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曾國藩 > 曾國藩書劄9 | 上頁 下頁 |
複沈幼丹星使 同治七年七月初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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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商及船政經久之策,海上統馭之材,具征遠慮虛衷,規模宏大,養船十六隻,歲費百二十萬,誠非一省所能獨任。惟購求堅木,來自外洋,動逾歲月,加以雜料辦集之繁,眾匠興作之苦,以十六船計之,似非三四年間所能畢事。此數年中,如果外患疊生,自以多船為妙。若其海島平靖,一波不興,或亦可以少造數號,相機增減。此間購買機器,在閩之前開局造船,在閩之後,擬試辦二三號,即以本省之資養之,為本省捕盜護運之用,初無耀兵瀛海之意。約旨卑思,自愧規劃之隘。閩廠蓄謀深遠,用費甚巨。除蘇省自行製造外,其餘各省或可分撥閩船,共籌養船之資。 總統重在得人,雪琴病勢日深,業於六月十八日奏請開缺。甘肅還山以後,尚無書牘往還。聞有寄諭詢其病狀,亦未知湖南如何複奏,尊處擬奏請派作總統未卜,果能出任艱巨否? 此間春霖淫溢,二麥歉收。夏間苦潦,近始轉為晴霽,秋成似有可望。附告一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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