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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軍情並將湖團分別撤留片


  (同治五年正月十四日)

  再,撚匪兩路入鄂,又有叛勇之變,湖北吃緊,臣檄銘軍由光固進援黃州,於十二月二十八日奏明在案。

  旋據各路文報,該逆分擾蘄水、羅田境內,四出焚掠。成大吉潰勇雖已招集七營,而軍心未定,殊不足恃。張總愚一股,又由楚境折回河南葉、裕等屬,並有東竄之意。

  劉銘傳一軍,此時計已抵鄂,未知能力挫凶鋒、以紓鄂人之患否?本擬令李昭慶一軍迅赴豫省,因湖團一案未清,尚恐稍煩兵力,臣與地方各官再四籌商,議定將安分之唐、趙等團留住徐州,將勾賊之王團、容賊之刁團,逐回山東,勒限正月十五以前撤歸本籍,如有抗拒遷延,即派兵剿辦。一俟此事辦妥,李昭慶即於燈節後統帶馬步各營馳赴周家口。如張總愚東竄齊省,則令李昭慶跟蹤追剿。除湖團一案另行詳細奏結外,理合附片陳明。伏乞皇太后、皇上聖鑒訓示。謹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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