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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寧州知州長沙李君母黃宜人墓誌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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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人,善化黃君孝職之子,長沙李君天錫之婦。敕贈奉直大夫熙臣府君之妻,而浙江海寧知州象昺之母也。海寧之為良吏,楚之賢者與浙東西之士庶,莫不知聞。而海寧君曰:「非吾之能,繄吾母之勖。」 宜人之歸李氏,家微也,歲入不足自贍,贈君則奔走以取給,大府之從事,郡縣吏之賓客,裘而往,葛而不歸,朔而寓書,再晦而不達,如是以為恒。宜人挈巨省細,壹不假人。督二子入學,晨有責,夕有程。就傅之所需,不足,則貨田宅資之。海甯以選拔貢生,廷試為縣令。每獄成,宜人則詢曰:「毋已冤乎?」 族黨有來官所者,則曰:「毋貧乎?」 即有平反,而饋飲厚,則宜人喜;即無所平反,或饋做稍廉,則慍見於色。故海寧之發名樹績,雖贈君亦嘗曰:「宜人之力也。」 海甯以道光戊戌奉贈君之喪歸葬。宜人雖老,習勤不改。又六年甲辰正月六日,年七十二以卒。即以其年某月日葬某鄉某原。有子二人:長象晟,先十年卒;次即海寧。孫六人,某某。曾孫二人,某某。宜人以道光十四年冊立孝全皇后,恩敕封孺人。卒後一年,皇太后七十萬壽。天子推恩賜類,乃得誥贈宜人。又二年,乃諉余文其幽,將追事焉。末世稱述列女,好道其奇特者,異則異矣,而難為式也。方贈君客游四方,每出,屬曰:「上吾父母,下吾子,以付女。」 及宜人侍姑疾三年,無絲毫異志。舅病大漸,贈君自客遠歸,越夕而遭喪,大慟不知所為。而宜人於附身之具,已夙嚴矣。夫其教子也如彼,而其事親又如此。此殆庸行無足標絕者與!然而難可幾矣。銘曰: 洞庭之南,有賢刺史。龜食筮祥,葬母於此。 誰與銘者?漣水曾氏。深刻大書,以詔無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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