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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府普恩寺碑》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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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大同普恩寺碑記》,宋修武郎、借吉州團練使、充通問副使、婺源朱公弁所作也。公以建炎元年十一月奉使,為金人所留,迫之事劉豫,不可。欲易其官,不可。探策使之歸,複不可。其語耶律紹文曰:「上國之威命朝以至,則使臣夕以死。夕以至,則朝以死。」觀其懷印臥起,悲歌慷慨,與漢之蘇武何異?非孔子所稱不辱君命者歟? 記成于金皇統三年二月,實高宗紹興之十三年也。於是公之去國蓋十七年矣,題曰江東朱弁,而不書官,又其上系以皇統年號,論者疑公自貶其詞,合乎古君子危行言孫之義,而未得其本也。考公之歸宋,在是秋七月,記之作當在和議初成,而公臨發之時也。彼寺僧者,見公既去,不能原公大節所在,惟知奉國人之法,輒刪去其官爵,增易其紀年,無足怪者。史載公被留時,嘗具酒食告僚友曰:「吾已得近郊某寺地,一旦畢命,諸公幸瘞我其處,表曰宋通問副使朱公之墓,於我幸矣。」而公碑文亦曰:「予築館之三年,歲在庚戌冬十月,乃遷於茲寺。」然則所謂近郊某寺者,殆即普恩寺非邪?史又載公以文字教金之貴人子弟,使之就學,因得以和好之說進,蓋公之文有不得已而為之者。當其時,宋諸臣留于金,若宇文虛中、吳激、蔡松年之徒,多以文學自命,顧寺僧獨以公之言為足重於世,亦以見恭敬之不可棄,而忠信所行者遠也。 嗚呼!士君子不幸生喪亂之際,又不幸以文章為世所重,得其文者,或不原其志意所在,輒更易以就時人之耳目,至使大節皎然若朱公者,幾無以自白於後世,讀普恩寺之碑,其亦可感也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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