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曾國藩 > 曾國藩書劄8 | 上頁 下頁 |
複張子青漕帥 同治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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疊接初五、十二、十四等日惠書,具悉一切。並以星使過淮,談及病軀,渥承垂注,感泐曷任!賤恙於月初調理就痊,初五開辦武闈,尚能勉強將事,已於二十日揭曉矣。 六塘防務,頃據幼泉、健飛稟報各情,均遵成算辦理。寇氛尚遠,當可次第畢工。雖李道耀南稟淺涸處多,尚無把握,而閣下督同健飛等審度而行,當無他虞。 所需協餉六千,即日飭運司籌解。司、道詳免加提漕價,頃准大諮批駁,自因軍需緊急,舍此別無挹注之處。惟裡下河今年米價極賤。州縣取之于民,向不一律,然民間賣三石米尚難完一石之漕,則大致相同,東台、興化、鹽城等縣紛紛鬧漕滋訟。連日與藩司商定,飭令酌減,州縣向解司之二兩四錢,一概減去三錢,州縣取于百姓向來價昂者,須減去八百文,即向來價極低者,亦須減去四百文。冀寬小民之力,免釀鬧漕之案。已飭杜署司作函,分致府州,飭縣將所減之數一面出示,一面具稟。尊處酌提之款,殊難議行。查尊處所提之數,即使費盡氣力,勒催州縣,亦不過每石提至二錢,六萬石所得一萬二千兩。弟擬另籌萬二千金,以濟要需。閣下智珠在胸,耳目最確,想本年減收減解情,必且聞之熟矣。 淮河甫經議准,未便遽行翻異,姑且試辦,亦不至遽擲巨金。弟意不過欲分汶、泗之水,從安、東入海,如果萬不能通,弟斷不執成見。局中先從測量高下動手,苟地勢灼然難行,則淮、揚紳民亦知吾輩當事,非置民膜於不顧,亦非棄嘉謨而不用。乃試行而無可如何,庶免聚訟之紛紛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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