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曾國藩 > 奏稿 | 上頁 下頁
統籌全域折


  (咸豐五年二月二十七日)

  奏為統籌全域,將臣等一軍應辦事宜,分條馳奏,仰祈聖鑒事。

  竊正月十九日用地雷轟斃賊眾,及內河水師重加整理情形,業經奏明在案。自後該匪未敢出城。二月十二日,逆賊約出千餘,分路來擾,四處山腳,廣為埋伏。我軍不動聲色,暗自提防。該匪之兇悍者,一股進前猛撲,臣塔齊布分道抄去,賊眾敗竄,斃四十餘名,生擒十二名,當予淩遲梟示。

  屢接各路文報及探卒稟報,臣等兩次所遣回李孟群、彭玉麟等炮船,於正月初七、初九先後到鄂,共船一百三十餘號,分泊武昌城下,屢次開仗獲勝。北岸之賊,其由黃梅、廣濟攻撲督臣楊霈營盤而上犯者,已於初七日竄至漢口;其由小池口、武穴沿江岸而上犯者,初九日始竄至黃州。自黃州以下各市鎮,如巴河、蘭溪、蘄州、武穴、隆坪等處,現均有賊盤踞。南岸初本無賊,北岸之賊分千余人由富池口南渡至興國州,擄人數千,攻陷興國、通山、崇陽、通城等州縣,現尚分屯崇陽、咸甯、興國,時擾江西武寧境上。

  九江之賊,於新壩添築磚城,對岸小池口亦築磚城,為死守抗拒之計。其在鄱湖以東者,湖口之賊虐役鄉民,增高城堞,梅家洲大築土城,長逾三裡,賊卡浮橋,至今未拆,上蓋木板,加以土石。都昌之賊,攻撲饒州,又有匪黨自東流、建德而來,並集于饒州,分擾樂平、石鎮街,屯聚於景德鎮,合計七八千人。又東竄祁門、休寧,並有攻陷徽州之信。偽翼王石達開、偽丞相羅大綱久踞九江、湖口兩處。而饒州賊黨亦張羅大綱之旗幟,意將侵擾廣信,窺伺浙江各等情。此近日探報各路賊情之大略也。

  以湖北、安徽、江西三省全域論之,陸路須有勁兵四枝,水路須有勁兵兩枝,乃足以資剿辦。北岸自蘄水、廣濟、黃梅以達於太湖、宿松,是為內一路;自漢口、黃州、蘄州、田鎮、武穴濱江而下以達于小池口、望江縣,是為外一路;南岸自九江以上,興國、通山、崇陽、武寧等屬,皆土匪勾結粵賊之淵藪,是為西一路;自湖口以下由東流、建德,饒、池、徽、寧四府,皆逆匪覬覦浙江之要途,是為東一路。北岸之黃梅、太湖,前臨大江,後枕灊嶽,一山綿亙數縣,屏蔽舒、盧,為該逆必爭之地;南岸池州雖瘠區,而大通鎮、殷家匯水陸交沖,南窺徽、嚴,東障蕪湖,亦為該逆必爭之地。故南岸以東一路為最要,而西路次之,北岸以內一路為最要,而濱江一路次之。此四路者,須陸兵四枝,缺一不可者也。水師自武昌以達湖口為上一枝,自小孤山逾東西梁山以達太平、採石為下一枝,乃與紅單船相接。兩枝各自成軍,分段肅清,庶免首尾不顧、腹背受敵之患,亦缺一不可者也。

  今臣等水軍陷入鄱湖之船百餘號,回救鄂省之船百餘號,業已分為上下兩枝,似有因禍得福之機。然內湖一軍,臣國藩來江整理造船、添勇,無難就緒。回鄂一軍,以被風擊壞之船,當將士疲勞之後,與漢口新竄之賊相持,臣等又不能分身前往統領,日夜懸念。每聞春風之怒號,則寸心欲碎,見賊帆之上駛,則繞屋彷徨,不知李孟群等果能添置小船,複振軍威否。至陸路須勁旅四枝,而臣等只此一軍,欲分為兩枝,則立形單弱,欲常聚一處,而事勢所迫,有不得不分者,又不敢過於持重,致失機宜也。謹就目前之急務,度臣等力之所能辦者,分條佈置,為我皇上陳之。

  一、現在賊竄饒州、樂平,分擾景德鎮、祁門、徽州等處,所謂東路者也。為江、浙轉餉之路,亦為奏報入京之路,關係大局非輕。臣等分派羅澤南統帶湘勇三千,由江西省城繞出湖東,攻剿饒州之賊。又與撫臣陳啟邁合募平江勇四千,同剿東路。俟饒郡克復,即引兵直下,或趨景德鎮,或由建德進攻池州。此路有重兵,使安慶之賊大為震動,則浙江之患可以少紓。臣等前折所謂賊攻我之所必救,我亦攻賊之所必救也。

  一、悍賊石達開等堅守九江及對岸之小池口,臣塔齊布一軍仍留五千人穩駐潯郡,伺隙攻城,使賊不敢全數上竄武漢,亦不敢奔突他處。惟前此攻圍潯城至萬五千人之多,兩次派胡林翼、王國才回援鄂省者六千餘人,此次派羅澤南馳剿饒州者又三千人,存潯官軍,過形單薄,俟籌添兵勇,續行具奏。

  一、正月二十八日,臣國藩派水師船六十余號至康山地方駐紮,外防大江之賊駛船入湖,內防饒州之賊擄船出湖,其餘弁勇尚在江省修船,日內修完,大隊進紮南康、青山一帶。其湖口賊卡浮橋既堅,鋪以木板,填以土石,人力難以遽破。俟春江盛漲,水陸並攻,即當力破浮橋,沖出大江。

  一、臣國藩來江已逾月餘,日內船隻修齊,即駐紮鄱陽湖內,四處遊繹,西近臣塔齊布九江一軍,聲息常通,東近羅澤南饒州一軍,調度亦便。兩軍相隔已在六百裡外,全賴水師在湖中遞接信息,庶幾首尾相應。如東路攻剿得手,能至彭澤、東流等處,將來水師出江,乃得所依護而無孤懸之患。

  以上四條,就目前之急務,臣等力之所能行者,籌商辦理。是否有當?伏乞皇上聖鑒,訓示施行。

  再,臣等正月初五、初八、二十七日三次奏報,均未奉到朱批。此次改由湖南繞出荊州驛遞進京,合併聲明。謹奏。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