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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二先生語二(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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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豐己未,呂與叔東見二先生語) 古不必驗。今之所患,止患不得為,不患不能為(正)。 「居處恭,執事敬,與人忠」,此是徹上徹下語,聖人元無二語(明)。 一人之心即天地之心(心,一作體),一物之理即萬物之理,一日之運即一歲之運(正)。 志道懇切,固是誠意,若迫切不中理,則反為不誠。蓋實理中自有緩急,不容如是之迫,觀天地之化乃可知(正)。聖人用意深處全在《繫辭》,《詩》、《書》乃格言(明)。 古之學者,皆有傳授。如聖人作經,本欲明道。今人若不先明義理,不可治經,蓋不得傳授之意雲爾。如《繫辭》,本欲明《易》,若不先求卦義,則看《繫辭》不得。 觀《易》須看時,然後觀逐爻之才。一爻之間,常包涵數意,聖人常取其重者為之辭。亦有《易》中言之已多,取其未嘗言者,亦不必重事。又有且言其時,不及其爻之才,皆臨時參考。須先看卦,乃看得《繫辭》。 有德者,得天理而用之,既有諸己,所用莫非中理。知巧之士,雖不自得,然才知稍高,亦能窺測見其一二,得而用之,乃自謂泄天機。若平心用之,亦莫不中理。但不有諸己,須用知巧,亦有(元本無有字)反失之,如蘇、張之類。 教人之術,若童牛之牿,當其未能觸時,已先制之,善之大者。其次,則豶豕之牙。豕之有牙,既已難制,以百方制之,終不能使之改,惟豶其勢,則性自調伏,雖有牙,亦不能為害。如有不率教之人,卻須置其檟楚,別以道格其心,則不須檟楚,將自化矣。 事君須體納約自牖之意。人君有過,以理開諭之;既不肯聽,雖當救止,於此終不能回;卻須求人君開納處進說,牖乃開明處。如漢祖欲廢太子,叔孫通言嫡庶根本,彼皆知之,既不肯聽矣,縱使能言無以易此。惟張良知四皓素為漢祖所敬,招之使事太子,漢祖知人心歸太子,乃無廢立意。及左師觸龍事,亦相類。 天下善惡皆天理,謂之惡者非本惡,但或過或不及便如此,如楊、墨之類(明)。 仁、義、禮、智、信五者,性也。仁者,全體;四者,四支。仁,體也。義,宜也。禮,別也。智,知也。信,實也。 學者全體此心,學雖未盡,若事物之來,不可不應。但隨分限應之,雖不中,不遠矣。 學者須敬守此心,不可急迫,當栽培深厚,涵泳於其間,然後可以自得。但急迫求之,只是私己,終不足以達道。 學者全要識時。若不識時,不足以言學。顏子陋巷自樂,以有孔子在焉。若孟子之時,世既無人,安可不以道自任? 《訂頑》一篇,意極完備,乃仁之體也。學者其體此意,令有諸己,其地位已高。到此地位,自別有見處,不可窮高極遠,恐於道無補也(明)。 醫書言手足痿痹為不仁,此言最善名狀。仁者,以天地萬物為一體,莫非己也。認得為己,何所不至?若不有諸己,自不與己相干。如手足不仁,氣已不貫,皆不屬己。故「博施濟眾」,乃聖人之功用。仁至難言,故止曰「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能近取譬,可謂仁之方也已。」欲令如是觀仁,可以得仁之體(明)。 「博施濟眾」,雲「必也聖乎」者,非謂仁不足以及此,言「博施濟眾」者,乃功用也(明)。 嘗喻以心知天,猶居京師往長安,但知出西門便可到長安。此猶是言作兩處。若要誠實,只在京師便是到長安,更不可別求長安。只心便是天,盡之便知性,知性便知天(一作性便是天),當處便認取,更不可外求。 「窮理盡性以至於命」,三事一時並了,元無次序,不可將窮理作知之事。若實窮得理,即性、命亦可了(明)。 學者識得仁體,實有諸己,只要義理栽培。如求經義,皆栽培之意。 世間有鬼神馮依言語者,蓋屢見之。未可全不信,此亦有理,「莫見乎隱,莫顯乎微」而已。嘗以所求語劉絢,其後以其思索相示,但言與不是,元未嘗告之。近來求得稍親。 昔受學于周茂叔,每令尋顏子、仲尼樂處,所樂何事。 真知與常知異。常見一田夫,曾被虎傷,有人說虎傷人,眾莫不驚,獨田夫色動異於眾。若虎能傷人,雖三尺童子莫不知之,然未嘗真知。真知須如田夫乃是。故人知不善而猶為不善,是亦未嘗真知。若真知,決不為矣。 蒲人要盟事,知者所不為,況聖人乎?果要之,止不之衛可也。盟而背之,若再遇蒲人,其將何辭以對? 嘗言鄭戩作縣,定民陳氏為裡正。既暮,有姓陳人乞分居,戩立笞之,曰:「安有朝定裡正,而夕乞分居?」既而察之,乞分居者非定裡正也。今夫赤子未能言,其志意嗜欲人所未知,其母必不能知之,然不至誤認其意者,何也?誠心愛敬而已。若使愛敬其民如其赤子,何錯繆之有?故心誠求之,雖不中,不遠矣。 欲知得與不得,於心氣上驗之。思慮有得,中心悅豫,沛然有裕者,實得也。思慮有得,心氣勞耗者,實未得也,強揣度耳。嘗有人言「比因學道,思慮心虛」。曰:「人之血氣,固有虛實,疾病之來,聖賢所不免,然未聞自古聖賢因學而致心疾者。」 學者須先識仁。仁者,渾然與物同體。義、禮、知、信,皆仁也。識得此理,以誠敬存之而已,不須防檢,不須窮索。若心懈則有防,心苟不懈,何防之有?理有未得,故須窮索。存久自明,安待窮索?此道與物無對,大不足以名之,天地之用皆我之用。孟子言「萬物皆備於我」,須反身而誠,乃為大樂。若反身未誠,則猶是二物有對,以己合彼,終未有之(一本下更有「未有之」三字),又安得樂?《訂頑》意思,乃備言此體。以此意存之,更有何事?「必有事焉而勿正,心勿忘,勿助長」,未嘗致纖毫之力,此其存之之道。若存得,便合有得。蓋良知良能元不喪失,以昔日習心未除,卻須存習此心,久則可奪舊習。此理至約,惟患不能守。既能體之而樂,亦不患不能守也(明)。 事有善有惡,皆天理也。天理中物,須有美惡,蓋物之不齊,物之情也。但當察之,不可自入於惡,流於一物(明)。 昔見上稱介甫之學,對曰:「王安石之學不是。」上愕然問曰:「何故?」對曰:「臣不敢遠引,止以近事明之。臣嘗讀《詩》,言周公之德雲:『公孫碩膚,赤舄幾幾。』周公盛德,形容如是之盛。如王安石,其身猶不能自治,何足以及此(明。 一本此下雲:「又嘗稱介甫,顥對曰:『王安石博學多聞斯有之,守約則未也。』」)!」 聖人即天地也。天地中何物不有?天地豈嘗有心揀別善惡?一切涵容覆載,但處之有道爾。若善者親之,不善者遠之,則物不與者多矣,安得為天地?故聖人之志,止欲「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懷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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