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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王


  文王在上,於〈音烏。下同〉昭於天〈葉鐵因反〉
  周雖舊邦,其命維新。
  有周不顯,帝命不時〈葉上紙反〉
  文王陟降,在帝左右〈葉羽已反〉

  【賦也。於,歎辭。昭,明也。命,天命也。不顯,猶言豈不顯也。帝,上帝也。不時,猶言豈不時也。左右,旁側也。○周公追述文王之德,明周家所以受命而代商者,皆由於此,以戒成王。此章言文王既沒,而其神在上,昭明於天。是以周邦雖自後稷始封千有餘年,而其受天命,則自今始也。夫文王在上,而昭於天,則其德顯矣。周雖舊邦,而命則新,則其命時矣。故又曰,有周豈不顯乎,帝命豈不時乎。蓋以文王之神在天,一升一降,無時不在上帝之左右。是以子孫蒙其福澤,而君有天下也。春秋傳,天王追命諸侯之詞曰,叔父陟恪在我先王之左右,以佐事上帝。語意與此正相似。或疑恪亦降字之誤。理或然也。】

  亹亹〈音尾〉文王,令聞〈音問〉不已。
  陳錫哉周,侯文王孫子〈葉獎裡反〉
  文王孫子,本支百世。
  凡周之士,不顯亦世。

  【賦也。亹亹,強勉之貌。令聞,善譽也。陳,猶敷也。哉,語辭。侯,維也。本,宗子也。支,庶子也。○文王非有所勉也。純亦不已,而人見其若有所勉耳。其德不已。故今既沒而其令聞猶不已也。令聞不已。是以上帝敷錫于周。維文王孫子,則使之本宗百世為天子,支庶百世為諸侯,而又及其臣子,使凡周之士,亦世世修德與周匹休焉。】

  世之不顯,厥猶翼翼。
  思皇多士,生此王國〈葉於逼反〉
  王國克生,維周之楨〈音貞〉
  濟濟〈上聲〉多士,文王以寧。

  【賦也。猶,謀。翼翼,勉敬也。思,語辭。皇,美。楨,幹也。濟濟,多貌。○此承上章而言。其傳世豈不顯乎。而其謀猷,皆能勉敬如此也。美哉此眾多之賢士,而生於此文王之國也。文王之國,能生此眾多之士,則足以為國之幹,而文王亦賴以為安矣。蓋言文王得人之盛,而宣其傳世之顯也。】

  穆穆文王,於緝熙敬止。
  假〈上聲〉哉天命,有商孫子。
  商之孫子,其麗不億。
  上帝既命,侯于周服〈葉蒲北反〉

  【賦也。穆穆,深遠之意。緝,續。熙,明。亦不已之意。止,語辭。假,大。麗,數也。不億,不止於億也。侯,維也。○言穆穆然文王之德,不已其敬如此。是以大命集焉。以有商孫子觀之,則可見矣。蓋商之孫子其數不止於億。然以上帝之命集于文王,而今皆維服于周矣。】

  侯服于周,天命靡常。
  殷士膚敏,祼〈音灌〉將於京〈葉居良反〉
  厥作祼將,常服黼〈音浦〉〈音許〉
  王之藎〈音盡〉臣,無念爾祖。

  【賦也。諸侯之大夫,入天子之國曰某士,則殷士者商孫子之臣屬也。膚,美。敏,疾也。祼,灌鬯也。將,行也。酌而送之也。京,周之京師也。黼,黼裳也。冔,殷冠也。蓋先代之後,統承先王修其禮物,作賓于王家。時王不敢變焉。而亦所以為戒也。王,指成王也。藎,進也。言其忠愛之篤,進進無已也。無念,猶言豈得無念也。爾祖,文王也。○言商之孫子,而侯服于周。以天命之不可常也,故殷之士,助祭于周京,而服商之服也。於是呼王之藎臣,而告之曰,得無念爾祖文王之德乎。蓋以戒王,而不敢斥言,猶所謂敢告僕夫雲爾。劉向曰,孔子論詩,至於殷士膚敏,祼將於京,喟然歎曰,大哉天命,善不可不傳於後嗣。是以富貴無常。蓋傷微子之事周,而痛殷之亡也。】

  無念爾祖,聿修厥德。
  永言配命,自求多福〈葉筆力反〉
  殷之未喪〈去聲〉師,克配上帝。
  宜鑒於殷,駿〈音峻〉命不易〈去聲〉

  【賦也。聿,發語辭。永,長。配,合也。命,天理也。師,眾也。上帝,天之主宰也。駿,大也。不易,言其難也。○言欲念爾祖,在於自修其德。而又常自省察,使其所行無不合于天理,則盛大之福,自我致之,有不外求而得矣。又言殷未失天下之時,其德足以配乎上帝矣。今其子孫乃如此。宜以為鑒而自省焉,則知天命之難保矣。大學傳曰,得眾則得國。失眾則失國。此之謂也。】

  命之不易,無遏爾躬〈葉姑弘反〉
  宣昭義問,有虞殷自天〈葉鐵因反〉
  上天之載,無聲無臭〈葉初尤反〉
  儀刑文王,萬邦作孚〈葉房尤反〉

  【賦也。遏,絕。宣,布。昭,明。義,善也。問,聞通。有,又通。虞,度。載,事。儀,象。刑,法。孚,信也。○言天命之不易保,故告之使無若紂之自絕於天。而布明其善譽於天下,又度殷之所以廢興者,而折之於天。然上天之事,無聲無臭,不可得而度也。惟取法于文王,則萬邦作而信之矣。子思子曰,維天之命,於穆不已,蓋曰天之所以為天也。於乎不顯文王之純,蓋曰文王之所以為文也。純亦不已。夫知天之所以為天,又知文王之所以為文,則夫與天同德者,可得而言矣。是詩首言,文王在上,于昭於天。文王陟降,在帝左右。而終之以此。其旨深矣。】

  文王,七章,章八句。

  東萊呂氏曰,呂氏春秋引此詩,以為周公所作。味其詞意,信非周公不能作也。

  今按,此詩一章言文王有顯德,而上帝有成命也。二章言,天命集于文王,則不唯尊榮其身,又使其子孫,百世為天子諸侯也。三章言,命周之福,不唯及其子孫,而又及其群臣之後嗣也。四章言,天命既絕于商,則不唯誅罰其身,又使其子孫,亦來臣服于周也。五章言,絕商之禍,不唯及其子孫,而又及其群臣之後嗣也。六章言,周之子孫臣庶,當以文王為法,而以商為監也。七章又言,當以商為監,而以文王為法也。其於天人之際,興亡之理,丁寧反復至深切矣。故立之樂官,而因以為天子諸侯朝會之樂。蓋將以戒乎後世之君臣,而又以昭先王之德於天下也。國語以為,兩君相見之樂,特舉其一端而言耳。然此詩之首章,言文王之昭於天,而不言其所以昭。次章言其令聞不已,而不言其所以聞。至於四章,然後所以昭明而不已者,乃可得而見焉。然亦多詠歎之言,而語其所以為德之實,則不越乎敬之一字而已。然則後章所謂修厥德而儀刑之者,豈可以他求哉。亦勉於此而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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