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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五 伊川先生語一(3)


  《老子》言甚雜,如《陰符經》卻不雜,然皆窺測天道之未盡者也。人於天地間,並無窒礙處,大小大快活。

  生知者,只是他自生知義理,不待學而知。縱使孔子是生知,亦何害於學?如問禮於老聃,訪官名於郯子,何害於孔子?禮文、官名,既欲知舊物,又不可鑿空撰得出,須是問他先知者始得。

  蕭何大營宮室,其心便不好,只是要得斂怨自安。謝安之營宮室,卻是隨時之宜,以東晉之微,寓於江表,其氣奄奄欲盡,且以慰安人心。

  高祖其勢可以守關,不放入項王,然而須放他入來者,有三事:一是有未坑二十萬秦子弟在外,恐內有父兄為變;二是漢王父母妻子在楚;三是有懷王。

  聖人之道,更無精粗,從灑埽、應對至精義入神,通貫只一理。雖灑埽、應對,只看所以然者如何。切要之道,無如「敬以直內」。

  立人達人,為仁之方,強恕,求仁莫近,言得不濟事,亦須實見得近處,其理固不出乎公平。公平固在,用意更有淺深,只要自家各自體認得。

  沖漠無朕,萬象森然已具,未應不是先,已應不是後。如百尺之木,自根本至枝葉,皆是一貫,不可道上面一段事,無形無兆,卻待人旋安排引入來,教入塗轍。既是塗轍,卻只是一個塗轍。

  「安安」下字為義。安,其所安也;安安,是義也。

  「原始反終,故知死生之說」,但窮得,則自知死生之說,不須將死生便做一個道理求。

  「道二,仁與不仁而已」,自然理如此。道無無對,有陰則有陽,有善則有惡,有是則有非,無一亦無三。故《易》曰:「三人行則損一人,一人行則得其友,只是二也。」

  曾子言夫子之道忠恕,果可以一貫,若使他人言之,便未足信,或未盡忠恕之道。曾子言之,必是盡仍是(一作得也)。又於《中庸》特舉此二義,言「忠恕違道不遠」,恐人不喻,故指而示之近,欲以喻人。又如禘嘗之義,如視諸掌,《中庸》亦指而示之近,皆是恐人不喻,故特語之詳。然則《中庸》之書,決是傳聖人之學不雜,子思恐傳授漸失,故著此一卷書。

  忠恕所以公平,造德則自忠恕,其致則公平。

  仁之道,要之只消道一公字。公只是仁之理,不可將公便喚做仁(一本有將字)。公而以人體之,故為仁。只為公,則物我兼照,故仁所以能恕,所以能愛,恕則仁之施,愛則仁之用也。

  「出門如見大賓,使民如承大祭」,只是敬也。敬則是不私之說也。才不敬,便私欲萬端害於仁。

  聖人之言依本分,至大至妙事,語之若尋常,此所以味長。釋氏之說,才見得些,便驚天動地,言語走作,卻是味短。只為乍見,不似聖人見慣。如《中庸》言道,只消道「無聲無臭」四字,總括了多少釋氏言,非黃非白,非鹹非苦,費多少言語。

  「寂然不動」,萬物森然已具在;「感而遂通」,感則只是自內感,不是外面將一件物來感於此也。

  有人旁邊作事,己不見,而只聞人說善言者,為敬其心也,故視而不見,聽而不聞,主於一也。主於內則外不入,敬便心虛故也。必有事焉,不忘,不要施之重,便不好。敬其心,乃至不接視、聽,此學者之事也。始學,豈可不自此去?至聖人,則自是「從心所欲不逾矩」。

  孔子自十五至七十,進德直有許多節次。聖人未必然,然亦是(一作且)為學者立下一法,盈科而後進,須是成章乃達。

  自古元不曾有人解仁字之義,須於道中與他分別出五常,若只是兼體,卻只有四也。且譬一身:仁,頭也;其他四端,手足也。至如《易》,雖言「元者善之長」,然亦須通四德以言之。至如八卦,《易》之大義在乎此,亦無人曾解來(乾健、坤順之類,亦不曾果然體認得)

  登山難為言,以言聖人之道大。觀瀾必照,因又言其道之無窮。瀾,水之動處,苟非源之無窮,則無以為瀾;非日月之明無窮,則無以容光必照。其下又言其篤實而有光輝也(一作篤實而不窮)。成章者,篤實而有光輝也。今以瓦礫積之,雖如山嶽,亦無由有光輝。若使積珠玉,小積則有小光輝,大積則有大光輝。

  「天下之言性,則故而已矣」,則,語助也。故者,本如是者也。今言天下萬物之性,必求其故者,只是欲順而不害之也,故曰「以利為本」,本欲利之也。此章皆為知而發,行其所無事,是不鑿也;日至可坐而致,亦只是不鑿也。

  不席地而倚卓,不手飯而匕箸,此聖人必隨時,若未有當,且作之矣。

  昔謂異教中疑有達者,或是無歸,且安於此。再嘗考之,卒不達。若達,則於其前日所處,不能一朝居也。觀曾子臨死易簀之意,便知其不達。「朝聞道,夕死可矣」,豈能安其所未安?如毀其人形,絕其倫類,無君臣父子之道,若達則不安也。只夷言左衽,尚可言隨其國俗,至若人道,豈容有異?

  受祥肉彈琴,恐不是聖人舉動。使其哀未忘,則子於是日哭,則不歌,不飲酒食肉以全哀,況彈琴可乎?使其哀已忘,則何必彈琴?學者為氣所勝、習所奪,只可責志。

  釋氏之說,若欲窮其說而去取之,則其說未能窮,固已化而為佛矣。只且於跡上考之。其設教如是,則其心果如何,固難為取其心不取其跡,有是心則有是跡。王通言心、跡之判,便是亂說。不若且於跡上斷定,不與聖人合。其言有合處,則吾道固已有;有不合者,固所不取。如是立定,卻省易(一作力)

  儒者其卒必(一作多)入異教,其志非願也,其勢自然如此。蓋智窮力屈,欲休來,又知得未安穩,休不得,故見人有一道理,其勢須從之。譬之行一大道,坦然無阻,則更不由徑,只為前面逢著山,逢著水,行不得,有窒礙,則見一邪徑,欣然從之。儒者之所以必有窒礙者,何也?只為不致知。知至至之,則自無事可奪。今夫有人處於異鄉,元無安處,則言某處安,某處不安,須就安處。若己有家,人言他人家為安,己必不肯就彼。故儒者而卒歸異教者,只為於己道實無所得,雖曰聞道,終不曾實有之。

  佛、莊之說,大抵略見道體,乍見不似聖人慣見,故其說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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