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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岱雲妻易安人墓誌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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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二十四年正月,陳君岱雲喪其配易安人,則大戚,哀溢於禮。已而謂國藩曰:「子知吾之哀乎?吾祖自康熙間由茶陵徙長沙,六世百餘年,今其存者五人。吾門祚之衰可知也!吾父之沒,至今十六年,而死亡相繼,凡十三役。吾母之不能一日以歡可知也。吾妻從宦五年,既沒而斂,求相衣無一完者,吾之貧可知也。人之居此世者謂何?吾欲不過哀,得乎?」 則又曰:「吾妻之賢,子宜有所知,請為銘。」 餘曰:「然。固知之。」 蓋安人卒之前一歲,陳君嘗大病。餘朝夕存問,備得安人侍疾狀。他日,又得陳君所述,以是頗詳。陳君之病凡三閱月矣,安人單憂極瘁,衣不解帶者四十餘日,凡可以自致者,無弗致也。久之,則禱於室神,求促其身之齡以益夫壽。猶不應。六月丙戌,乃割臂和藥以進。當是時,安人之母弟易光蕙及陳君之友三數人者皆在,惶愕不知所為。國藩則仰天歎曰:「陳氏累世賴以不墜者,獨此人耳,而有他乎?」 然已無可奈何。明日疾乍平,則皆訝。光蕙覘安人衣袖血跡,稍廉得之,不敢以詢。又數日,疾漸瘳,乃詢之。安人曰:「其有之,此不幸事耳,勿複言,傷病者心也。」 道微俗薄,舉世方尚中庸之說,聞激烈之行,則訾其過中,或以罔濟尼之。其果不濟,則大快奸者之口。夫忠臣孝子豈必一一求有濟哉?勢窮計追,義不反顧,效死而已矣。其濟,天也;不濟,於吾心無憾焉耳。安人本醴陵人,居長沙,處士昌綱之孫,歲貢生履元之子,以孝謹特為父母所愛。生二十二歲矣,而難其適。有王秀才者,自負知人,謂歲貢君曰:「茶陵陳某,神仙人也。即擇婿,不可失。此子今貧,不能衣食,數年後,當為達官。不者,且抉吾目也。」 是時,陳君之元配沒二年矣。既歸陳,不逮事舅,以事其父者敬姑,而以事其母者致愛焉。以是得姑歡。凡修所職,皆衷於大體,無巨細必慤。《詩》曰:「何有何無,黽勉求之。」 茲可謂賢矣。況有至行足感神明者哉? 安人生於嘉慶某年月日,年三十有一。 生子男二人:長遠謨;次遠濟,生四十日而安人卒。女一人。 將以某年某月某日歸葬於某縣某鄉某原。餘既重其請,乃先期銘之。以激懦者,亦少塞陳君之悲。 陳君名源兗,今為翰林院編修,纂修國史也。 銘曰: 民各有天惟所冶,燾我以生托其下。子道、臣道、妻道也,以義擎天譬廣廈,其柱苟頹無完瓦。自今無以身代者,有一于此雙蓋寡。憂勞積劇焉可支?天之所隕非人屍。蹠修淵短誰敢訾?銘茲大節貞厥垂,有他淑行以類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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