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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書坑儒


  始皇三十四年,用李斯之言,燒《詩》、《書》、百家語。有敢偶語《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見知不舉者與同罪。所不去者,惟醫藥、蔔筮、種樹之書。侯生、盧生相與譏議始皇。因亡去。始皇聞之大怒曰:諸生為妖言,以亂黔首。使禦史案問,諸生轉相告引,犯禁者四百六十餘人,皆坑之。

  【解】

  秦史上記,始皇帝三十四年,從丞相李斯之言,天下人但有私藏《詩》、《書》及百家言語、文字者,都著送官,盡行燒毀,且再不許天下人讀書。有兩人成偶,口談《詩》、《書》者,就戮之於市。有援引古事,非毀當今者,全家處死。官吏有見知不舉者,與之同罪。所存留不毀者,只是醫藥、與蔔筮、種樹這幾種小書而已。時有儒士侯生、盧生,兩個人相與譏議始皇所為,不合道理,又恐得罪,因逃去躲避。始皇聞之大怒說:這儒生每造為妖言,煽惑人心,不可不誅。乃使禦史訪察、案問之。諸生互相訐告,攀扯連累,凡犯誹謗之禁者,四百六十餘人,皆坑殺於咸陽地方。

  夫自古帝王欲治天下,未有不以崇儒重道為先務者。而始皇乃獨反其道,至使典籍盡為灰燼,衣冠成被屠戮,其罪可勝言哉!至漢高帝過魯,以大牢祀孔子,文帝除抉書之律,武帝表章六經,公孫弘以儒生為宰相,而孔氏之教乃復興。夫觀秦之所以亡,與漢之所以興者,得失之效,昭然可睹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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