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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五 伊川先生語一(5)


  孔子感麟而作春秋,或謂不然,如何?曰:春秋不害感麟而作,然麟不出,春秋豈不作?孔子之意,蓋亦有素,因此一事乃作,故其書之成,複以此終。大抵須有發端處,如畫八卦,因見河圖、洛書。果無河圖、洛書。八卦亦須作。

  「一陰一陽之謂道」,此理固深,說則無可說。所以陰陽者道,既曰氣,則便是(一作有)二。言開闔,已(一作便)是感,既二則便有感。所以開闔者道,開闔便是陰陽。老氏言虛而生氣,非也。陰陽開闔,本無先後,不可道今日有陰,明日有陽。如人有形影,蓋形影一時,不可言今日有形,明日有影,有便齊有。

  「寂然不動,感而遂通」,此已言人分上事,若論道,則萬理皆具,更不說感與未感。

  中和,若只於人分上言之,則喜怒哀樂未發既發之謂也。若致中和,則是達天理,便見得天尊地卑、萬物化育之道,只是致知也。「素隱行怪」,是過者也;「半途而廢」,是不及也;「不見知不悔」,是中者也。

  中者,只是不偏,偏則不是中。庸只是常。猶言中者是大中也,庸者是定理也。定理者,天下不易之理也,是經也。孟子只言反經,中在其間。

  中庸之書,是孔門傳授,成於子思。孟子其書,雖是雜記,更不分精粗,一袞說了。今之語道,多說高便遺卻卑,說本便遺卻末。「小人之中庸,小人而無忌憚也」,小人更有甚中庸?脫一反字。小人不主于義理,則無忌憚,無忌憚所以反中庸也。亦有其心畏謹而不中,亦是反中庸。語惡有淺深則可,謂之中則不可。

  「知天命」,是達天理也。「必受命」,是得其應也。命者是天之所賦與,如命令之命。天之報應,皆如影響,得其報者是常理也;不得其報者,非常理也。然而細推之,則須有報應,但人以狹淺之見求之,便謂差互。天命不可易也,然有可易者,惟有聽者能之。如修養之引年,世祚之祈天永命,常人之至於聖賢,皆此道也。

  夢說之事,是傅說之感高宗,高宗感傳說。高宗只思得聖賢之人,須是聖賢之人,方始應其感。若傅說非聖賢,自不相感。如今人蔔筮,蓍在手,事在未來,吉凶在書策,其卒三者必合矣。使書策之言不合於理,則自不驗。

  隕石無種,種於氣。麟亦無種,亦氣化。厥初生民亦如是。至如海濱露出沙灘,便有百蟲禽獸草木無種而生,此猶是人所見。若海中島嶼稍大,人不及者,安知其無種之人不生於其閑?若已有人類,則必無氣化之人。

  匹夫之誠感天地,固有此理。如鄒衍之說太甚,只是盛夏感而寒栗則有之,理外之事則無,如變夏為冬降霜雪,則無此理。

  「配義與道」,即是體用。道是體,義是用,配者合也。氣盡是有形體,故言合。氣者是積義所生者,卻言配義,如以金為器,既成則目為金器可也。

  天地之間皆有對,有陰則有陽,有善則有惡。君子小人之氣常停,不可都生君子,但六分君子則治,六分小人則亂,七分君子則大治,七分小人則大亂。如是,則(一無此三字,作雖字)堯、舜之世不能無小人。蓋堯、舜之世,只是以禮樂法度驅而之善,盡其道而已。然言比屋可封者,以其有教,雖欲為惡,不能成其惡。雖堯、舜之世,然於其家乖戾之氣亦生朱、均,在朝則有四凶,久而不去。

  離了陰陽更無道,所以陰陽者是道也。陰陽,氣也。氣是形而下者,道是形而上者。形而上者則是密也。絪縕,陰陽之感。

  志、氣之帥。若論浩然之氣,則何者為志?志為之主,乃能生浩然之氣。志至焉,氣次焉,自有先後。

  醫者不詣理,則處方論藥不盡其性,只知逐物所治,不知合和之後,其性又如何?假如訶子黃、白礬白,合之而成黑,黑見則黃白皆亡。又如一二合而為三,三見則一二亡,離而為一二則三亡。既成三,又求一與二;既成黑,又求黃與白,則是不知物性(一作理)。古之人窮盡物理,則食其味,嗅其臭,辨其色,知其某物合某則成何性。天有五氣,故凡生物,莫不具有五性,居其一而有其四。至如草木也,其黃者得土之性多,其白者得金之性多。

  宗子法廢,後世譜牒,尚有遺風。譜牒又廢,人家不知來處,無百年之家,骨肉無統,雖至親,恩亦薄。

  古人為學易,自八歲入小學,十五入大學,舞勺舞象,有弦歌以養其耳,舞干羽以養其氣血,有禮義以養其心,又且急則佩韋,緩則佩弦,出入閭巷,耳目視聽及政事之施,如是,則非僻之心無自而入。今之學者,只有義理以養其心。

  河北只見鯀堤,無禹堤。鯀堙洪水,故無功,禹則導之而已。

  五祀恐非先王之典,皆後世巫祝之(一作誣祀,無之字,誣又作淫)言,報則遺其重者,井人所重,行寧廊也,其功幾何?

  雖庶人,必祭及高祖。比至天子諸侯,止有疏數耳。

  凡物之散,其氣遂盡,無複歸本原之理。天地間如洪爐,雖生物銷鑠亦盡,況既散之氣,豈有複在?天地造化又焉用此既散之氣,其造化者,自是生氣。至如海水潮,日出則水涸,是潮退也,其涸者已無也,月出則潮水生也,非卻是將已涸之水為潮,此是氣之終始。開闔便是易,「一闔一辟謂之變」。

  傳錄言語,得其言,未得其心,必有害。雖孔門亦有是患。如言昭公知禮,巫馬期告,時孔子正可(一作合)不答其問,必更有語言,具巫馬期欲反命之意,孔子方言「苟有過,人必知之」。蓋孔子答,巫馬期亦知之,陳司敗亦知之矣。又如言伯夷、柳下惠皆古聖人也,若不言清和,便以夷、惠為聖人,豈不有害?又如孟子言「放勳曰」,只當言「堯曰」,傳者乘放勳為堯號,乃稱「放勳曰」。又如言「聞斯行之」,若不因公西赤有問,及仲由為比,便信此一句,豈不有害?又如孟子、齊王「欲養弟子以萬鐘」,此事欲國人矜式,孟子何不可處?但時子以利誘孟子,孟子故曰「如使予欲富,辭十萬而受萬,是為欲富乎?」若觀其文,只似孟子不肯為國人矜式,須知不可以利誘之意。舜不告而娶,須識得舜意。若使舜便不告而娶,固不可以其父頑,過時不為娶,堯去治之,堯命瞽使舜娶,舜雖不告,堯固告之矣。堯之告之也,以君治之而已。今之官府,治人之私者亦多,然而象欲以殺舜為事,堯奚為不治?蓋象之殺舜,無可見之跡,發人隱慝而治之,非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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