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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撥湖南軍火片


  (咸豐六年八月三十日)

  再,臣等前因江、楚軍局火藥應用不敷,飛諮閩、浙兩省,無論火藥、硝磺,每省籌撥十萬斤,委解來江,以應急需。于本年正月間附片具奏。嗣准閩、浙兩省先後解到硝磺共五萬八千餘斤,分給藥局配製撥用。數月以來,所存無幾。

  臣等諮催閩、浙兩省將短解硝磺趕緊籌補。惟江西水陸兵勇,數近五萬,需用火藥甚巨。一經缺誤,關係非輕。因思湖南境內,現已肅清,自可設法協濟。合無仰懇天恩,飭下湖南撫臣,無論火藥、硝磺,籌撥十萬斤,迅速委解來江,以資防剿。臣等仍一面飛諮該省,先行撥解。謹附片具奏請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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