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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世楷墓誌銘


  中憲大夫知思州府事陸公墓誌銘
  秀水朱彝尊錫鬯

  去平湖縣治東六裡五行涇有丘隆然,為故中憲大夫知思州府事陸公之墓。

  公諱世楷,字英一,別字孝山。曾祖考長庚,中萬曆八年進士,累官南京通政司使,進兵部右侍郎。祖考啟鏻,國子監生,以孫葇貴,贈通議大夫、內閣學士、兼禮部侍郎。考浚睿,宣府推官,始封內弘文院中書舍人,累贈通議大夫、內閣學士、兼禮部侍郎。妣譚氏,山東布政司參政贈太僕寺卿昌言之女,累贈淑人。

  公少補學官弟子,有文譽。順治五年,以選貢生赴吏部,除平陽府通判。又四年,同知登州府。又六年,遷知南雄府事。後十九年,丁父憂。服除,補思州知府,蓋先後視府事二十四年,未得遷。告歸,四年卒,卒時年六十有五。

  公之判平陽也,甫至而薑襄構亂,遠近蜂起應之。平陽被圍,守以下局縮不能畫一策。公貸粟于富民,籍其丁壯,登陴固守,百日而圍解。旋誘降其魁渠,釋其党師。後大饑,人相食,公為粥食餓夫,馬周於郊市,辨民色,先後給之,餓者全活。

  其在登州,海寇揚帆猝至,將逼城下。公立設守具,率舟師禦之,寇乃逸去。時叛帥海時行剽剠州縣,僭稱王,以公知兵事,戒勿犯境。又登有嫠婦,夜為盜所殺,鄰里訐其媳有所私,慮事露,殺姑滅口。公攝縣事,察其冤,求殺人者不得,禱於城隍神,神夢一馬騰踔不休,晨遍呼死者戚懿。嫠婦有姊子為驛卒,公疑焉,訊之,卒言殺人夜投牒入府。公念投牒時日,有文簿可稽,取驗之,字屬改竄,卒乃引服。蓋卒初意行竊,方入門,嫠婦突出,猝加刃焉,媳實不知也。

  南雄嶺嶠門戶,疆理初定,平南靖南兩藩王並駐廣州,羽檄不絕於道,部將更替出嶺,一日棰死七人。公馳見帥,論軍士罪,有戴孔雀翎者二人,入始興山,自稱平藩侍衛,發民鑿礦,民盡恐。公往詰曰:「王雖尊,不得擅役吾民,今不使太守知,詐也。」遂縛二人送廣州,王不敢問。

  黠僧與平藩璘,結精廬府郭外,誘婦女入,鎖其夫後圃,而淫其妻,閉置者十餘。公幹知之,僧故拳勇,手一揜,百夫莫敢近。乃詭言營齋,延之至,入門,門焉者棖闔,及堂階,則胥隸畢集,縛之以前。僧瞋目呼無罪,公先時已別遣捕卒,盡執僧廬所藏婦女至庭下,僧辭窮,公斃之杖下,邦人皆以為快。

  嶺南俗好訟,公曲喻以理,赴訴者漸息。暇築天峰書院,課諸生溫鏐、王沄等講學,買田以膳之。去之日,老稚拒輸遮馬不得行,立祠府治東,士民春秋社祭。其蒞思州,值王師凱旋,軍馬綿繹,府舊設平溪清浪二衛,後劃歸湖廣,而站夫猶循例派協。公請于上官,得免。繼遭旱祲,斗米二千錢。吏請開徵秋稅,公不可。民德之,輸者過半。前守以增賦得遷,公覆丈以弓,無餘壤,請反其舊。又持議謂思州雖列為府,所屬止四土司,居民附郭不滿百家,丁糧不及一小縣,而又商旅不通,營伍不設,供億難與他府齊,宜仿黔西平遠近制,降為州,隸之鎮遠,而以施溪一土司割附銅仁。可救一方之困,議未允,公乃以病引歸矣。

  公孝事父母,友愛諸弟,篤友誼,能通財,不以生死為厚薄,家無美田宅,遇人有緩急必應,未嘗責報。歸田後,足跡不詣公府,有司行鄉飲酒禮,請公為賓,辭者三,然後赴。晚結方外社,與禪人通複、今釋,縱譚清淨理。通復工於詩。今釋者,前進士仁和金堡也。公守南雄日,為治丹霞精舍以居。公歸後,舍之於東園,遂終老焉。公於詩歸風合雅,不墮叫囂之習,文恪醇正,手輯南雄思州二志,事必徵信,集若干卷,存於家。

  公生某年月日,卒於某年月日。配張恭人,生某年月日,卒於某年月日。合葬於墓。子男八人,咸有文行,一嗣仲父某也。女五人,俱嫁士族。孫男九人,女二人。銘曰:

  嗚呼!
  古之循吏,久於其官。政以不煩,民以不冤。
  公于黔於粵,除惡必先。濟之用寬,客至張旃。
  廬旅居船,士也討論。席研壺餐,志其山川。
  申畫土田,有德有言。溢於炎廛,宜爾子孫。
  克昌厥文,美哉鮮原。秀木丸丸,罔有後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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