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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君墓誌銘


  吾邑吳君榮楷,既以道光辛醜成進士,將之官浙江。乃手其先人狀,請曰:「吾父母棄養十二年矣。窀穸之事,粗已安吉。尚未有以銘幽室,子其為我銘之。」

  固辭不獲。

  按狀:先生姓吳氏,諱文深,字致遠,湘鄉人。曾祖文章、祖太若、父振世,皆以願謹稱。家故饒,振世公既老,攜資客游常德,先生從之行。留明遠翁家居。明遠,先生兄也。常德去湘鄉千餘裡。逾二年,而振世公卒。鄰里無行者,利其有,率眾闖然至喪次,叫囂隳突,雜以胥役。先生雞斯徒跣,擊胸如壞牆,號泣向眾曰:「孤兒在此!環顧無功緦之戚,無密友、幹僕。若輩不哀吾喪,而迫人於難,是可忍乎!且胥役何為者?孤兒請以泣血濺縣官之庭矣。」

  眾瞠視,各鳥獸散。乃部署喪事,從容扶櫬歸湘。時先生年十六歲也。既歸,事母益謹。然家益落,遂與明遠翁經營生計。惟母養特豐,他則皆從儉約。久之,複稍裕。吳氏自鼎革後,譜牒散佚,先生力為倡修。特徵詳核,數年而成。既又倡修家祠。明遠翁捐基地數十畝。先生竭力締構。夫其拮据漂搖之際,旁午未遑,而能敬宗收族,先其大者,可謂知本矣。

  道光某年某月某日卒,年八十有四。葬某縣某裡某原。配宋孺人合葬焉。

  宋孺人少先生十余歲,既來歸,尤耐艱劬。振世公之客常德,孺人不逮事也;逮事姑,曲意承歡,如恐失之。性好恤窮困,鄰婦紡織無資,則罄所有給之。先是明遠翁常外出,有子名榮林者,絕穎異。先生擇師督讀,視猶己子,遂以成立,為名諸生。已而榮楷兄弟皆從之受業。孺人之視榮林也,不以為侄也,以為師也。邑人咸謂先生之教子,孺人實贊之雲。某年月日以疾卒,年六十有一。

  子二人:長榮楠,邑庠生,次即榮楷。孫光煦,邑庠生;次某,次某。女孫七人。

  銘曰:

  少而禦侮豪強伏,長而克家宗族睦,耄而韜光訥且樸。訥乎?樸乎?黑而雌者福乎?斧之、藻之、舟之,舟之,夫子之協,琴瑟以將之。宰樹青青,有桐有梓。我銘諸石,以妥泉官,以昌其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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