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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陳淮鹽不能赴陝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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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二年七月十二日) 再,臣欽奉四月初九日寄諭:瑛棨奏請飭兩淮籌撥陝餉等語。據稱,陝省司庫空虛,自上年四月以來,有出無入,羅掘無罄。各屬糜爛,耕種盡廢。偶有麥秋,遍地萑苻,難期收穫。錢糧既無從徵收,捐借更難以彙集,窘迫萬分。 查淮鹽北課,向充皖省軍餉,而江運八萬積引,本在淮課之外。上年勝保奏請江運改湖八萬引,改撥陝省,業經奏准在案。此時陝餉缺乏已極,請江運八萬引仍撥陝省等語。西安省防各營兵勇欠餉累累,鄰封所撥協餉又均未解到,若非量為接濟,勢必嘩潰堪虞。瑛綮所請飭下兩淮鹽運使照舊將江運八萬引仍撥陝省,派委道府大員前往接濟,招商捆運,以充軍食之處,是否可行,著曾國藩督飭兩淮鹽運使體察情形,妥籌速奏。等因。欽此。 遵即劄行前運使喬松年妥速籌議去後。茲據詳稱,前大臣勝保奏撥淮北餉鹽十五萬包一案,初議在臨淮營及撫營、滁營各分半成協濟。嗣奉續奏,在江運改湖積存余引項下撥出領運。又經查明江運八萬餘引,系在淮北奏銷額行二十九萬餘引之中,有歷年造報冊籍可稽。若于額引內提出江運引數,皖餉愈形短絀。當將未能遵辦情形,通詳奉停在案。 今陝西撫院奏稱本在北課之外,已屬與案不符。且目下情形,亦與上年冬季大不相同。上年淮河通行,餉鹽可以出湖銷售,故勝保奏撥之鹽,雖有礙於皖餉,猶可酌濟秦中。現在淮河有苗逆梗阻,鹽船被劫,萬難上駛。皖營應提之餉鹽,尚且無可運銷,何能再為陝省籌計。原奏內所稱派委道府大員前往接辦,招商捆運。當此咽喉梗塞,無商可招,無路可運,即皖餉亦自顧不遑,勢難兼顧陝餉等情請奏前來。 臣查苗逆複叛,淮河梗阻,皖營之鹽,疏銷無路。若使撥鹽濟陝,亦屬元處銷售。該運使所議,委系實在情形,應請無庸置議。所有遵旨妥籌緣由,理合附片複陳,伏乞聖鑒。謹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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