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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 二先生語四(2)


  君子之遇事,無巨細,一於敬而已。簡細故以自崇,非敬也;飾私智以為奇,非敬也。要之,無敢慢而已。《語》曰:「居處恭,執事敬,雖之夷狄,不可棄也。」然則「執事敬」者,固為仁之端也。推是心而成之,則「篤恭而天下平」矣。

  士之所難者,在有諸己而已。能有諸己,則「居之安,資之深」,而美且大可以馴致矣。徒知可欲之善,而若存若亡而已,則能不受變於俗者鮮矣。

  馮道更相數主,皆其仇也。安定以為:當五代之季,生民不至於肝腦塗地者,道有力焉,雖事仇無傷也。荀彧佐曹操誅伐,而卒死於操。君實以為:東漢之衰,彧與攸視天下無足與安劉氏者,惟操為可依,故俯首從之。方是時,未知操有他志也。君子曰:「在道為不忠,在彧為不智。如以為事固有輕重之權,吾方以天下為心,未暇恤人議己也,則『枉己者未有能直人者也。』」

  世之議子雲者,多疑其投閣之事。以《法言》觀之,蓋未必有。又天祿閣,世傳以為高百尺,宜不可投。然子雲之罪,特不在此,黽勉於莽、賢之間,畏死而不敢去,是安得為大丈夫哉?

  公山弗擾以費叛,不以召畔人逆黨而召孔子,則其志欲遷善悔過,而未知其術耳。使孔子而不欲往,是沮人為善也,何足以為孔子?

  道之外無物,物之外無道,是天地之間無適而非道也。即父子而父子在所親,即君臣而君臣在所嚴(一作敬),以至為夫婦、為長幼、為朋友,無所為而非道,此道所以不可須臾離也。然則毀人倫、去四大者,其分於道也遠矣。故「君子之于天下也,無適也,無莫也,義之與比」。若有適有莫,則於道為有間,非天地之全也。彼釋氏之學,於「敬以直內」則有之矣,「義以方外」則未之有也。故滯固者入於枯槁,疏通者歸於肆恣(一作放肆),此佛之教所以為隘也。吾道則不然,率性而已。斯理也,聖人于《易》備言之。

  《乾》,聖人之分也,可欲之善屬焉。《坤》,學者之分也,有諸己之信屬焉。

  仲尼言仁,未嘗兼義,獨于《易》曰:「立人之道曰仁與義。」而孟子言仁必以義配。蓋仁者體也,義者用也,知義之為用而不外焉,可與語道矣。世之所論於義者多外之,不然則混而無別,非知仁義之說者也。

  門人有曰:「吾與人居,視其有過而不告,則於心有所不安,告之而不受,則奈何?」曰:「與之處而不告其過,非忠也。要使誠意之交通在於未言之前,則言出而人信矣。」

  「剛、毅、木、訥」,質之近乎仁也;「力行」,學之近乎仁也。若夫至仁,則天地為一身,而天地之間,品物萬形為四肢百體。夫人豈有視四肢百體而不愛者哉?聖人,仁之至也,獨能體是心而已,曷嘗支離多端而求之自外乎?故「能近取譬」者,仲尼所以示子貢以為仁之方也。醫書有以手足風頑謂之四體不仁,為其疾痛不以累其心故也。夫手足在我,而疾痛不與知焉,非不仁而何?世之忍心無恩者,其自棄亦若是而已。

  一物不該,非中也;一事不為,非中也;一息不存,非中也。何哉?為其偏而已矣。故曰:「道也者,不可須臾離也,可離非道也。」修此道者,「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懼乎其所不聞」而已。由是而不息焉,則「上天之載,無聲無臭」,可以馴致也。

  君子之于中庸也,無適而不中,則其心與中庸無異體矣。小人之於中庸,無所忌憚,則與戒慎恐懼者異矣,是其所以反中庸也。

  責善之道,要使誠有餘而言不足,則于人有益,而在我者無辱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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