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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請陛見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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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九年九月十六日) 奏為遵旨赴任兩江,恭請陛見,仰祈聖鑒事。 竊臣前奉諭旨調補兩江總督。當因目病已深,不能重履江南,奏請另簡賢能,畀以兩江重任。八月初十日奉上諭: 曾國藩奏瀝陳病目情形,懇請另簡賢能,畀以兩江重任。俟津事奉結再請開大學士缺,專心調理一折。兩江事務殷繁,職任極重。曾國藩老成宿望,前在江南多年,情形熟悉,措置鹹宜。現雖目疾未痊,但能該督坐鎮其間,諸事自可就理。該督所請另簡賢能之處,著毋庸議,仍著俟津事奏結,行前赴兩江總督之任,毋再固辭。欽此。 訓辭懇至,惶悚曷任。臣前承乏江南初無治狀,荷蒙獎勵,抱愧已深。今則衰疾相尋,尤難再膺劇職。聖主體恤備至,許以坐鎮,不令固辭。慚感交並,罔知所報。欲勉從命,則病軀難供軀策,必致隕越貽機。欲自遂初衷,則聖恩已極優容,何敢再三瀆請?謹當遵旨赴官。力疾視事,揆諸古人鞠躬盡瘁之義,一息尚存,不敢稍耽安逸,特目病萬難痊除,兩腳近複浮腫,貽誤實在意中,早夜栗栗,常懼辜負聖恩。目下津案首從各犯業已奏結二批,和議不難即定。臣可毋庸久留,惟有仰懇天恩,准令人都陛見,面聆訓示,再赴新任。 本日又奉九月十五日寄諭:曾國藩等本系特簡查辦津案之員,此時該翻譯業已抵津,修堂撫恤諸事在津易於定議,即著該督等晤商德微理亞,妥籌辦理,迅速具奏。等因。欽此。 查德微理亞業於十三日回京,由天津府派外委郭仲奎護送。此間別無法國人員,無從與議賠償撫恤等事,應否在京定議,如德翻譯再來津郡,似可即由督臣李鴻章等與之議結。恭候聖訓示遵。所有微臣籲請陛見緣由,謹繕折附驛具奏。伏乞皇太后、皇上聖鑒訓示。謹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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