有其一,不可逃者。何也?

  蓋雲南土地人民,本大理所有,自漢通中國,稱臣朝貢,至唐宋皆受王封,其來久矣。昔因爾元滅其王而統其地,及今百年,無有複其故物者,邇來元祚傾覆已盡,爾尚力據其地,不還大理自王,果欺人乎?欺天乎?人雖可欺,天不可欺。禍患之報,將不旋踵至矣!

  今特遣爾親族威順王親往開諭,如果上順天理,下契人心,即奉貢來庭。不然,朕當別遣使者直抵大理,仍賜唐宋所封舊號,令彼為王,合兵加討,悔將何及!

  於戲!胡虜無百年運,今已足信。人心轉移之機,在人自審而已。時不可失,爾其思之!故茲詔示,想宜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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