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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恩仍辭署鄂撫折


  (咸豐四年九月十三日)

  奏為恭謝天恩,再行瀝陳下情,仰祈聖鑒事。

  本月十一日准兵部火票遞到咸豐四年九月初五日內閣奉上諭:

  塔齊布、曾國藩奏水陸大軍同日克復武昌、漢陽一折,此次運籌決策,深合機宜,允宜立沛殊恩,以酬勞勩。曾國藩著賞給二品頂戴,署理湖北巡撫,並加恩賞戴花翎。欽此。

  竊臣辦理戎務,過多功少,屢次陳奏在案。武漢克復,有提臣塔齊布之忠奮,有李孟群、羅澤南之謀略,有楊載福、蕭捷三等之勇鷙,故能將士用命,迅克堅城。微臣實無勞績。

  至於縱火多順風之時,西岸得荊兵之助,廿三剿洪山之賊,廿四燒裡河之船,事機之順,處處湊泊,則由我皇上憂勤所積,默挽天心,非臣籌謀所能及,尤無勞勳之可言。荷溫諭之褒嘉,只慚悚以無地。至奉命署理湖北巡撫,則于公事毫無所益,而於私心萬難自安,有不得不瀝陳於聖主之前者。水師前幫業於初七日啟行,沿途搜剿,已過黃州以下,臣率後幫亦擬即日起行,鄂垣善後事宜,既不能一為兼顧,轉瞬出鄂入皖,湖北巡撫之關防,仍須委員齎回武昌,此所謂於公事毫無裨益者也。

  臣母喪未除,葬事未安,若遠就官職,則外得罪予名教,內見譏於宗族。疑微臣兩年練勇、造船之舉,似專為一己希榮徼功之地,亦將何以自立乎?上月謝折內,申明前奏,不敢仰邀議敘。本月初九日,奉到朱批:殊不必如此固執,等因,欽此。

  臣亦知聖主垂念之殷,恐微臣涉於好名之念,臣更曆憂患,屢經敗挫;又常奉聖諭,以好名為誡,豈有漫不省察之理?顧自維累然素經,遽綰符綬,大義虧損,何以臨民?康熙間奪情之案,李光地為彭鵬所劾,於養志為陸隴其所劾,載在國史,懍然可畏,揆之大防,返之方寸,均覺悚惶無已。此所謂於私衷則萬難自安者也。

  臣與督臣楊霈熟商,恐出境在即,關防交替,徒費展轉,是以不敢接受,仍由督臣將關防收存,並籲懇皇上天恩,簡派賢員接任湖北巡撫,以重疆寄。俾臣得專力東征,感荷生成,實無既極。倘借聖主如天之福,此後剿辦得手,廓清江面,不致隕越,則微臣供職之年尚富,受恩之日方長,斷不敢矯情要譽,上負聖慈諄諄之訓。所有微臣感激下忱,並瀝陳辭免署撫各情,謹繕折附驛具奏,伏乞皇上聖鑒,訓示施行。謹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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