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曾國藩 > 曾國藩文集二 | 上頁 下頁 |
氣節·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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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好之士多講氣節。講之不精,則流於傲而不自覺。風節守於己者也,傲則加於人者也。漢蕭望之初見霍大將軍光,不肯露索挾持。王仲翁譏之。望之曰:「各從其志。」魏孫資、劉放用事,辛毗不與往來。子敞諫之,毗正色曰:「吾立身自有本末,就與孫、劉不平,不過令吾不作三公而已。」宋顧愷之不肯降意于戴法興等,蔡興宗嫌其風節太峻,覬之曰:「辛毗有言:孫、劉不過使我不為三公耳。人稟命有定分,非智力可移。」因命弟子原著《定命論》以釋之。 此三事者,皆風節之守於己者也。若汲黯不下張湯,宋瑕不禮王毛仲,此自位高望尊,得行其志已,不得以風節目之矣。然猶不可謂之傲也。以傲加人者,若蓋寬饒之于許伯,孔融之於曹操,此傲在言詞者也。嵇康之于鐘會,謝靈運于之孟,此傲在神理在也。殷仲文之於何無忌,王僧達之于路瓊之,此傲在儀節者也。息夫躬曆詆諸公,暨豔彈射百寮;此傲在奏議者也。此數人者,皆不得令終。大抵人道害盈,鬼神福謙,傲者內恃其才,外溢其氣,其心已不固矣。如蓋、孔、稽、謝、殷、王等,僅以加諸一二人,猶且無德不報,有毒必發。若息夫躬、暨豔之褊忤同列,安有幸全之理哉? 裴子野曰:「夫有逸群之才,必思沖天之據。」蓋俗之量,則僨常均之下。其能守之以道,將之以禮,殆為鮮乎!大抵懷材負奇,恒冀人以異眼相看。若一概以平等視之,非所願也。韓信含羞於噲等,彭寵積望於無異。彼其素所挾持者高,誠不欲與庸庸者齊耳。君子之道,莫善於能下人,莫不善於矜。以齊桓公之盛業,葵邱之會微有振矜,而叛者九國。以關公之忠勇,一念之矜,則身敗于徐晃,地喪于呂蒙。以大禹之聖,而伯益贊之,以滿招損,謙受益。以鄭伯之弱,而楚莊王曰:「其君能下人,必能信用其民矣」。不自恃者,雖危而得安;自恃者,雖安而易危。自古國家,往往然也。故挾貴、挾長、挾賢、挾故勳勞,皆孟子之所不答;而怙寵,怙侈、怙非、怙亂,皆春秋士大夫之所深譏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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