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曾國藩 > 曾國藩書劄9 | 上頁 下頁 |
複陳右銘太守 同治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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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二十七日接到惠書,並附寄大文一冊。知台從去歲北行,以途中染疾,就醫曆下,至正月之杪,乃達京師。是時鄙人適已出都,未及相見為悵。 閣下志節嶙峋,器識宏達,又能虛懷取善,兼攬眾長。來書所稱,自吳侍郎以下,若塗君、張君、方君,皆時賢之卓然能自立者。惟鄙人器能窳薄,謬承崇獎,非所敢承。前以久點高位,頗思避位讓賢,葆全晚節。赴闕以後,欲布斯懷而未得其方,亦遂不復陳請。來書又盛引古義,力言不可遽萌退志,今已承乏此間,進止殊不自由,第恐精力日頹,無補艱危,只速謗耳。 大著粗讀一過,駿快激昂,有陳同甫、葉水心諸人之風。僕昔備官朝列,亦嘗好觀古人之文章,竊以自唐以後,善學韓公者莫如王介甫氏,而近世知言君子惟桐城方氏、姚氏所得尤多。因就數家之作而考其風旨,私立禁約,以為有必不可犯者,而後其法嚴而道始尊。大抵剽竊前言,句摹字擬,是為戒律之首。稱人之善依於庸德,不宜褒揚溢量,動稱奇行異征,鄰於小說誕妄者之所為。貶人之惡,又加慎焉。一篇之內,端緒不宜繁多,譬如萬山旁薄,必有主峰。龍袞九章,但挈一領。否則首尾衡決,陳義蕪雜,茲足戒也。識度曾不異人,或乃競為僻字澀句,以駭庸眾,斫自然之元氣,斯又才士之所同蔽。戒律之所必嚴,明茲數者,持守勿失,然後下筆。造次皆有法度,乃可專精,以理吾之氣。深求韓公所謂與相如、子雲同工者,熟讀而強探,長吟而反復,使其氣若翔翥於虛無之表,其辭跌宕俊邁,而不可以方物。蓋論其本,則循戒律之說,詞愈簡而道愈進;論其末,則抗吾氣以與古人之氣相翕。有欲求太簡而不得者,兼營乎本末,斟酌乎繁簡,此自昔志士之所為,畢生矻矻,而吾輩所當勉焉者也。國藩粗適途徑,所求絕少。在軍日久,舊業益荒,忽忽衰老,百無一成。既承切問,略舉所見,以資參證。 別示種煙之弊及李編修書。膏腴地畝,舍五稼而種罌粟,不惟民病艱食,亦人心風俗之憂。直隸土壤磽薄。聞種此者尚少。若果漸染此習,自應通飭嚴禁。值非年豐民樂,生聚教訓,亦未易以文告爭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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