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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傳·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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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兌下乾上 履 ○上天下澤、履。君子以辯上下、定民志。程傳備矣。○傳曰、天在上、澤居下、上下之正理也。人之所履當如是。故取其象而為履。君子觀履之象、以辯別上下之分、以定其民志。夫上下之分明、然後民志有定。民志定、然後可以言治。民志不定、天下不可得而治也。古之時、公卿大夫而下、位各稱其德、終身居之、得其分也。位未稱德、則君舉而進之。士修其學、學至而君求之。皆非有預於己也。農工商賈勤其事、而所享有限。故皆有定志、而天下之心可一。後世自庶士至於公卿、日誌于尊榮、農工商賈、日誌于富侈、億兆之心、交騖於利、天下紛然。如之何其可一也。欲其不亂難矣。此由上下無定志也。君子觀履之象、而分辯上下、使各當其分、以定民之心志也。 素履之往、獨行願也。 幽人貞吉、中不自亂也。 眇能視、不足以有明也。跛能履、不足以與行也。咥人之凶、位不當也。武人為于大君、志剛也。 愬愬終吉、志行也。 夬履、貞厲、位正當也。傷於所恃。 元吉在上、大有慶也。若得元吉、則大有福慶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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